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产品进口新规

备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坦和亚美尼亚
概述:
2021年11月12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EEC)通过第130号决议—“关于强制进行合格评定的产品进口至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的程序”。该新产品进口规则已于2022年1月30日生效。
要求:
2022年1月30日起, 进口产品报关时,在取得EAC符合性证书CoC和符合性声明DoC的情况下,产品报关时还须提交相关的核证副本,COC或DoC副本的复印件上需要加盖“copy is correct”的字样,此字样由申请人或制造商完成并签名(参见附件模板)。
备注:1.申请人是指EAEU境内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代理;
2.关于由制造商盖章和签名EAC CoC/DoC副本这一点,鉴于以往海关不会接受海外制造商盖章和签名文件,具体可行性请咨询当地报关行;
附件:CoC和DoC文件加盖“copy is correct”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