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大米玉米棉花等产品关税配额的申请指南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03年发布《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03 年第 4 号),第三条规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
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93号公告,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关税配额和进口国营贸易管理。
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明确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7类: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羊毛、毛条。
核发部门
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发。
食糖、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由商务部核发。
分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分配配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申请人的进口实绩
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使用
申请人的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状况
新的进口经营者的申请情况
申请配额的数量情况
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也是考虑以上因素。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按照企业申请数量、历史进口实绩和生产加工能力进行分配;棉花根据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羊毛、毛条实行凭合同先来先领的方式进行分配。
申请小麦、玉米、大米、棉花关税配额需要具备的企业条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http://www.ndrc.gov.cn)每年发布的公告为准;申请食糖、羊毛、毛条关税配额需要具备的企业条件以商务部门户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每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例如,有资格获得 2021 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须首先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 10 月 1 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有资格获得 2021 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还必须符合相应品种所列条件之一:
小麦
获得2020 年小麦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接受进口关税配额企业委托的代理进口不计入受委托企业的进口实绩,下同)的企业
2019年小麦年加工能力 20 万吨以上的面粉和食品生产企业
玉米
获得2020 年玉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 20 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
2019年玉米年加工能力 45 万吨以上的其他生产企业
大米
获得2020 年大米进口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
2019年大米年加工能力 10 万吨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