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性侵自己女儿的日本禽兽男子,法庭上他表示女儿不可能有男朋友....

2021-02-23 23:35 作者:新宿站  | 我要投稿

今天,我们新宿站给大家介绍一个人渣........

近日,日本福岛当地法院判处了一名男子6年的有期徒刑,这名男子由于性侵了自己年仅只有16岁的亲身女儿而被判刑的!

男子名叫柴田雅司,40岁,根据受害人(犯人的女儿,下面称她为A)所提供的证词,犯人在2018年8月3日,强行与A发生关系。随后在公审中,犯人主张:这全部都是A的虚伪证词,自己是无罪的。2019年3月,法院认为A所说的证词具有可信度,同时配合警方的调查,发现A之所以与犯人发生关系,完全是因为犯人长期对女儿洗脑,进行性交等教育所导致的结果!

同时,警方还公布了整个犯罪过程!当日(8月3日)早上,犯人要求A一起与他洗澡(一般正常的日本家庭是,女儿到了3年级就不会与父亲一起洗澡的),A答应犯人的要求是因为,她从小就被教育必须与父亲一起洗澡,是理所当然的事......到了浴室以后,犯人命令A脱掉衣服,并且开始了侵犯A的身体

关于上诉内容,犯人在法庭上辩解道:我的手的确有不小心碰到她,也的确是我的错,但是我不是故意的,况且她这样的人不会有男朋友的


对于犯人的这番证词,法官当然不会相信,在法庭上,检方提出:犯人长期对A进行持续,习惯,洗脑式的教育,其内容范畴已经完全脱离了一个监护人该有范围,将性侵生活融入到A的生活中,使受害人记忆暧昧,失去反抗能力

而A之所以获救,完全是因为她一次偶然,向朋友(下面称为C)求救,随后C把事件发到LINE上找其他人帮忙,最后她的其他朋友也得知了此事,并且在之后的法庭审讯中作为证人出席


A在法庭上说:自己每天最恶心的时候就是早上,从床上醒来的时候,隔壁睡着....我真的觉得非常恶心,觉得留在家里非常恶心!

讽刺的是,A的母亲因为工作关系,很少在家,因此不知道竟有此事,是朋友C告诉她的!最后 ,母亲带着A一起报警!


其实,A从14岁就开始被性侵,已经好几年了,但却一直没有说出来,在法庭上,A说道: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事给周围的人添麻烦,我自己打算是在(高中)毕业后,亲自到警局报警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次的案件其实还有很多地方存在着暧昧,首先是A的证词,时间上存在暧昧,有的地方说不清,同时,为什么A会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毕业后;另一方面,对于判决的结果,犯人在法庭上被强行带走的时候,大喊着“岂有这样的!”“岂有这样的!”“岂有这样的!”.......


性侵自己女儿的日本禽兽男子,法庭上他表示女儿不可能有男朋友....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