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频跳跃音乐:真的经典的好作品,才会一直保有生命力
武汉音频跳跃音乐:真的经典的好作品,才会一直保有生命力
即便《早安隆回》的走红,充满了草根戏剧性。
但它无法回避的,是接踵而来“抄袭”的争议。
首先是歌曲开篇的编曲,就和 1991年德国男歌手阿奇姆·赖歇尔演唱的《Aloha Heja He》极为雷同,大家不妨对比看看。
两首歌前奏的吉他和旋、鼓点、节奏型都颇为相似,除此之外,副歌还都采用了合唱的表现形式。编曲托尼夫斯基,更是查无此人,很难不勾起人的质疑。
在旋律上,网友们还从中听出了《冬天里的一把火》、《当那一天真的来临》、《歌声与微笑》的熟悉感。
比如《歌声与微笑》副歌的“请把我的歌声留下”和《早安隆回》副歌的“照亮我一路前行”,互相替代,可以说是毫无违和感。
B站 UP主『路哥会写歌』还特地分析了这一句的旋律动机,相似度可见一斑。
同时,《早安隆回》和《夜空中最亮的星》在副歌处的歌词,听上去也有几分似曾相识。
然而要在法律上界定抄袭,是一件举证复杂且严谨的过程。
只是某一句的雷同,某一处的相似,某一部分的相像,难以轻易地界定“抄袭”。
何况华语乐坛乃至世界乐坛有很多歌曲,都有着类似的情况。
比如“哈利路亚~”和“爱我中华~”比如“一闪一闪亮晶晶”和“ABCDEFG”比如“花田里犯了错”和“我和你吻别”
可即便如此,《早安隆回》还是无法回避从词、曲到编曲三者皆能被跳出“疑点”的争议。在吴登华老师最新出版的《音乐版权》中,提到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实质性相似”。
指的是涉嫌抄袭侵权的作品与原告作品,相似到“不解释为源于原告作品就不可能有其他解释的程度这种“令人吃惊的相似度”能够排除被告基于巧合独立创作出的可能性。
至于是否满足“实质性相似”,在法律程序中就还需要交由音乐专家,进行专业的评审鉴定。
如果要基于这样的界定,让阿球自己做一个客观的判断,阿球最多只能说《早安隆回》是涉嫌抄袭。
但你说它是一首“缝合”作品,阿球会选择认同。对于这样一首作品被搬上春晚,只能是淡淡一笑。
疑似抄袭的争议,就留给大家一起来判断。
至于它是否能流行的长久,就留给市场来判断。相信那些省事的急功近利的缝合作品,不出 5年,就会被市场淡忘。
而真的经典的好作品,才会一直保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