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9.19 思维形式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9、思维形式
人们在理性认识阶段上反映事物的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等。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产生一个飞跃,形成概念、判断、推理。它们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都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但是,一旦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它们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人们可以借助这些思维形式进一步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逻辑学是从思维形式方面来研究人们思想的。形式逻辑只从思维结构上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而辩证逻辑则从思维形式的发展变化以及形式和内容辩证关系方面来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以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