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拿到81万拆迁款,妻子却转给岳父一半,还说:这是他们的回报
你能想象吗?你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买了一套房子,还了十年的贷款,终于有了一个安稳的家,却在一夜之间被妻子偷偷转走了一半!而且,转走的对象竟然是她的父亲!这是不是太荒唐了?这是不是太无耻了?这是不是太残忍了?
这就是发生在江西南昌的熊先生身上的真实故事。他为了这笔钱,和岳父打了官司,却遭到妻子的反对和指责。
妻子居然说:这是父母应得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款到账第二天就被妻子转走,丈夫找岳父讨要钱,岳父却不为所动
熊先生和刘女士是老夫老妻了,他们感情很好,十几年前,两人用7万多元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每个月还贷款。
他们俩都很努力,不仅要养活自己和孩子,还要照顾父母。因此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想有一个温暖的家。
可是就在他们把房贷还完没多久,房子却要被拆了。熊先生心里很难过,因为这是他们多年的心血。
但这也没有办法,只能接受现实。好在政府给了他们81万的钱,算是对他们的补偿。
熊先生本来想着用这笔钱再买一套房子或者做点小生意,给家人一个更好的生活。
可是就在钱到账的第二天,熊先生发现自己的卡里只剩下36万!原来妻子刘女士偷偷把45万转给了她父亲!
熊先生看到这个消息后简直惊呆了。这可是夫妻俩的钱啊!怎么能随便转给别人呢?而且还是转给岳父!这让熊先生觉得受到了背叛和欺骗。
熊先生立刻找到妻子问个清楚。刘女士承认了自己转钱的事实,并说这是她孝敬父母的钱。
刘女士的父母当初给了他们7万买房子,现在拿到了钱,应该还给父母一些。而且刘女士的父母也不容易,现在年纪大了,需要钱治病和养老。
熊先生听了很不服气。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妻子的父母只是借给他们7万,并没有说要额外多还钱或者分房子。
而且他们这么多年也一直孝敬岳父母,每个月都给钱,过年过节也不忘送礼。现在拿到了钱,也不是不想给岳父母一些,但至少要商量一下啊!怎么能偷偷转走45万呢?
刘女士却觉得自己没有错,觉得这是她的权利,她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钱。
刘女士认为父母养育了她,给了她很多,应该报答父母。刘女士觉得丈夫不理解她的心情,不尊重她的决定,不孝敬她的父母。
熊先生和刘女士为此吵了起来,两人都不肯让步。最后熊先生决定找岳父谈谈,希望对方能理解他的困难,把钱还给他。
可是岳父却不为所动,认为这是女儿给他的钱,他有权利拿。
当初借给女儿7万买房子,并没有要求还钱,但也没有说放弃房子。现在女儿孝顺他,是应该的。岳父还说说熊先生不懂事,不知道感恩,不配做他的女婿。
丈夫起诉岳父,娘家人却玩起了一哭二闹三上吊
熊先生和岳父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上法院打官司。熊先生告了岳父,要他归还45万,并赔偿损失和精神费。
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经过调查和审理,法院认为:熊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
刘女士背着熊先生把房子的拆迁款给她爸爸,是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岳父收了女儿转的45万是不当得利,应该把45万还给熊先生,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诉讼费用。
法院最终判决:岳父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七天内把45万及利息还给熊先生,并支付诉讼费用5000元。
熊先生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心里有点舒坦。熊先生以为岳父会认怂,把钱还回来。结果他想多了,岳父就像没事人一样,完全不搭理法院的判决,就是不还钱。
熊先生等了七天,还是没有收到岳父的转账。他只好又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受了熊先生的申请,并冻结了岳父的银行账户。
这下岳父终于有了反应,他打电话给熊先生,骂熊先生不孝顺,不知道感恩,不讲道理。
岳父还说女儿给他钱是应该的,不会还给熊先生一分钱。如果熊先生再敢催他还钱,就要告熊先生虐待老人。
熊先生听了气得要吐血。岳父太无赖了,明明是自己欠钱不还,还要反咬一口。
就在这时,妻子刘女士也打电话来了。说她知道了丈夫起诉和申请执行的事情,并表示非常不满。
刘女士认为丈夫太过分,竟然把她爸爸的账户冻结了,让她爸爸没钱用。认为熊先生不讲情面了,这行为无疑是想把她爸爸送进监狱。
刘女士不能容忍丈夫这样对待自己的爸爸,要和熊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和抚养权。现在刘女士已经找好了律师,并准备上诉法院的判决。
熊先生听了觉得很无奈。他觉得自己只是想要回自己应得的钱,并没有想伤害岳父或者妻子。这也只是依照法律程序行事,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为了这件事情,原本和睦的家庭变得鸡飞狗跳,夫妻俩也经常吵架。最后,在亲友的劝说下,为了孩子和家庭的和睦,熊先生决定放弃追究。
可是就在他以为事情结束的时候,刘女士又开始找茬闹事。刘女士认为丈夫已经伤害了她和她爸爸的感情,已经破坏了家庭的和谐,已经失去了做丈夫和父亲的资格。
经过这场风波,熊先生觉得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再过下去的必要。他现在只想平静地把婚离了,然后再把钱要回来。
这件事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认为刘女士太过分了,这么大一笔钱怎么能随便转给别人呢?而且还是转给自己父亲!这明显是侵害丈夫的权益!
也有网友认为,熊先生也有问题,既然妻子的父母当初出了首付款,那么拆迁款也应该分给他们一些。毕竟没有首付款就没有房子,没有房子就没有拆迁款。
还有人认为岳父最无耻,明明法院都判了要还钱只顾自己的利益。他应该感谢熊先生撤诉,不然就要坐牢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事该如何认定?
拆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款是指因为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补偿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以及房屋、存款、债券、股票、企业、车辆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拆迁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不管是谁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都不能单方面处分。如果要处分,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或者协商。
刘女士没有经过熊先生的同意,就偷偷转走了45万,这显然是侵犯了熊先生的财产权利,也损害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感情。
因此,法院判决岳父必须归还45万给熊先生,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
熊先生撤诉后是否还能要回钱?
熊先生在法院判决岳父归还45万后,申请了执行,但是没有拿到钱。后来他为了家庭的和睦,决定撤诉,不再追究此事。
那么,他撤诉后是否还能要回钱呢?答案是不能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期间为二个月。”
也就是说,熊先生如果想要再次起诉岳父,必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二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
而且,申请再审必须有新的证据或者法院有错误适用法律的情况。
如果熊先生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法院没有错误适用法律,那么他的申请再审就没有依据,也没有可能成功。
因此,熊先生撤诉后,就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也就失去了要回钱的机会。
本案反映了一些夫妻之间常见的财产纠纷和感情危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不能因为金钱而忘记了爱情。
夫妻之间应该明确约定财产归属和分配方式,避免因为财产问题而引起争执和纠纷。
夫妻之间应该合理安排家庭收支和投资计划,不能盲目地给父母或者其他亲属转账或者借钱。
夫妻之间如果发生财产纠纷或者感情危机,应该及时沟通和协商,寻求合理和有效的解决办法,不能一味地争吵和对抗。
夫妻之间如果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及时寻求法律保护和救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忍气吞声或者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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