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个人解读(三)
(接上期关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个人解读二)
马斯洛的第五个层次是自我实现,我将其命名为“我于他人”,在这个层次里,虽然出发点是我,但最终落实的主体是他人。“我于他人”不仅是向他人证明自己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想让世界更加接近心目中的样子。
“我于他人”是把心中的所愿投射到世界中来。家人有病不能治的,为天下人治病;幼师受良师引导的,做一代良师;羸弱受欺凌的,匡正义铲奸恶,如此种种。我经历过的,已然过去,然而其中的甜,要让世人也尝得;其中的苦,要让世人不再遭受。这就是“我于他人”的境界。
“我于他人”是把集体和世界甚至某种精神作为自己生命的一种延续。为新中国建立而死的烈士们是笑着离开这个世界的,因为新中国就是他们生命的延续;袁隆平爷爷是笑着离开这个世界的,因为无数能吃饱肚子,为中华民族复兴而奋斗的中国人就是他生命的延续;谭嗣同是笑着离开这个世界的,因为鲜血凝刻下的革命主义精神就是她生命的延续。“我于他人”最大的愿望不是名垂青史、震古烁今,而是去发扬自己的精神,去兴旺自己的国家、民族,去推动人类的事业,向前,向前,再向前。
“我于他人”是理想信念的绽放。多少仁人志士,全身心的奉献自己,只是去做那黑夜中的烟花。火刑柱上的布鲁诺,丧家之犬般的孔夫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明先生,等等志士,他们为了心中的那个理想国、那个梦,甘愿付出自己的全部,去做一块瓦,一盏灯,一声响。可能他们从来不说这么做是为了他人,但他们做了什么,我们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