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完结版】2023法考客观题【精讲卷】 刑诉法 众合法考左宁

精神状态堪忧,阴暗爬行中,笔记不全!!!!
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概念、渊源不考
刑诉法和法治国家:看几遍
尊重和保障人权
都保护、有轻重缓急
不能说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第一
基本理念:
1、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2、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 只要程序是公正,实体一定是公正的❌
- 程序越公开透明,有利于体现刑诉法的规制效果(能利用程序,而程序也在规制行为)✔
- 简易程序会降低约束效果❌
- 违法收集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可以补救

3、诉讼效率和公正——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效率=速度
- 附条件不起诉,体现了效率(节约了起诉、审判程序)
刑事诉讼的目的:
目的的理论分类✳
- 积极的实体真实——只要实体,程序不重要
- 消极的实体真实——既要发现实体真实,力求避免处罚无辜
都把实体真实作为第一
刑事诉讼价值:
刑诉法之于刑罚的两个价值:

刑事诉讼法的价值是一体两面的:
自身具备三个价值:秩序、公正、效益
之于刑法两个价值:工具价值、独立价值
三个价值于两个价值之间相互融通

刑事诉讼职能※:
-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不具有控辩审职能,只是客观陈述事实
- 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职能,不是控诉职能
从宽量刑建议——控诉职能
控诉职能:定罪量刑有关,与轻重无关

刑事诉讼构造:
1、价值影响目的,目的决定构造,价值不能决定构造
2、完整的刑事诉讼构造只存在审判阶段
完整的控、辩、审三方结构只存在审判中
3、当今世界的三大构造
- 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尊重当事人,法官很消极,陪审团裁判;效率低下
- 职权主义——大陆法系,重视法官职权,一般不用陪审团,控辩双方对抗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制约
- 混合式——日本(先职权后当事人,现在当事人为主)、意大利。
4、控辩式——我国。要求法官居中裁判,强化控辩的平等对抗,控审分离
- 公诉、自诉皆控辩
- 允许法官庭前阅卷,体现了一定的职权主义色彩
- 控审分离:控不干涉审,审不干涉控
- 仍在发展,尚不完善

专题二:基本原则
重点: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程序法定原则:

检查系统整体独立,不能说某一级独立
但法院可以说单独独立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区分分工、配合、制约
- 是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约,而不包含某一机关内部的上下级制约
- 司法局派律师法援,不属于这一原则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
- 并不是说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
- 也不能推导出疑罪从无。法院专属定罪权强调定罪权的归属,疑罪从无则是法院裁判规则——二者风马牛不相及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每年必考):
- 适用阶段:全过程(关键看审判)

认罪:
-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承认主要的犯罪事实,而不必然承认罪名
认罚(要结合退赃退赔的态度):
- 认罪但不退赔——不属于
- 认罪认罚但没有赔偿(客观上没能赔偿)
认罪认罚——可以使用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内心必须悔罪
从宽:
- 可以而不是必然
- 量刑可以从宽(而不是定罪)
- 不可降低证据标准
- 程序上可以简化

若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如果能认罪认罚,应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认罪认罚可以轻一次,自首坦白也可以轻一次,但不能两者加起来再重复评价一次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显时特告死
- 显著轻微

- 时效
- 特赦
- 告诉才处理
- 死亡
- 其他(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丧失刑事责任能力)。不可作为其他处理:


不同阶段的处理:

体系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主体
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
P36✳监狱:
- 狱警贪腐归监委会,狱警打罪犯归检察院。公安局能管辖的案件监狱可以管,公安局不能管辖的案件,监狱也不能管辖
- 主要打击发生于监狱的犯罪
检察院:司法机关,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
法院:司法机关,上下级是监督与被监督
合法的监督:
- 程序监督
- 发布解释和判例
- 检查工作
不合法的监督:
- 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发布命令
- 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开设研讨会
- 下级法院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事实、定性等问题请示上级
下级法院可以对法律理解的问题请示上级
诉讼主体

国家和嫌疑人之间,被害人只是辅助。被害人不服要申请检察院抗诉
报销食宿费用:陪审员、证人

区分防御、救济:

单位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 老大(能拘传)——老大被追责就不能当代表人
- 单位委托其他职工(不能拘传)——员工不能自告奋勇
- 请外援:律师
- 检察院另行确定(最后手段)

扣:违法所得应当追缴、查冻扣;其他财产可扣可不扣
变:

同:诉讼权利相同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
- 权力的来源、根据不一样:法定、委托
- 权限不一样
- 效力不一样(能否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 委托主体不一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是辩护人,其他所有人请的律师都是诉讼代理人
- 诉讼地位不一样

tip:公诉、自诉中附民当事人不一样
证人:当事人以外的人(案外人)
能否做证要看能否辨别是非
刑事诉讼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
- 能否和案件存在利害关系:鉴定人不能
- 鉴定人需要指派、聘请
- 时间
- 可否替代
- 资质
- 效力:鉴定人不出庭则作废
- 可以强制证人到庭
- 精神问题不能当鉴定人,生理缺陷不论
体系:

专题四:管辖
立案管辖
监委会:
- 公职人员全覆盖
检察院侦查:
背立案侦查

检察院上命下从,说啥都行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
- 告诉才处理
- 轻微案:三年以下,本来是公诉案件但公安没管
- 公转自
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职务竞合:
先沟通——全归监委or分别管辖
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
中院管辖要背诵:国恐无死没缺
- 就高不就低,但对未成年人分案除外
- 区分“检给法”与“法给法”

- 移送案件以“检察院”为轴心

- 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居住地管辖为辅
新罪名可并可不并,同类一般应当并案

专题五:回避
回避的理由✳:
- 身份不当:近亲属做广义理解(唯一一处);粉丝爱好者不属于应当回避的利害关系
- 违法违规:当事人有举证责任
- 跨越阶段:曾参与之前,就不参与之后。发回重来的例外(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申请回避(背)

回避的申请与决定✳:

组织决老大、老大决其他
- 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工作,搜查出的证据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有效
申请检察官回避的处理(庭审中):
- 属于法定情形的休庭,通知检察院
- 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的,当庭驳回,不予复议

辩护与代理
有效辩护原则:
法律援助中,重刑犯:三年以上刑辩经历
辩护的种类:
委托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
值班律师✳:不符合法援条件,嫌疑人又不请律师。只帮被追诉者,不是辩护律师,司法局派。要有固定的场所值班(不能上门)
应嫌疑人的约见;主动见嫌疑人,需要办案机关许可


所有案件都可以找值班律师
同一名值班律师可以为两名以上同案人提供法律咨询
值班律师不能转变为委托律师
辩护人:
人数
范围:律师
不能当辩护人:公检法国监(不含司法局)的现职人员

辩护权利
时间——侦查阶段不让阅卷,审查起诉阶段才行
阅卷看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阅卷地点:只有两个检察院或者法院
可带助理:最多带一名
会见安排:看守所安排,48h内安排
限制会见:国控案件,会见前需要经过批准。只限制在侦查阶段


专题7:证据与证明
三性合一才有可采性
关联性:最为常见的关联是因果关系;关联性是证明力的原因
刑事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种类(8+1):
物证——
- 对物证的拍照:物证
- 物证与书证可同体
书证——
- 产生时间:可产生于案发前、中、后,一般不产生于诉讼过程中
- 表现形式:“白纸黑字”,需判断内容是直接源于案件事实,还是变成了其他证据的载体
- 区分物证与书证(淫秽书刊)
关键看起作用的是文字符号还是外形
4.书证与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的区分

B.只有侦查机关才有勘察权,被害人陈述只能是主谓宾结构不能是表格。
C与D,取证时的状态,看拿到的时候是什么状态
E.存折是二十万现金的权利凭证,并不是20万元本身。里面的文字和信息、数据起作用
银行卡既是书证也是电子数据(芯片有信息)
证人证言——
- 载体表现形式多样
- 必须是案外人陈述
- 必须保护国控黑毒的证人、鉴定人、家属(公检法);其他案件里的证人可以申请公检法保护
- 与见证人的区别:见证人与案件不能有利害关系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两者分别
- 音像——还要看内容,是否直接反映案发事实,还是变成其他证据的载体
- 具有关联性:包含动机、起因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 提取的指纹是原始证据
- 手机传到电脑的视频是传来证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勘验、检查笔录是实务
辨认笔录是言辞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是否能证明完整的案发经过

与真假无关
传闻证据规则

意见证据规则

自白任意性规则
刑诉法第52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只排供述,不排辩解
- 剩下几个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关
- 当事人申请检察院、法院排除;依职权排除

各种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应用(背)



鉴定意见不存在瑕疵状态:有错就死
勘验检查笔录最“皮糙肉厚”
辨认笔录:

电子数据:一改就死

取证时可录可不录,拆封的时候必须录
证明责任的分配✳:
公诉案件,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持有型案件让被告人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证明一部分事实

专题8:强制措施
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 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 拘传必须有证件,口头传唤是可以的
拘传的程序:
- 不需要逮捕拘留(取保、拘传、监居),执法办案场所(公安)或者家
- 需要拘留、逮捕的,可以延长到24h,否则原则上是12h。不等于24h内连续审讯,连续审讯不能超过12h
- 拘传无需经上级批准
取保候审
公安执行,公检法可决定
人保或者钱保,一定是择一适用
保证人:1-2名,与案件无牵连。没有遵守保证义务,要么罚钱要么判刑
保证金:交到执行机关指定的账户
义务(背)

先行拘留:只能公安执行
监视居住
本该逮捕,病孕唯特届;本该取保,没人又没钱
地点(背):
- 住所
- 指定的居所

拘留
- 送看、询问和通知要同时发生在24h内
逮捕
唯有流多结,才能达到30/37天

证据刑罚危险缺一不可,危险的三项有一个即可
审查批捕
- 应当询问:逮面重认盲精未
面:嫌疑人要面见检察官
认:嫌疑人认罪认罚
- 批捕了不用补充侦查,不批捕才可以补充侦查
- 公安补充侦查,而不是检察院补充侦查
- 只要不批捕就要放人

专题9: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院提起附民,检察院为原告人:国有财产、集体组织等,附民的公益诉讼
审判组织:刑庭
民就刑
同案犯在逃,对其不能附民
一般只赔物质损失
保全的形式:诉中、诉前(附民)
附民当事人不到庭:


专题11:立案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决定不立案,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给控告人

该案已经立案了——P178
立案监督:依申请,依职权
捕诉部门办
程序:
检察院监督公安(一定要按顺序):
- 要求公安局书面说理(7日内)
- 通知立案或撤案(15日内立案,立即撤案)
- 书面纠正违法通知
- 协商上级(县检找市检,市检找市公安)
检察院自身的立案监督(没考过)

专题12:侦查
侦查的法律控制:
- 对强制——事前监督
- 对任意——可以进行事后的监督
侦查行为✳(平行并列的行为):
- 询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察人员进行,不能少于2人,同案必须分别进行
- 询问的地点:一般公安讯问事,特定情况就地问,已送看的看守所,未送看的可在家
- 询问的内容:应当如实回答(没有沉默权),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书写自白,侦查人员也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自白
- 公安局可以录音录像,但是无期、死刑、重大案件——应当录音录像。检察院每次审讯都应当录音录像。
- 强制检查(检查本来是任意的):对犯罪嫌疑人才能强制。检查妇女的身体,女性工作人员或者医师(医师男女不限)
- 上门搜查必须有搜查证。如果目的是抓人可以捎带着搜查。搜查时要三方在场:搜查人员、与案件有关的嫌疑人、其他人。搜查女对女。
- 查封、冻结、扣押:不移动地理位置——查封;移动——扣押;存款——冻结。应扣尽扣,与案件无关的不能扣。信件邮件要批准。
- 鉴定。必须有鉴定人的手写亲笔签名,公安客观注明、随案移送
- 技术侦查✳:
- 只能是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可以技术侦查,只能发生在立案之后
- 公安机关实施,检察院可以决定
- 区县级公安局不能技术侦查
- 改变手段,重新报审批
- 技术侦查——对于嫌疑人、非嫌疑人都能技侦,只要与案件有关
- 秘密侦查(属于技术侦查)——1、隐匿身份:不得诱人犯罪,不能勾引犯意,可以迎合犯意。不得采用危害公共安全等方法;2、控制下交付:能抓但放,欲擒故纵
区县级公安可以秘密侦查


10.辨认:尸体两具就合法,陪衬物至少一个。被辨认物品本身算一个数。检察院辨认物品照片不少于五张、公安局十张。
辨认形式:红色形式不存在,被辨认人只有犯罪嫌疑人


侦查羁押期限:逮捕的最长时间
- 从逮捕开始算
- 一般两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三个月,交集流广的案件可以再加两个月(省检说了算),交集流广的案件可能判10年以上再加两个月(省检说了算)

专题13:起诉
公诉理论
公诉独占-公诉兼自诉
起诉法定主义-起诉便宜主义(我国法定为主,兼采便宜)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

退补两次,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查清的依法提起公诉,新的犯罪退还回公安
径行起诉:不用受制于不告不理
监委移送✳:
- 措施对等。监委留置,检察院就先行拘留(10+4)。(1)在先行拘留时告诉其可以委托辩护人;(2)公安局实施拘留,检察院决定;(3)拘留逮捕没有自动解除的说法,只有留置能自动解除;(4)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辩护人、值班律师在场
- 可以不用签署的人(背诵)

小孩认,大人没意见就要签
不起诉:
一、种类
1、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
共同点:检察长做决定
不同点:
3、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1)一般证据不足(先天不足)

至少补充侦查一次,以补侦为前提
起不起诉得看补充侦查后的证据足不足
(2)排非后证据不足(后天不足)
或补侦或不诉
4、附条件不起诉
5、特别不起诉

案例:

1、❌ 之前的法定不起诉没做错,只需重新起诉即可
2、√
二、不起诉的程序

不起诉决定还是县检做出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需要报上级批准
附条件不起诉从作出之日起进入考察期,计算考验期,另外的四个才是终局不起诉
程序倒流✳:
公安——检察院:没有犯罪事实
检察院建议公安重新侦办,而不是撤销案件

捕诉部门不能直接做不起诉决定,而是退回去
检察院无权没收财产,只能移送给有关机关处理
检察可以给相关部门意见
不起诉的救济
1、只要公安认为检察院错了,先复议(同级检察院)再复核(上级检察院)
2、被害人不服:
- 上级检察院申诉
- 向法院自诉
没有顺序限制,可以双管其下
- 法院审理了,检察院对申诉不再复查
3、被酌定不俗人不服
- 只有被酌定不诉人的才能不服
- 找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
4、监委会不服

体系:

专题14:刑事审判概述
一、特征
亲历性
二、原则
1、审判公开原则
商业秘密——可以不公开
审判时未成年人
2、直接言辞原则
法官直接接触当事人、接触证据
3、辩论原则
4、集中审理原则
不换庭、不换人、不中断
三、审级制度
P219 两审终审三种例外(背)
最高法一审、死复核、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决减刑
四、审判组织✳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才有法官独任
合议庭的组成(背)

三人庭:1+2;2+1都行


人民陪审员制度:
年满28,高中以上
法律为业的人禁止;违法违纪禁止
陪审员的任命:区县级人大常委会(只有区县级法院才有陪审员的名单)
七人庭:陪审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是对法律问题不能表决

审判委员会
应上审委会(背):


体系

专题15:一审(超级重要)
1、庭前审查
- 审查处理(背)


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开庭十天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律师
开庭三天前,案由、船票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只要开庭前能送达到就行
庭前会议✳:
可开可不开(背)
只调查程序性事项,而且只是了解情况


2、开庭:
被害人不来无所谓
辩护人不来要征得被告人用意
法庭调查✳:
发问顺序


以个别为主要原则,审判阶段法官审案才能到庭对质
法院可以决定逮捕

证人出庭:
谁找的证人谁给钱
证人强制出庭令交给法警干、只有证人可以强制出庭
询问证人的规则:
先自白
鉴定人拒不到庭:
让他来必须得来
不一定要鉴定人,但让他来就要来
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一份只能找2人
补充侦查✳:
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不超过两次


宣告判决前,变更、追加、补充✳
1、

2、

宣判的情形✳:
判决不负责任:法理上倾向于无罪;法条属于第三种情形


(判决不负刑事责任)


3、量刑建议和程序✳
检察院:怎么提
- 认罪认罚应当提,其他可提可不提
- 以确定刑量刑建议为原则:认罪认罚案件;以幅度刑量刑建议为原则:一般案件
- 从业禁止可建议
- 数罪共犯分别提
- 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速裁程序可以在起诉中写明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有界限:不得兼跨两种以上主刑
- 国控黑头、三特、累犯、性侵小孩儿,虽认不宽
法院:怎么查
法院:怎么判
爱判不判
中止审理、延期审理
天灾人祸到不了,延期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1、特点:
可调可和可撤可反可简
第三类公转自不让调不让反
2、自诉案件的审查和处理:
- 被害人不能来、无法来,加入可帮忙;主观上不想来,不能帮忙
- 法院审查后的处理:

自诉人对诉权的处分
3、调查取证:
- 利用信息网络信息网络进行侮辱诽谤,人民法院可以让公安调取证据
- 有必要法院可调取
- 公安局已经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要,必须提供

反诉

三、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背)
基清认同
(基层法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同意)
不能适用:盲精未,死无重
2、
- 判三年以下,可合议可独任;三年以上,应当合议
- 虽然简化,也可辩论
- 简易转普通:不构罪,不负责,不承认,不清楚
- 最后陈述绝对不能省略
- 20天—一个半月审完
四、速裁程序
适用条件(背):
基三清认同一
不适用条件(背)
公诉人应当出庭
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必不可少
审限:10-15天,在法庭上就15min
转化:

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