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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完结版】2023法考客观题【精讲卷】 刑诉法 众合法考左宁

2023-03-04 19:10 作者:wuhu21_  | 我要投稿

精神状态堪忧,阴暗爬行中,笔记不全!!!!

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专题01:刑事诉讼法概述(01) P1 - 36:35


概念、渊源不考

刑诉法和法治国家:看几遍


尊重和保障人权

都保护、有轻重缓急

不能说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第一


基本理念:

1、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2、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 只要程序是公正,实体一定是公正的❌
  • 程序越公开透明,有利于体现刑诉法的规制效果(能利用程序,而程序也在规制行为)✔
  • 简易程序会降低约束效果❌
  • 违法收集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可以补救


3、诉讼效率和公正——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效率=速度

  • 附条件不起诉,体现了效率(节约了起诉、审判程序)


刑事诉讼的目的:

目的的理论分类✳

  • 积极的实体真实——只要实体,程序不重要
  • 消极的实体真实——既要发现实体真实,力求避免处罚无辜

都把实体真实作为第一



刑事诉讼价值:

刑诉法之于刑罚的两个价值:

刑事诉讼法的价值是一体两面的:

自身具备三个价值:秩序、公正、效益

之于刑法两个价值:工具价值、独立价值

三个价值于两个价值之间相互融通


刑事诉讼职能※:

  •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不具有控辩审职能,只是客观陈述事实
  • 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职能,不是控诉职能

从宽量刑建议——控诉职能

控诉职能:定罪量刑有关,与轻重无关


刑事诉讼构造:

1、价值影响目的,目的决定构造,价值不能决定构造

2、完整的刑事诉讼构造只存在审判阶段

完整的控、辩、审三方结构只存在审判中

3、当今世界的三大构造

  • 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尊重当事人,法官很消极,陪审团裁判;效率低下
  • 职权主义——大陆法系,重视法官职权,一般不用陪审团,控辩双方对抗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制约
  • 混合式——日本(先职权后当事人,现在当事人为主)、意大利。

4、控辩式——我国。要求法官居中裁判,强化控辩的平等对抗,控审分离

  • 公诉、自诉皆控辩
  • 允许法官庭前阅卷,体现了一定的职权主义色彩
  • 控审分离:控不干涉审,审不干涉控
  • 仍在发展,尚不完善




专题二:基本原则

重点: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程序法定原则:


检查系统整体独立,不能说某一级独立

但法院可以说单独独立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区分分工、配合、制约
  • 是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约,而不包含某一机关内部的上下级制约
  • 司法局派律师法援,不属于这一原则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

  • 并不是说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
  • 也不能推导出疑罪从无。法院专属定罪权强调定罪权的归属,疑罪从无则是法院裁判规则——二者风马牛不相及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每年必考):

  • 适用阶段:全过程(关键看审判)

认罪:

  •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承认主要的犯罪事实,而不必然承认罪名

认罚(要结合退赃退赔的态度):

  • 认罪但不退赔——不属于
  • 认罪认罚但没有赔偿(客观上没能赔偿)

认罪认罚——可以使用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内心必须悔罪

从宽:

  • 可以而不是必然
  • 量刑可以从宽(而不是定罪)
  • 不可降低证据标准
  • 程序上可以简化

若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如果能认罪认罚,应及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认罪认罚可以轻一次,自首坦白也可以轻一次,但不能两者加起来再重复评价一次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显时特告死

  • 显著轻微
  • 时效
  • 特赦
  • 告诉才处理
  • 死亡
  • 其他(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丧失刑事责任能力)。不可作为其他处理:


不同阶段的处理:


体系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主体

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

P36✳监狱:

  • 狱警贪腐归监委会,狱警打罪犯归检察院。公安局能管辖的案件监狱可以管,公安局不能管辖的案件,监狱也不能管辖
  • 主要打击发生于监狱的犯罪


检察院:司法机关,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


法院:司法机关,上下级是监督与被监督

合法的监督:

  • 程序监督
  • 发布解释和判例
  • 检查工作

不合法的监督:

  • 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发布命令
  • 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开设研讨会
  • 下级法院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事实、定性等问题请示上级

下级法院可以对法律理解的问题请示上级



诉讼主体


国家和嫌疑人之间,被害人只是辅助。被害人不服要申请检察院抗诉

报销食宿费用:陪审员、证人

区分防御、救济:



单位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1. 老大(能拘传)——老大被追责就不能当代表人
  2. 单位委托其他职工(不能拘传)——员工不能自告奋勇
  3. 请外援:律师
  4. 检察院另行确定(最后手段)

扣:违法所得应当追缴、查冻扣;其他财产可扣可不扣

变:

同:诉讼权利相同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

  • 权力的来源、根据不一样:法定、委托
  • 权限不一样
  • 效力不一样(能否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 委托主体不一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是辩护人,其他所有人请的律师都是诉讼代理人
  • 诉讼地位不一样

tip:公诉、自诉中附民当事人不一样


证人:当事人以外的人(案外人)

能否做证要看能否辨别是非

刑事诉讼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

  • 能否和案件存在利害关系:鉴定人不能
  • 鉴定人需要指派、聘请
  • 时间
  • 可否替代
  • 资质
  • 效力:鉴定人不出庭则作废
  • 可以强制证人到庭
  • 精神问题不能当鉴定人,生理缺陷不论


体系:



专题四:管辖

立案管辖

监委会:

  • 公职人员全覆盖

检察院侦查:

背立案侦查

检察院上命下从,说啥都行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

  • 告诉才处理
  • 轻微案:三年以下,本来是公诉案件但公安没管
  • 公转自


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职务竞合:

先沟通——全归监委or分别管辖


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

中院管辖要背诵:国恐无死没缺

  • 就高不就低,但对未成年人分案除外
  • 区分“检给法”与“法给法”
  • 移送案件以“检察院”为轴心
  • 以犯罪地管辖为主,以居住地管辖为辅


新罪名可并可不并,同类一般应当并案




专题五:回避

回避的理由✳:

  • 身份不当:近亲属做广义理解(唯一一处);粉丝爱好者不属于应当回避的利害关系
  • 违法违规:当事人有举证责任
  • 跨越阶段:曾参与之前,就不参与之后。发回重来的例外(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申请回避(背)


回避的申请与决定✳:

组织决老大、老大决其他

  • 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工作,搜查出的证据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有效


申请检察官回避的处理(庭审中):

  • 属于法定情形的休庭,通知检察院
  • 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的,当庭驳回,不予复议


辩护与代理

有效辩护原则:

法律援助中,重刑犯:三年以上刑辩经历


辩护的种类:

委托辩护

法律援助辩护

值班律师✳:不符合法援条件,嫌疑人又不请律师。只帮被追诉者,不是辩护律师,司法局派。要有固定的场所值班(不能上门)

应嫌疑人的约见;主动见嫌疑人,需要办案机关许可


所有案件都可以找值班律师

同一名值班律师可以为两名以上同案人提供法律咨询

值班律师不能转变为委托律师


辩护人:

人数

范围:律师

不能当辩护人:公检法国监(不含司法局)的现职人员


辩护权利

时间——侦查阶段不让阅卷,审查起诉阶段才行

阅卷看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阅卷地点:只有两个检察院或者法院

可带助理:最多带一名

会见安排:看守所安排,48h内安排

限制会见:国控案件,会见前需要经过批准。只限制在侦查阶段




专题7:证据与证明

三性合一才有可采性

关联性:最为常见的关联是因果关系;关联性是证明力的原因


刑事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种类(8+1):

物证——

  1. 对物证的拍照:物证
  2. 物证与书证可同体


专题07:刑事证据与证明(01) P12 - 13:34



书证——

  1. 产生时间:可产生于案发前、中、后,一般不产生于诉讼过程中
  2. 表现形式:“白纸黑字”,需判断内容是直接源于案件事实,还是变成了其他证据的载体
  3. 区分物证与书证(淫秽书刊)


专题07:刑事证据与证明(01) P12 - 25:48


关键看起作用的是文字符号还是外形

4.书证与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的区分


专题07:刑事证据与证明(01) P12 - 43:03



B.只有侦查机关才有勘察权,被害人陈述只能是主谓宾结构不能是表格。

C与D,取证时的状态,看拿到的时候是什么状态

E.存折是二十万现金的权利凭证,并不是20万元本身。里面的文字和信息、数据起作用

银行卡既是书证也是电子数据(芯片有信息)


证人证言——

  1. 载体表现形式多样
  2. 必须是案外人陈述
  3. 必须保护国控黑毒的证人、鉴定人、家属(公检法);其他案件里的证人可以申请公检法保护
  4. 与见证人的区别:见证人与案件不能有利害关系



专题07:刑事证据与证明(02) P13 - 27:34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 两者分别
  2. 音像——还要看内容,是否直接反映案发事实,还是变成其他证据的载体
  3. 具有关联性:包含动机、起因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 提取的指纹是原始证据
  2. 手机传到电脑的视频是传来证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勘验、检查笔录是实务

辨认笔录是言辞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是否能证明完整的案发经过

与真假无关


传闻证据规则


意见证据规则

自白任意性规则

刑诉法第52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只排供述,不排辩解
  • 剩下几个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关
  • 当事人申请检察院、法院排除;依职权排除



各种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应用(背)




鉴定意见不存在瑕疵状态:有错就死

勘验检查笔录最“皮糙肉厚”

辨认笔录:


电子数据:一改就死

取证时可录可不录,拆封的时候必须录


证明责任的分配✳:

公诉案件,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

持有型案件让被告人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证明一部分事实


专题8:强制措施

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 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 拘传必须有证件,口头传唤是可以的

拘传的程序:

  • 不需要逮捕拘留(取保、拘传、监居),执法办案场所(公安)或者家
  • 需要拘留、逮捕的,可以延长到24h,否则原则上是12h。不等于24h内连续审讯,连续审讯不能超过12h
  • 拘传无需经上级批准


取保候审

公安执行,公检法可决定

人保或者钱保,一定是择一适用

保证人:1-2名,与案件无牵连。没有遵守保证义务,要么罚钱要么判刑

保证金:交到执行机关指定的账户

义务(背)

先行拘留:只能公安执行


监视居住

本该逮捕,病孕唯特届;本该取保,没人又没钱

地点(背):

  • 住所
  • 指定的居所


拘留

  • 送看、询问和通知要同时发生在24h内


逮捕

唯有流多结,才能达到30/37天

证据刑罚危险缺一不可,危险的三项有一个即可


审查批捕

  • 应当询问:逮面重认盲精未

面:嫌疑人要面见检察官

认:嫌疑人认罪认罚

  • 批捕了不用补充侦查,不批捕才可以补充侦查
  • 公安补充侦查,而不是检察院补充侦查
  • 只要不批捕就要放人


专题9: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院提起附民,检察院为原告人:国有财产、集体组织等,附民的公益诉讼

审判组织:刑庭

民就刑

同案犯在逃,对其不能附民


一般只赔物质损失


保全的形式:诉中、诉前(附民)


附民当事人不到庭:




专题11:立案

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决定不立案,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给控告人

该案已经立案了——P178


立案监督:依申请,依职权

捕诉部门办

程序:

检察院监督公安(一定要按顺序):

  • 要求公安局书面说理(7日内)
  • 通知立案或撤案(15日内立案,立即撤案)
  • 书面纠正违法通知
  • 协商上级(县检找市检,市检找市公安)

检察院自身的立案监督(没考过)


专题12:侦查

侦查的法律控制:

  • 对强制——事前监督
  • 对任意——可以进行事后的监督

侦查行为✳(平行并列的行为)

  1. 询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察人员进行,不能少于2人,同案必须分别进行
  2. 询问的地点:一般公安讯问事,特定情况就地问,已送看的看守所,未送看的可在家
  3. 询问的内容:应当如实回答(没有沉默权),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书写自白,侦查人员也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自白
  4. 公安局可以录音录像,但是无期、死刑、重大案件——应当录音录像。检察院每次审讯都应当录音录像。
  5. 强制检查(检查本来是任意的):对犯罪嫌疑人才能强制。检查妇女的身体,女性工作人员或者医师(医师男女不限)
  6. 上门搜查必须有搜查证。如果目的是抓人可以捎带着搜查。搜查时要三方在场:搜查人员、与案件有关的嫌疑人、其他人。搜查女对女。
  7. 查封、冻结、扣押:不移动地理位置——查封;移动——扣押;存款——冻结。应扣尽扣,与案件无关的不能扣。信件邮件要批准。
  8. 鉴定。必须有鉴定人的手写亲笔签名,公安客观注明、随案移送
  9. 技术侦查✳
  • 只能是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可以技术侦查,只能发生在立案之后
  • 公安机关实施,检察院可以决定
  • 区县级公安局不能技术侦查
  • 改变手段,重新报审批
  • 技术侦查——对于嫌疑人、非嫌疑人都能技侦,只要与案件有关
  • 秘密侦查(属于技术侦查)——1、隐匿身份:不得诱人犯罪,不能勾引犯意,可以迎合犯意。不得采用危害公共安全等方法;2、控制下交付:能抓但放,欲擒故纵

区县级公安可以秘密侦查


10.辨认:尸体两具就合法,陪衬物至少一个。被辨认物品本身算一个数。检察院辨认物品照片不少于五张、公安局十张。

辨认形式:红色形式不存在,被辨认人只有犯罪嫌疑人


侦查羁押期限:逮捕的最长时间

  • 从逮捕开始算
  • 一般两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三个月,交集流广的案件可以再加两个月(省检说了算),交集流广的案件可能判10年以上再加两个月(省检说了算)




专题13:起诉

公诉理论

公诉独占-公诉兼自诉

起诉法定主义-起诉便宜主义(我国法定为主,兼采便宜)

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

退补两次,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查清的依法提起公诉,新的犯罪退还回公安

径行起诉:不用受制于不告不理

监委移送✳

  • 措施对等。监委留置,检察院就先行拘留(10+4)。(1)在先行拘留时告诉其可以委托辩护人;(2)公安局实施拘留,检察院决定;(3)拘留逮捕没有自动解除的说法,只有留置能自动解除;(4)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辩护人、值班律师在场
  • 可以不用签署的人(背诵)

小孩认,大人没意见就要签


不起诉:

一、种类

1、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

共同点:检察长做决定

不同点:


专题13:起诉(01) P26 - 48:23


3、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1)一般证据不足(先天不足)

至少补充侦查一次,以补侦为前提

起不起诉得看补充侦查后的证据足不足

(2)排非后证据不足(后天不足)

或补侦或不诉

4、附条件不起诉

5、特别不起诉

案例:

1、❌ 之前的法定不起诉没做错,只需重新起诉即可

2、√


二、不起诉的程序

不起诉决定还是县检做出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需要报上级批准


附条件不起诉从作出之日起进入考察期,计算考验期,另外的四个才是终局不起诉


程序倒流✳

公安——检察院:没有犯罪事实

检察院建议公安重新侦办,而不是撤销案件

捕诉部门不能直接做不起诉决定,而是退回去


检察院无权没收财产,只能移送给有关机关处理

检察可以给相关部门意见


不起诉的救济

1、只要公安认为检察院错了,先复议(同级检察院)再复核(上级检察院)

2、被害人不服:

  • 上级检察院申诉
  • 向法院自诉

没有顺序限制,可以双管其下

  • 法院审理了,检察院对申诉不再复查

3、被酌定不俗人不服

  • 只有被酌定不诉人的才能不服
  • 找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

4、监委会不服


体系:


专题14:刑事审判概述

一、特征

亲历性

二、原则

1、审判公开原则

商业秘密——可以不公开

审判时未成年人

2、直接言辞原则

法官直接接触当事人、接触证据

3、辩论原则

4、集中审理原则

不换庭、不换人、不中断

三、审级制度

P219 两审终审三种例外(背)

最高法一审、死复核、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决减刑

四、审判组织✳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才有法官独任

合议庭的组成(背)

三人庭:1+2;2+1都行




人民陪审员制度:

年满28,高中以上

法律为业的人禁止;违法违纪禁止

陪审员的任命:区县级人大常委会(只有区县级法院才有陪审员的名单)

七人庭:陪审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是对法律问题不能表决


审判委员会

应上审委会(背):



体系


专题15:一审(超级重要)

1、庭前审查

  • 审查处理(背)



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开庭十天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律师

开庭三天前,案由、船票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只要开庭前能送达到就行


庭前会议✳:

可开可不开(背)

只调查程序性事项,而且只是了解情况



2、开庭:

被害人不来无所谓

辩护人不来要征得被告人用意


法庭调查✳

发问顺序


以个别为主要原则,审判阶段法官审案才能到庭对质


法院可以决定逮捕

证人出庭:

谁找的证人谁给钱

证人强制出庭令交给法警干、只有证人可以强制出庭


询问证人的规则:

先自白


鉴定人拒不到庭:

让他来必须得来

不一定要鉴定人,但让他来就要来


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一份只能找2人


补充侦查✳:

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不超过两次






专题15:第一审程序(03) P31 - 05:25



宣告判决前,变更、追加、补充✳

1、

2、


宣判的情形✳:

判决不负责任:法理上倾向于无罪;法条属于第三种情形


(判决不负刑事责任)





3、量刑建议和程序✳

检察院:怎么提

  • 认罪认罚应当提,其他可提可不提
  • 以确定刑量刑建议为原则:认罪认罚案件;以幅度刑量刑建议为原则:一般案件
  • 从业禁止可建议
  • 数罪共犯分别提
  • 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速裁程序可以在起诉中写明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有界限:不得兼跨两种以上主刑
  • 国控黑头、三特、累犯、性侵小孩儿,虽认不宽


专题15:第一审程序(04) P32 - 12:49


法院:怎么查

法院:怎么判

爱判不判


中止审理、延期审理

天灾人祸到不了,延期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1、特点:

可调可和可撤可反可简

第三类公转自不让调不让反


2、自诉案件的审查和处理:

  • 被害人不能来、无法来,加入可帮忙;主观上不想来,不能帮忙
  • 法院审查后的处理:


自诉人对诉权的处分


3、调查取证:

  • 利用信息网络信息网络进行侮辱诽谤,人民法院可以让公安调取证据
  • 有必要法院可调取
  • 公安局已经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要,必须提供


反诉


三、简易程序

1、适用范围(背)

基清认同

(基层法院、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同意)

不能适用:盲精未,死无重

2、

  • 判三年以下,可合议可独任;三年以上,应当合议
  • 虽然简化,也可辩论
  • 简易转普通:不构罪,不负责,不承认,不清楚
  • 最后陈述绝对不能省略
  • 20天—一个半月审完


四、速裁程序

适用条件(背):

基三清认同一

不适用条件(背)


公诉人应当出庭


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必不可少


审限:10-15天,在法庭上就15min


转化: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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