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读者老爷一封信(2.0)
各位亲爰的读者老爷好!

关于此介绍平台,并以详细解示,说出一下步计划和主线内容,由于元旦三天都在happy,导致元旦特别篇和修改版2.0主线忘搞了!

作为赔偿,我会把元旦特别篇,改为腊八特别篇,在前一天处理,为什么不把它放入春节呢?未问,问就是这个(滑稽)
还比特别和主线一小部分内容滴的,会在下面出现的

现是详细解释此介绍;

上面城市;馨洋市,是以另一个猫科侦探动画的地图进行建立的,此地图是无法匹配任何其他国内城市滴,但会包含国内城市一些风格,前提是,地把原地图魔改一下,扩大修改一下,重新规划路线…

总之,地图会慢慢出现的,到时候,会解释的,不过,温馨提示一下,虽然城市100%虚拟的,但相关法律和法规,模组是真的,UP主有时查询一些相关法律,看看罗翔老师的法律小课堂(滑稽+狗头),比如此22吃辣吃出了上吐腹泻的辣王餐厅食物中毒事件(有过原型,只是牛肉丸变为麻辣烫,民事升为刑事,托于安排,关于那个女生的玩意,全属于生物书和百科知识)

举个例子;为什么那餐厅负责人能移交检察机关,因为这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有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如果有毒物质传播人员过大,遭成重大伤亡,可以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未问,问就是罗老师的玩意看了没?(滑稽)
总就这样了,关于应急部门联动的政策,属于地方性立法政策,支不支持属于人大,救援车辆介见于;沪糸,广系,闽系的装饰,有时自己修改一下,全属开发自己大脑,所以没啥了,预告呢,就改天发了,贴吧那边忘记改了,如果没啥事了,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