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记(十)——反诈骗宣传之一

写在前面:由于专栏日更挑战,所以在草稿箱里囤积了许多文章没有发,因此造成时间上不对应。
快过年了,在深圳这个外来人口大城里,返乡高潮来临,各路骗子们也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辖区内一度诈骗案件频发,所里高度重视,因此临时把我们调往反诈骗宣传队对辖区群众开展反诈骗宣传。
为了更好的进行宣传,我也学习总结了一些诈骗分子常用手法:
冒充他人身份诈骗:
1.诈骗分子假装是熟人、领导打电话给受害人。
2.通话中假装让受害人猜测自己是谁以确定以什么身份对受害人进行对话,闲聊拉近关系,会在实施诈骗前常联系。
3、接着以资金周转或者嫖娼被抓等各种理由向受害人借钱。
冒充公检法诈骗:
1、诈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
2、准确说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
3、告知受害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通缉。
4、要求受害人添加QQ、微信,发送虚假“通缉令”、“警官证”,要求配合调查。
5、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核查资金或将资金转入“国家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冒充客服退款诈骗:
1、诈骗分子自称是淘宝、京东客服或卖家,以货物有问题、订单无效为由主动联系受害人。
2谎称可以办理“双倍退款”,引导受害人按照对方提示操作,如开通支付宝、花呗、借呗等支付方式。
3、并称需要获得“双倍退款,需先交付保证金,引诱受害人转账。
4、受害人支付保证金之后,诈骗分子会以密码输入错误、操作超时为由要求继续转账。
5、直至受害人意识被骗要求退款,对方就会以财务下班等理由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