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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零)

2023-03-19 13:41 作者:CAIHONGSHEN  | 我要投稿

以下我将描述的,是本人的一种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可能是众人谓之庸俗的、谓之形而上学的、被学界的智识分子们所贻笑大方的,其只是产生于一个未曾受到过哲学或科学方面的专业系统化高等教育的普通无产阶级自身的思考,这名无产阶级未曾阅读过多少哲学、政治经济学、自然科学方面的著作,也不懂得那些学界所使用的专有词语的定义,因此其的学说(如果可以称之为学说的话)只是一种个人创立的学说,所使用的词语也只是依循其个人的定义,这种学说诞生于作者自身多年的思考与写作,这种思考可能是众人谓之前反思的、谓之无意义的,但无论如何,作者终究想要表达出一点其对世界的意见,这只是一种意见。

首先,在开始具体描述前,作者需要提出一个最一般的问题:x是否为y?这个问题先有两种状态:问题存在与问题不存在,而后,在其存在的情况下这个问题一共有两种状态:已回答与未回答,而已回答又可以根据答案再分为两种状态:一个是x是y成立且x不是y不成立,另一个是x是y不成立且x不是y成立,据此可以划分出在问题存在的情况下的三种状态的变化(下文的状态的变化皆指这三种):回答(从未回答变化到已回答)、反回答(从已回答变化到未回答)、重新回答(从一个答案变化到另一个答案),我将状态的变化产生的概率称之为潜能,整个状态的变化产生的过程可以想象为轮盘抽奖,状态即为轮盘上的项,潜能即为项占轮盘总面积的比例,状态的变化即为轮盘的指针从停留在一个所指到停留在另一个所指的过程。若果我们将那个最一般的问题转化为一个具体问题,例如某个人是否为位于某一位置、某个物是否为处于某一质量等,即将x替换为一个客观概念(例如物质、自我、神等),将y替换为一个规定性(例如质量、位置、大小、数量等)或主体(定义在下文),就会发现,发展实质上就是存在的问题的状态的变化所带来的规定性与主体的变化,若从物理学的角度解释,问题即为物质是否为位于某一时空,潜能即为物质位于某一时空的概率密度,被回答的答案即为物质在现实中所位于的时空(对于一个物质,因为可能位于的时空不止一个,所以问题、潜能、答案也不止一个)。我将问题与潜能合称为主体,将规定性称作客体,其中,主体是能动的,具有生成性的力量,其不仅能生成客体,还能生成主体(例如,一个物质在运动后下一次运动可能位于的时空与概率密度会改变、两个物质间的相互干涉会导致二者下一次运动可能位于的时空与概率密度改变),而客体是被动的,是被主体所生成的,客观概念依据其纯粹性(纯粹主体、纯粹客体、主客体、无)与完满性(完满的、不完满的,无没有完满性)划分,以下只列举几种特殊的客观概念:纯粹且完满的主体(即存在一切问题且问题均未回答的客观概念,我将其称作“无”)、纯粹且完满的客体(因为不具有主体,所以其是不发展的,不同于问题,答案共有两种,所以纯粹且完满的客体可以分化为无数种,但是有一种不符合矛盾律的将一切成立与一切不成立强制集合在一起的客观概念,我将其称作“一切”)、无(既无主体又无客体的客观概念)。发展即从一个客观概念到另一个与先前矛盾的客观概念,前者与后者实质上是内容(客观概念所具有的主体与客体)不同的同一客观概念,同时,发展是由客观概念自身的问题的状态的变化所导致的,所以发展是内在矛盾式的,要使发展本身存在,就必须要有差异(即多种客观概念)与能使差异既共存又不共存的东西(如果差异不共存(即不满足第一点)那么就无所谓差异,如果差异共存(即不满足第二点)那么就无所谓发展),而能使差异既共存又不共存的东西即为时间,在不同时刻,差异共存,在同一时刻,差异不共存,(未完)

2023.3.18

彩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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