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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三者不一致怎么办?

2023-03-27 13:28 作者:友际财税  | 我要投稿

“三地不一致”的问题相信有很多人也遇到过,在办理上海落户时,如果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三者不一致怎么办呢?

首先,原则上,社保和个税以及劳动合同,三者必须都是同一家单位,但如下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特殊分析:

第一种,正规的劳务派遣

这种属于劳动合同跟派遣机构签,社保和个税也是派遣机构缴纳,只是实际用工单位在另一家公司,但跟派遣机构有正规派遣协议,且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都是上海注册的企业。

这种是可以办理上海居转户的,但需要由派遣机构在自己一网通办后台提交。

第二种,总部与分公司分开缴纳。

社保和个税不在同一家单位,但是这两家单位是总部和分公司关系,并且都注册在上海。

这个只要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和分开缴纳的说明,也是可以作为有效时间办理居转户的。

第三种,社保委托第三方代缴

原则上,根据最新的社保法规,社保只能由用工单位登记缴纳,现在第三方代缴基本都取消了。

如果是历史记录存在这种情况的话:

劳动合同及个税属于实际工作单位,社保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且有代缴委托协议,且也缴纳在上海。

这样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需要提供各种证明和情况说明,也是有机会算作有效时间的。但是可能性不大。

所以,如果未来想要落户上海,不要在找第三方代缴社保了。网上那些所谓的正规代缴公司也不行!

第四种,社保不在本单位,个税也不在本单位

社保是一家单位缴纳,个税也是另一家单位缴纳,这就肯定不行了。

因为连工资和个税都不自己负责的话,要么这家公司人事职能基本不能自理或有其他非正当目的,要么就是这个人属于非正式或非稳定员工,两者都不属于上海落户审核能接受的。

这段时间只能扣除。

第五种,同一时期,社保和个税存在2家及以上重复缴纳记录

这种就属于有“重工”风险,也是比较严重的情况,肯定是要写说明扣除时间的,而且这个情况说明特别重要,不然也会影响之后的落户。

如果是近两三年存在重复社保或重复个税的,现在查的很严格,基本都会退回落户申请。

落户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流程,每一步都要合乎逻辑,合法合规。很多看似小问题,最终都会成为落户路上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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