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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期作品圈的那些“强抢著作权”的那些事

2020-05-03 15:29 作者:kkdonkey  | 我要投稿

近期,不论是在文字界还是在游戏界,均发生了,合同要求作者交出著作权的事情,典型的是“暴雪娱乐”要求《魔兽争霸3重置版》的地图编辑器作者交出自己创作地图的著作权,“阅文集团”要求作者交出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为了申明作者的尊严,随写此文。



首先我们看法律法规,在著作权法中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条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包括两个主体,一个是作者,二是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看起来,这两个公司能以第二款“合法”获得著作权,但是,在第二节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作者”必须是创作作品的公民,而由所谓“法人创作”的“作品”必须是包含法人的组织意志,并且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

换而言之,如果“暴雪娱乐”和“阅文集团”要求作者交出著作权,则必须作者是根据“暴雪娱乐”和“阅文集团”的意志创作的作品才行,该作者必须是上述两家公司的正式聘用员工,而且该员工是根据上级指示创作,修改,发行作品,此类作品的著作权才能被上述两个公司所有。仅仅提供一个所谓的平台,绝对无法合法合理的取得著作权,这类合同从根本上就会与著作权法相抵触而无效。


而且,哪怕是职务作品,著作权法也有明确规定,第二节第十六条,公民在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了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简而言之,就是哪怕是职务作品,单位也仅仅享有部分著作权的两年使用权限,两年以后该干嘛干去。


“暴雪娱乐”与“阅文集团”的行为,好比某个商店买一只笔给作者就要和作者分享著作权,作者把作品贴在墙上,这墙的所有者就要抢作者的著作权,纸张都还是作者自己出的。堪称“版权流氓”。而我希望各位作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被一两个霸王条款迷惑。


ps1:“暴雪娱乐”与“阅文集团”的确有权不为作者发行作品。

ps2: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有最低工资保障,需要缴纳五险一金,不是随便说一句,“哦,这个作者就是我的员工”,就可以强行把自由作者变成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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