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违规“气改油”、无证焊割……17条生命换来的代价太惨痛!

2022-10-12 11:20 作者:zunnuoanquan  | 我要投稿

餐馆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

违规动火致17人死亡,

国务院安委办发出

《关于吉林省长春市“9.28”

重大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

悲剧何时不再重现?


时间地点和伤亡

2022年9月28日中午,吉林省长春市一餐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现场情况

经初步调查,事故餐馆在一层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存有2个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为炉灶供气,餐厅老板为节约经营成本拟“气改油”,近期在瓶组间上方安装一个盛装醇基燃料的塑料箱,并将原燃气管线进行改动。

发生经过

事故当日11时许,供气公司人员更换1个液化石油气瓶,并向塑料油箱内注入醇基燃料,加注完成后发现油箱支架晃动,餐厅老板安排无证人员焊接固定支架,在焊接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燃烧,迅速蔓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教训

该起事故教训极为深刻,餐馆违规进行“气改油”改造,未按规定在停业状态下施工,且施工作业选择在营业高峰、人流密集时段,电焊人员无焊割作业资格证,违章冒险动火作业,部分窗户被广告牌匾和防盗窗遮挡,最终酿成惨剧。


(图片来源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醇基燃料能燃烧,可爆炸,可你真的了解它吗?

醇基燃料主要是以甲醇或乙醇(危险化学品)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液体燃料,闪点低于60℃或醇总含量不低于70%的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与传统燃料相比,醇基燃料具有一定的经济、环保等优势,但醇基燃料泄漏迅速燃烧,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近年来,一些地方违法非法生产、

经营醇基燃料的现象时有发生,

醇基燃料各环节安全问题应引起社会关注,

主动防范安全风险。

醇基燃料使用中有哪些问题,

该如何怎么检查?

❍燃料箱应室外布置,严禁附设在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内。

❍严禁毗邻门窗,当悬挂在外墙上时,应有1.5米左右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洞口。与主出 入口应有10米的间距。

❍燃料箱底部应高于灶具1.5米以上。

❍燃料箱与明火、架空电力线路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等。

❍储燃料间应单独设置在室外,采用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

❍醇基燃料不应与液化气在同一空间储存。

◉醇基燃料总储存量不应超过1立方米,且储存系数不应超过0.9。

◉储存罐应为金属材质罐,并应有良好的接地,宜配置液位计。

◉储存间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应为防爆型。

◉储存间应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

◉储存间应有良好通风设施,且 温度不宜超过37℃。

◉储存间应张贴“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和“禁止烟火”等安全告知。


❍应为金属管道,管道应由储油间直接接入厨房,严禁穿过餐厅、办公室、卧室等不使用醇基燃料的房间。

❍醇燃料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

❍管道适当位置应设置止回阀。

❍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

❍燃料管道应采用焊接或者法兰连接,不准采用丝扣、卡箍等连接方式。

❍燃油管道的敷设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醇基燃料炉灶具应符合农业行业标准《醇基民用燃料灶具》(NY/T 312-1997),并应定期进行校检、检修、并做好记录。



最后,提醒大家,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

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动火作业相关要求


《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T 40248-2021

7.9.2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b)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

c)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违规“气改油”、无证焊割……17条生命换来的代价太惨痛!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