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t4机翻【2】关于犯人进出现场留下的痕迹的诡计——江户川乱步

节选自江户川乱步《续 幻影城》,包含大量推理小说泄底,请酌情观看
(A) 密室诡计(八十三例)
在侦探小说中,最早以密室的"不可能"为主题的作品是爱伦·坡的《摩尔格街谋杀案》,但实际上,这部作品以及后来的卢柳的《黄色的房间》都得到了一些真实事件的启示。我记得四十年前,1913年12月,《Strand Magazine》上有一篇乔治·西姆斯的文章,我读过并保存在笔记中。概括起来,西姆斯写的是大约一百年前的事情,所以应该是19世纪初的事情。在巴黎的蒙马特,有一个名叫Rose Delacourt的女孩住在一栋公寓的最高层,距地面有60英尺。由于她在白天也没有起床,警察破门而入后发现,她被刺死在床上。凶器还插在胸口,看起来是用了非常大的力量,刀尖都刺透到了她的背部。窗户是从内部锁住的,唯一的入口,即门也是从内部锁住的,钥匙还插在锁孔里,上面还加了插销。唯一的通道是壁炉的烟囱,但经过调查发现,无论多么瘦的人都无法穿过。没有被盗的物品,也没有出现在调查线索中的仇恨关系。这个案件被犯罪研究者广泛讨论,但一百年后的今天(1913年),它仍然是未解决的。
然而,处理密室之谜的故事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代。公元前五世纪的赫罗多图斯在他的《历史》中讲述了公元前1200年左右的埃及国王拉普西尼托斯的故事,可以看到密室之谜的原始形态。一个被命令建造王的宝库的建筑师,为了他的孩子们,留下了一个秘密的通道,并且在遗嘱中留下了开启它的方法,他的儿子们从那里潜入并偷走了宝藏。同样的,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作家帕乌萨尼亚斯在他写的建筑师阿加梅德斯和特罗波尼乌斯的故事中,也描绘了同样的密室之谜。
另一个古老的例子是在旧约圣经的非正典中的"贝尔的故事"。巴比伦国王崇拜一位名叫贝尔的假神。他在神殿的门前提供了羊、谷物和各种供品,然后关闭神殿的门,上锁以防止任何人进入,但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的供品都消失了。这就是密室之谜。这是因为人们相信贝尔神吃掉了供品,但是一个名叫丹尼尔的年轻人扮演了侦探的角色,揭示了这个秘密。原来,神殿内的祭坛下面有一个秘密的通道,僧侣们在夜里从那里潜入,拿走了供品。
无论是赫罗多图斯还是圣经的非正典,都有秘密的出入口,所以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们都是不公平的密室之谜。但是,说到这,爱伦·坡的《摩尔格街谋杀案》也是一个不公平的,窗户的钉子是从内部折断的。那么,没有这些缺点的第一部"密室"小说是什么呢?柯南·道尔的《斑点绳》(该书被收录在《福尔摩斯的冒险》中,1892年出版)和扎恩威尔的长篇(88)(1891年出版[公布])几乎是在同一时期写的,但是相比《斑点绳》的简单,密室方面的描述,后者的长篇显然更有阅读价值。这部作品在西方并没有引起太大的争论,但它使用了当时最先进的密室诡计,另外也提出了一个大诡计的概念,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它。(89)
好的,现在我将各种诡计分为三大类:①犯罪时,罪犯不在房间内的情况 ②犯罪时,罪犯在房间内的情况 ③犯罪时,受害者不在房间内的情况,并进一步细分。虽然我参考了卡尔的"密室讲座",但分类法是我自己的,并且我添加了一些不在那篇讲座中的条目。
(1)犯罪时,罪犯不在房间内的情况(90)(39例)
【I】通过室内机械设备的。例如,从电话中发射子弹(科尔的短篇),对话筒中的强电流(里夫的长篇),墙孔中的手枪装置(范·戴恩长篇),时钟发射(卡尔讲座),短剑下落(菲尔波茨长篇),钟摆装置打击(赛耶斯短篇,飞鸟高尚的《犯罪现场》)(92),窒息床(我记得在涙香的翻译中读到过,可能是博阿戈贝。床的天盖可以自动折叠成箱子,使睡眠中的人窒息),毒气瓦气体发生床(菲尔波茨长篇),冰的溶解或水冻结膨胀力作为动力的手枪发射和其他设备(卡尔讲座),化学药品定时放火(甲贺三郎的《琥珀烟斗》),时钟和电流定时炸弹放火(哈尔长篇)等等,都过于机械化,除了个别例外,不能避免它们是幼稚的诡计(12例)(93)。
【ロ】来自室外的远程杀人(稍微开了一点的窗户——但是在地上三层以上的房间里,通过窗户入侵是不可能的——或者,有小缝隙的密室)。例如,从对面的大楼窗户向内,将短剑装进枪中射击(弗里曼短篇);从远处通过窗户射入用岩盐制成的子弹(迪克森长篇,岩盐在体内溶解);当受害者把头伸出窗户时,从上楼把一条形成环状的绳子放下来,把受害者吊起来并勒死,然后把尸体放下到地面上,伪装成自杀(切斯特顿短篇);从窗外射击后把手枪扔进室内,假装犯人在室内(迪克森长篇)【以下是房间在一楼的情况】用"Reggie Tongues"(一种可以伸缩的玩具)从微开的窗户的窗帘缝隙中,拿起房间内桌子上的凶器,换成另一个凶器,销毁证据(迪克森长篇)"犹大的窗户"诡计(迪克森长篇,避免揭示)从缝隙中射入带有丝绳的毒箭,然后拉出(迪克森长篇)等等,其他无法在几行内解释的诡计例子,长篇有哈利奇、斯卡雷特,短篇有诺克斯、罗伯茨、富特雷尔、迪克森等。(13例)
【ハ】让受害者自己走向死亡的诡计,而不是自杀。适用的例子有卡尔的"红后家杀人事件",还有阿林汉姆长篇,卡尔的讲座中提到的"提前给受害者心理恐惧,让他们因恐惧过度而半疯狂,导致过失死亡"的方法。(三例)
【ニ】伪装自杀的他杀(非密室的"伪装自杀的他杀"将在【第六】中记录)。对应这个项目的是横溝正史的"本陣杀人事件",和杰普森与尤斯特斯合作的短篇。相似的例子,密室内自己一人做戏伤害自己,假装是被邪灵伤害的(卡尔长篇)。(三例)
【ホ】伪装他杀的自杀(在密室内的,同上)。之前提到的切斯特顿作品,从上楼窗户将受害者吊起然后放在地面上的树枝上伪装成自杀,以及难以一口气解释的诺克斯短篇。(两例)
【ヘ】非人类的凶手。重复了【第一】【B】等前述项目,但是与"非人类的凶手"和"密室"相关的作品例子有,坡、道尔、莫里森的短篇,以及波斯特、鲁布朗、江户川等人的"太阳和水瓶的杀人"诡计。(六例)
(2) 犯罪时,犯人在室内的情况(37个例子)
【イ】门的机制。犯人在犯罪后从房间外出,从外面转动钥匙,这个钥匙之前是从门的内侧插入的,或者从外面关闭内侧的门闩,或者启动锁闭机构。作品示例有范·戴因的长篇,詹金斯的短篇,弗洛斯特的短篇,高木彬光的“青色谋杀案”,卡尔的长篇,克里斯蒂的中篇,华莱士的长篇,楠田匡介的短篇。用磁铁移动门闩(华莱士的长篇),钥匙还在锁着,解开门的铰链离开和进入,从外面将铰链还原(Zangwill,Looson等的作品引用)将尸体立在门上,其重量使得密室形成(Queen的长篇)犯罪后,从外面正常上锁,拿着钥匙,有人破门而入,混入人群,迅速从破损的门的锁孔内侧插入钥匙(Zangwill,Looson,Carr的引用)从内侧插入钥匙,走出去,关上门,从外面插入一个叫“Wustiti”的工具,这个像镊子一样的工具插入钥匙的尖端,转动来上锁。这个工具在美国的犯罪社会中是众所周知的(犯罪调查学书所见)。内外两个钥匙的技巧。准备两把相同的钥匙,一把插在门的内侧后出去,关上门,第二把钥匙从外面插进锁孔,内侧的第一把钥匙就会掉在房间里。然后,用外面的钥匙锁上门,然后取出并带走(Zangwill作中引例)。 (17个例子)
【ロ】(94)让人觉得犯罪是在实际事件之后发生的。与后面的“声音产生的时间不在场证据”部分重复,但在犯罪后在密室里播放录有受害者声音的唱片(克里斯蒂长篇,范·戴因长篇),犯罪后在密室里制造枪声制造不在场证据(Rees, Carr, Dixon, Scarlett各长篇),用纸袋制造假枪声(克里斯蒂中篇),在房间里设定大钟倒下的装置,让人以为犯罪发生在倒下的声音时(Myers长篇),使用腹语术(卡尔的长篇引用)。
诉诸第三方的视觉,使已经死去的受害者看起来还活着。改变坐着死去的尸体的方向,让人看到窗帘上的影子(Scarlett长篇),挂起一张黄色的大纸,假装是穿着长袍的人的背影(从远处通过玻璃窗看),然后用另一根线将它拉入炉中烧掉(H·H·Holmes长篇)。这两个例子单独的解释可能无法理解,但可以想象所有其他的情况都非常适合这个技巧。
另一个是犯罪后,犯人或共犯者假扮成受害者以建立不在场证据。这也与“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中的(1)(乙的イ)部分重复,但与密室组合的这个技巧在Bentley, Carr, Dixon两例(都是长篇)等作品中有所出现。 (15个例子)
【ハ】伪装犯罪发生在实际之前。在密室犯罪中,发现者就是犯人。提前给受害者大量的安眠药,即使敲门也没有回应,因此强行破门而入,然后立即进行谋杀,在破门之前就已经被杀,从而做出杀人前的伪装(参见Zangwill的长篇小说(95),Chesterton的短篇小说)。对于"发现者就是犯人"的案例,在非密室情况下,请参见(第一)的(B)的(3)已经说明。(两个例子)
【追记】我遗漏了一个与此项相关的非常大的诡计。那就是,使用千斤顶抬起密室的一部分屋顶,制造出一道缝隙,然后由犯人从这里出入,这个奇特的想法是由罗伯特·亚瑟在去年的Queen杂志的比赛中入选的短篇小说"第五十一个密室"(山下晓三郎翻译了这篇小说,刊载在京都的同人杂志"密室"的昭和28年6月的期刊中)。后来,鹰尾三郎进一步发展了这个想法,他想到了一个诡计,他将整个小屋的屋顶用螺丝刀拉起来出入,然后恢复原样,他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更加奇特的是,我听到了双叶十三郎的一种想法,我记得这是赫伯特·布林的作品。他首先在野外杀人,然后在尸体上匆忙建造一座小屋,创造出一个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可以在一夜之间建造,所以这并非不可能。在谋杀后建造房子,这个想法似乎是Chesterton可能会想到的,我觉得这非常有趣。
【ニ】当发现者推门进入时,犯人隐藏在门后,当人们赶到受害者那里的时候,犯人逃走。这种简单的方法虽然看起来很傻,但是对于习惯于复杂思考的侦探读者来说,这种方法却能够出其不意,给人以意外之感,因此专门从事诡计的大师们使用这个诡计写了一些长篇小说(例如Loosin的长篇小说)。 (一个例子)
【ホ】火车的密室。在车厢内,电机车内的谋杀等,特别是在火车行驶过程中,由于与外界隔离,成为了理想的密室(见Crofts的中篇小说,Shiba Yamakura平平的“电机车谋杀案”)。船舱也具有相同的条件。在Christie的短篇小说中有这样的例子。另外,如果把整艘船看作是一个密室,那么有很多例子,但是大部分作者并没有打算创建纯粹的密室。(两个例子)[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三个例子]
(3)犯罪时,受害者并不在室内(四个例子)在密室事件中,如果受害者不在房间里,人们可能会感到奇怪,但是可以把在别的地方杀死的尸体带到那个房间里,形成密室,或者受害者在受到重伤后进入房间,出于某种原因从内部锁上门然后死亡。关于把尸体带入然后创建密室的例子我还没有看到。只有尸体移动就足以构建不在场证明。受害者自己创建密室是为了保护罪犯,或者是出于对敌人追击的恐惧。前者的例子可以在Leblanc的短篇小说中找到,后者的例子可以在Shima Kyuhei的"玻璃之家"中找到。另外,有一种情况是受害者在受到致命伤害后进入房间,然后有另一个犯人来到,不知道受害者已经死亡,用手枪射击,然后制造密室(参见Van Dine的长篇小说)。还有一种更加大胆的情节,就是在外面杀死的尸体被扔进密室的高窗户(参见Dixon的长篇小说)。
(4)密室脱出诡计(三个例子)顺便在这里补充一下。这是关于越狱的诡计。我知道的例子有Leblanc的"鲁邦的越狱",Futrell的"13号单人牢房的问题",以及Loosin的"无头女",这三个例子都做得很好。另外,对于越狱诡计,美国的伟大魔术师,已故的Houdini的传记中有许多有趣的实例。他游历世界,展示他能从各国的监狱中逃脱出来,甚至被锁进金库中,他也可以进行脱逃的魔术表演。(97)
(B)足迹诡计(十八个例子)
倒着走路,让人看起来像是回来的,或者看起来像是刚刚来的(参见Nicholas Blake的长篇小说,以及我的"何者")。倒立用手走路(参见Groeller的短篇小说,Dixon的短篇小说)。让马穿上假的牛蹄印(Doyle的短篇小说)。用竹马来掩饰足迹(参见Dixon的长篇小说中的引用,以及我的"黑手党")。做出两双完全一样的鞋,留下假的足迹来混淆调查(Crofts的长篇小说)。在鞋底打上马蹄铁,让人以为是马的蹄印(参见George Sims的随笔中的引用)。在一些不留任何足迹的诡计中,有用缆车方式在空中移动的(参见Takagi Akimitsu的"白雪公主")。利用飞镖(参见Chesterton的短篇小说中的引用)。使用热气球的锚使人误以为是头部被击打致死的凶杀案(参见Sexton Blake的一个故事)。还有其他一些无法用两三行来解释的方法,可以参见Dixon的长篇小说,Chesterton的两篇短篇小说。虽然不是足迹,但还有关于轮胎痕迹的诡计,可以参见Doyle和Chesterton的短篇小说。
足迹诡计的历史也很悠久。准确地说,这应该属于“足迹发现”的诡计。在我之前引用的旧约圣经的《贝尔的故事》中,就写到了一个诡计,犯人预先在房间里撒了粉末,然后用留在粉末上的足迹作为证据。这与Doyle的《金边眼镜》中,霍姆斯在地板上撒满烟灰,从而发现了藏在房间中的人的诡计相似。
(C)指纹诡计(五个例子)
指纹、掌纹、足印、唇纹等经常被用作线索,但在我收集的案例中,几乎没有被用作诡计的例子。当指纹调查还没有普及的时候,Doyle就已经使用了伪造指纹的诡计(在《诺伍德的建筑师》中),Freeman也经常使用指纹(代表作有长篇小说《红色拇指印》),但指纹的伪造等,尽管作为实际情况很有趣,但作为诡计则不太有趣。"反面指纹"的诡计(指用手指擦去墨水后,指纹褶皱间仍然残留的墨水被压印下来,如果现场出现的是照片中的负面指纹,那么可能会误判)我在"双胞胎"中使用过,Carr在他的一部长篇小说中也使用过。
指纹小说的鼻祖是Mark Twain,从他到Doyle的指纹小说中都有一些作品被发现,但它们都是以指纹作为犯罪嫌疑人推断的证据,而不是指纹诡计的作品。对于这种类型的指纹小说的历史,我在另一篇文章"明治时代的指纹小说"中详细讲述了,所以在这里就不再重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