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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质疑为例浅谈辩证法

2022-10-10 10:17 作者:忧愁的武装骑士  | 我要投稿


如果说这种“质疑的态度”要被彻底地应用,那么我们就得首先面对其反身自视,即评判这种“质疑的态度”,当尼采说“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时候,对“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重估也同时被言说了。如果说要坚持质疑的原则,那么质疑“质疑的原则”也同样是合理的;然而如果质疑了这一原则,它便不能被心安理得地应用了,那么同样的,质疑“质疑”本身也因此失去效力了。

或许由于这种矛盾上的模糊性,它会被不公的评论打为诡辩,因此有必要澄清:诡辩是通过在文字的模糊性中乱窜来实现的。举个例子,“一个人有三个头”的诡辩会这样说:每个人有一个头,没有人有两个头,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故一个人有三个头。很明显的,这里的两个“没有人”完全不同。然而在第一段的那个关于质疑的例子里,困境的产生并非是由于外部的诡辩,而恰恰在于坚持了质疑的原则(或说质疑的原则生效了)。因此,这种矛盾实质上内嵌于原则之中,也因此,这种矛盾并不会使原则本身变得脆弱不堪,反而证实了其的不可忽视。

如果需要给这个矛盾一个更长的名字,那么“二律背反”会合适的,但无论名字如何,我们都会发现这矛盾及矛盾的双方都同样是坚硬的——同时,这意味着上述的困境也同样坚固,同样不可假装不见,这僵持在此处困境即是辩证法的源头。

在这里,矛盾中的一侧强烈要求将自身确立下来(肯定性的、作为原则的),但确定下之后旋即便是自我否定(否定性的、坚持质疑原则的对“质疑一切”的质疑),二者不断相互转化,以至于不可分离,并统一于下一环节:“质疑一切,但现在,这里它不但同时属于肯定性(作为原则),而且同时属于否定性(作为应用的一种),片面的两者被扬弃掉,并昭示那不断的转化才属于足以立足的第一个真相。

这种扬弃的运动,使是辩证法(不是那个形式上的结果,而是其中的运动)


至此这个问题应当被理清了,现在让我们回到开头,去发现那个在一开始被刻意忽略的有趣结构——“质疑质疑质疑……一切”的无限套娃,那真相不已是很明了了吗?“质疑”与“一切”区分开来,质疑总是要超出原有的一切原则并成为新者,而新者作为被确立的新原则又会被质疑超出,由此辩证法不断向前。


这里还有一点我想拓展下,以新文化运动为例,当他们提出“评判的态度”这句口号时,就同时言说了一个矛盾:既要首先进行对行动的反思,又要首先去行动,既要先反思评判这一行为,又要先去评判。然而有趣的是,尽管二者在思维上是同时开始的,现实却始终表现为新文化运动和对新文化运动的反思,即反身自视始终慢了一步,事实上是被作为回溯性的建构才被给出了的。这种现象或许指明了一个问题,即当“评判”仅仅只是作为抽象的概念存在时,对于“评判”的评判也就是抽象的,因而其所能生产的唯一的规定性就是“反身自视”本身,而不意味着任何更进一步的东西;只有当“评判”走出自身设立的陷阱,“评判”和评判“评判”才同时具有了现实性的基础。现在,“评判”和评判的矛盾被扬弃了,而走向了下一环节——以自身为中介的、自觉与他物相连系的“评判”,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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