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艳秋
1984年,江苏为新艳秋举行舞台生活六十周年纪念演出。年过七旬的新艳秋以其精湛的表演征服了观众。举办单位决定每场提成一部分作为给她的补贴。而新艳秋却执意要把演出所得全部交给戏校,作为培养学生的教学经费。(南京市京剧团-吕忠 原载1986.4.6《戏剧电影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