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前提是尊重

表白是表达一份心意,如果双方都有意,可以进一步发展,可如果因为对方不喜欢自己就恼羞成怒,质问对方为什么不喜欢自己,自己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自我感动,这份喜欢中占有欲太强了,甚至有的人, TA 并不是喜欢你这个人,而是喜欢 TA 自己罢了,你让 TA 不舒服, TA 就会攻击你。大抵是对于对方独立个体没有清晰的认知。
有的人喜欢浪漫,但这也不应该成为一种道德绑架。比如一方花费了精力和金钱,在操场举办了盛大的表白仪式,如果有很多人围观,这对于对方也是有心理压力的,如果相互喜欢还皆大欢喜,不喜欢就让对方很尴尬,这种众人注视的压力很大,甚至会形成一种道德绑架,好像不同意对方就有错,我觉得这样不太妥当。如果感情的付出就是为了获得名分和结果,那么感情更像是利益交换。我付出了就应该有回报,用在其他上可能合适,但感情可能不是这样;还有感动和喜欢的事情,我个人感觉感动可以逐渐激发出喜欢,但感动和喜欢还是有区别的,你为我精心准备一场表白,我可以很感动,但我不喜欢你也会拒绝。可能感动到喜欢中有还有一味材料叫心动。 总结来说,首先要承认,彼此是两个独立健全的个体,喜欢的前提是尊重对方。最后和朋友们分享黄永玉先生的一句话“明确的爱,直接的厌恶,真诚的喜欢。站在太阳下的坦荡,大声无愧地称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