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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工具】道德计算三种

2021-04-10 10:49 作者:_不破愛花_  | 我要投稿

这些是与日常生活更相关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持有道德思维,道德思维并不是非常明显的,并不是“理性”地运用着。我们通常并不是先提出一套完备自洽的道德体系,再把发生的事件代入到道德体系中,看事件中的行为是对是错——我们不是这么运用道德思维的,我们不是用这种三段论来理性地判断事件的。

我们的道德思维在更多的时候,往往依赖于我们使用的语言中暗含的那些道德隐喻。我们用语言来思考,看到什么,就尝试在语言中为它找到一个名字(定义);如果没有,如果我们不认识、搞不清楚,我们会问别人,“那是什么?”我们必须通过知晓称呼、知晓解释来把握万物。我们的思考无法脱离语言来进行,我们的体验之丰富性与描述体验的贫瘠感之间的落差,就是语言的局限之感。我们依赖语言表达,依赖语言思考,但是常常被语言困扰、被语言支配。

道德思维在根本上依赖于我们对语言的隐喻性理解。然而道德隐喻体系的运作,源自它们非隐喻的一面,即关于幸福的体验。道德最基本的形式,就是“提升他人的幸福体验,规避和防止对他人的伤害和对他人幸福的破坏。”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将幸福理解为财富。幸福的提升是种“获得”,幸福的下降是种“失去”“损失”。这种经济隐喻的思维方式,可以让我们用思考“量”(金钱)的思维方式来思考“质”(幸福)的东西。我们知道人类事务的困难有很多来自衡量上的【无法量化】,没有量化,就没法做精确的对比,就没法做恰当的取舍——这种困难将一直会并且永远会困扰人类事务。

有了这种幸福的经济隐喻,道德计量就得以成为可能。它体现在很多方面:

【回报】

如果你帮了我,那么我就“欠”了你。如果我也帮了你,那么我就“还”了你的人情。如果你做了很多帮助别人的事情,并且别人无法回报你,他们就“欠”了你,你看似没有得到回报,但因为别人对你有“亏欠”,你提升了自己在他们之中的声望,这是种“债权”一样的东西,你可以运用声望来请求别人帮你做些什么,这是让他们来“还”你的“债”。

这个很常见也很简单。它依赖于“偿还所欠的东西是道德的,欠债不还是不道德的”这一准则。

【惩罚】

《半泽直树》中有句名言:“以牙还牙,加倍奉还。”(我到现在还没看到第二季TAT)这就是种基于惩罚的威胁。但是,为什么是“加倍奉还”?这就要我们理解道德交易中的负面价值。在道德算法中,施加负面价值等于索取正面价值

根据幸福即财富,施加负面价值就是窃取了正面价值,施加了伤害,就是“窃取了快乐”“窃取了安宁”“窃取了愉悦的心情”。我们会认为施加伤害的人,把属于我们的这些好东西偷抢走了。对于这种偷抢行为,我们必定会愤怒,要求惩罚。

但是,伤害会把受伤害的人置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困境中:

第一,如果我伤害你,你也同样伤害我,你所做的事情有两种道德解释。根据正面行动原则,你的行为是非道德的,因为你也对我造成了伤害。(错错相加不等于正确)而根据欠债还钱原则,你的行为是道德的,因为你偿还了道德债务。

第二,如果你受到我的伤害而不惩罚我,根据正面行动原则,你的行为是道德的,你避免了伤害行为的再一次发生。而根据欠债还钱原则,你是非道德的,你放弃了惩罚就是放弃了道德责任,也就是让我无法通过承受“来自于你的伤害”来偿还“我曾经对你的伤害”。

无论你怎样选择,你都会违背其中一个原则。你必须做出选择,必须赋予其中一个原则以优先性。(哈姆雷特: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要么是“绝对善的道德”来选择正面行动,要么是“惩罚性道德”来选择欠债还钱(半泽直树的选择)。

【工作】

工作通常有两个不同的隐喻,并且都使用了道德计算。这两个隐喻可以被称为“工作交换”隐喻“工作奖励”隐喻

“工作奖励”隐喻,是指雇主对雇员拥有合法的权威,酬劳就是对工作的奖励。这个隐喻可以表述为:1.雇主是合法权威;2.雇员服从于这一权威;3.工作就是服从于雇主的指令;4.酬劳是对雇员服从雇主的奖励。

这一隐喻使得“合法权威的等级链”这种道德秩序得以运行,在这种等级链的道德秩序中,【工作】这个概念意味着:1.雇主有权命令雇员,并惩罚那些不服从命令的雇员;2.服从是被雇用的条件;3.雇主与雇员的社会关系是上级和下级的关系;4.雇主总是对的;5.雇员服从雇主就是道德的;6.雇主对服从命令的雇员给予适当奖励是道德的。

“工作交换”隐喻中,【工作】被视为有价值的物品。工作者自愿用劳动交换金钱。这个隐喻可以表述为:1.工作是有价值的物品;2.雇员指从事工作的人;3.雇主是金钱的所有人;4.雇用活动就是雇员劳作与雇主金钱的自愿交换。

雇员的“工作”产生了价值,而雇主想要这个价值,就必须支付“金钱”来交换雇员的“工作”。因此,在合同的语境中,工作的性质和价值是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酬劳是双方认可的交换,而不是雇主的奖励。工作是一种交易,你想要我给你干活,就要用你的金钱来换,而不是我服从你,你给我服从的奖励。

通过这两种隐喻,可以发现,【工作】这个概念并不是绝对的,它根据隐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


道德计算的隐喻揭示了真实的日常生活中,道德两难的处境。很多时候,不得不从中选择一种,放弃另一种来进行决定。无论做哪种选择,都不意味着被放弃的那一种是错的。这尤其适合对那些学法律的人讲,因为作为社会运转基础的法律之中,有一些是必须在两难中偏向一种,来确保预期的形成和秩序的平稳。这不等于说法律没有选择的另一种就是不合适的。在很多例子中,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另一种选择也会被纳入进来,法律条文也会随之进行修正。

内容参考乔治·莱考夫《道德政治》第三章和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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