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德职上:社工能监护无人看护的孩子吗“情理法”困境如何应对?
一次临时救助带来的困扰

笔者是某社区社工服务团队的督导。一天晚上,社工团队负责人给笔者发来一条长长的信息,字里行间散发着焦虑气息。信息的大致内容是她的团队在社区的要求下接了一个未成年人临时救助个案,但在跟进过程中产生了困扰。
这个个案服务对象是11岁的女孩小芹(化名),患有神经性痉挛,经治疗目前情况稳定。其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了,母亲是唯一的监护人。但前两天,其母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10天的拘留处罚,小芹便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缺乏临时监管照顾。
社区用人单位联合派出所民警将小芹接来之后,交由社工负责照顾。按照社区的要求,社工暂时将小芹安置在某酒店,并且两人一班轮值,24小时陪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时值暑期,社工白天有大量的服务工作,而团队仅有5人,无法每晚安排两名社工去陪护小芹。因此,看护了两天后,社工觉得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行政要求,同时无法厘清此个案的服务方向和重点,内心承受了较大压力,产生倦怠感。
困扰背后的伦理困境
笔者在随后的督导面谈中发现,社工并不全是因为工作繁忙而产生倦怠感,更主要的原因是她们在服务中陷入了诸多伦理困境却不自知,进而产生了无力感。于是,笔者采用集体督导、个案研讨的形式,引导她们重新审视问题,评估和分析了当下所面临的伦理困境。
其一,人情与法制及规定冲突。从法律角度说,社工没有被直接赋予未成年人临时监护人的角色,也并未获得法律授权去监护服务对象。当社区要求社工陪护小芹时,社工仅出于人之常情即应承下来并开始行动,但忽视了其中存在的法律责任归属问题、专业介入限制及隐藏的伦理风险。
其二,社工与其他相关方工作方式的矛盾。在救助服务中,有些相关方工作方式比较简单,为快速达到妥善安置、安全照管的目的,有时会向小芹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如“只要你现在乖乖的,明天就带你去见妈妈”等。小芹在短暂的“安心等待”之后期望落空,便会出现抵触情绪和回避行为。这并不利于社工与小芹建立专业信任关系,也容易给小芹带来隐形伤害。
其三,专业界限与双重关系问题。社工在与小芹接触中带入了个人情感,因同情其处境,对其要求均给予满足,如私人给她购买礼物等。这样做虽然会赢得小芹的好感,但也让社工陷入了超越专业关系的伦理困境。
其四,公平与差异的矛盾。暑期,社工开展的社区青少年服务较多。然而,为回应小芹个案的迫切服务需求,社工倾斜了更多的服务资源和精力去陪护小芹,这会导致原计划的社区青少年服务受影响。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作出合适的选择,使社工陷入两难。
伦理抉择分析与服务介入
针对上述伦理困境,笔者在督导中引导社工把握自身专业角色,正确看待伦理困境,厘清与社区各方联动的关系,并学会使用有效的专业伦理抉择工具,依据逻辑严谨的决策机制对个案服务跟进作出最合适的选择,在此基础上有效解决问题。
第一阶段
经过几次督导和服务研讨,社工基本厘清了问题涉及的人和机构,主要包括社工、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社区及相关部门、派出所、社工机构及督导等。同时,认清了造成其困扰的主要原因在于各方对服务目标和各自角色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
第二阶段
督导引导社工逐步分析,澄清了在特定情境下社工发挥作用的社会价值、应持有的专业价值观和个人价值观及立场,并思考伦理抉择的依据。从伦理筛选原则的优先级别来看,首要的是保障小芹的生命安全,同时要在法律、制度和人情之间寻求平衡点。社工不仅要尊重社区用人单位的意见,也要合理维护自身的专业独立性。因此,督导、社工积极与社区沟通,引导其了解社工的专业价值观、伦理守则,讨论服务的方式方法。经过沟通,社区开始从新的视角来看待小芹当下的需求和问题,对社工的角色也有了进一步认识。
第三阶段
伦理难题所涉及的各方经过沟通,对彼此在个案服务中的角色和作用有了统一认识,也确认了各方下一步如何跟进。社区作为服务统筹方和监督方,依法为暂时无人监护的小芹提供生活照管和监护,满足其基本生存需求。派出所继续排查,为小芹寻找其他亲属资源等。督导带领社工跟进小芹个案,未参与小芹个案服务的其他社工则按原计划正常开展暑期服务。在为小芹服务时,社工理解她因突然与母亲分离所导致的无助、恐慌等情绪,接纳她的退化、哭泣等行为,以共情、支持和关怀来回应其安全需求。这样便打破了原先简单看护造成的服务瓶颈,社工与小芹成功建立了信任关系。
第四阶段
服务相关各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采用个案管理的服务模式,多方协作、定期沟通,共同做好小芹的安置照管服务。社区为小芹提供了基本生活照顾资源,每晚由两名社区工作人员陪伴她。白天,小芹参与社工组织的青少年夏令营服务,社工详细评估小芹的心理及生理状况、需求与资源,帮助她建立非正式网络。社工的倾听、情感回应和鼓励让小芹逐渐敞开心扉,她主动提供了有关其邻居和父亲生前同事关系等信息。同时,社工在授权范围内将小芹母亲的情况告知小芹,让她能够耐心等待母亲回来。
第五阶段
各方联动,持续寻求并拓展非正式社会网络资源,帮助小芹获得最佳服务。在与小芹的一次面谈中,社工获知了有关小芹大姑等亲属的信息。社工将此信息及时转告给社区,经过社区、派出所等多方排查,成功与小芹大姑取得了联系。社工向小芹大姑说明情况后,大姑表示愿意接小芹到家中暂住并加以照顾。同时,社工帮助小芹消除与大姑家的隔阂,分析暂住大姑家的便利和安全性,最终小芹同意暂住大姑家。社工还联系到小芹的姥姥,姥姥也到大姑家共同照顾小芹。随后,各方各司其职持续跟进,帮助小芹解决了居家环境隐患和日常生活设施损坏问题,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直到她回归正常生活状态。
第六阶段
评估决策和后续干预活动的效果,巩固现有服务成效,预防新的因素影响。在社工与社区用人单位、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联动中,小芹最终得有效安置,并在其母亲拘禁解除后顺利与母亲团聚。对小芹的临时安置救助服务虽已结束,但其家庭仍存在不确定性,一旦母亲出现状况将会导致她再次陷入危机。因此,社工在持续关注和支持小芹的同时,通过面谈评估其母亲的需求。考虑到小芹母亲的家庭照顾和生活压力,社工帮助她增强家庭功能,协助她尽力为小芹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专业反思
面对暂时失去监护的未成年人,是以司法和行政权力为导向来达到安全安置和照管的状态,还是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和理念去顾及当事人的感受和想法,这两者本身并不冲突,关键在于厘清不同资源方在服务中的权力和角色。
社工首先要学会识别服务情境中的伦理困境,分析介入服务的各方在立场、身份、角色职责等方面的不同。要清楚他们在解决问题的基本理念、视角、方法、具体行动上有何差异,寻求服务共识和有序的协作行动来达到功能互补。
其次,社工要清晰专业角色的界限和限制,在专业能力范围内开展服务。社工要通过评估,明确个案的紧急性等,按照急迫性、重要性进行问题排序,确保在专业职责范围内接案。社工应认识到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工作是一种责任感,而不应因有顾虑而揽下职责之外的工作。同时,社工要保持专业关系和私人关系的清晰边界,避免因多重关系而陷入伦理困境。在服务过程中,社工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沟通联动各方、链接资源、协同跟进和及时汇报工作,在动态跟进中保持高效协作。
再次,从机构的服务风险防控来看,社工机构有必要建立伦理困境处理机制。当前社会工作行业从业者背景差异大、能力参差不齐,很多实践者并未系统学习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知识,在服务中遇到伦理困境时往往手足无措。机构要重视服务风险体系的建立,并建立应急服务机制和行动小组,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操作机制让一线服务团队明确可得到的支持、保障,清晰标准化的层级报备和处理流程,来规避可能的服务风险。
最后,从政策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多以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文件、指南等为基础设立,没有专门的社会工作法律去规范从业者的职业行为。其主要内容也大多以通则性说明为主,当一线社工遇到伦理困境或价值观问题时,难以为其提供具体指导。基于伦理困境具体情境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建构本土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和规范的操作模式、程序与流程迫在眉睫。同时,需要不断强化社工的伦理教育,提升其对伦理问题的实际处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