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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章遗失登报声明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2023-03-25 14:46 作者:春风不识路C  | 我要投稿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重要印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当企业的公章不慎丢失,为了防止被坏人冒用,必须要办理原公章作废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声明原印章作废; 4、到指定的制章点刻制新印章; 5、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通知银行、税务、企业内部、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有的朋友就问了,那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如何办理呢?目前最常用的就是线上办理,平台直接对接了报社,省去了中间的环节,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提高了见报的效率。不过,切记要通过正规平台办理。线上办理的流程简单,只需要打开手机,花几分钟时间就可以办理完成。 那么,公章遗失登报要怎么写呢?我们在写公章遗失登报声明时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遗失人名称; (2)遗失时间; (3)遗失原因; (4)遗失的物品; (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不知道这篇文章有没有解决大家的疑惑呢?是否让大家对办理公章遗失登报声明的步骤及注意事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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