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殷璠的兴象论和王昌龄的诗境论
一、殷璠,丹阳人,著《河岳英灵集》,通过选本来表现自己的文艺观点,进行文学批评。以提倡“兴象”为中心,深入地论述了诗歌的风骨、声律以及神、气、情等问题,同时也涉及诗歌的境界问题。
从诗歌艺术形象塑造的角度,殷璠指出六朝人过于偏重在辞藻声律等具体形式、技巧方面,面对审美意象的创造反而注意不够,因此提出了诗歌创作应以创造“兴象”即艺术意象为主的思想。
“兴象”,是指诗歌中完整的审美意象。它偏重于指主体比较隐蔽的客体形象,极大地激发人的性灵,产生浓厚的审美兴趣,启发人们丰富的想象。
“兴象”的超妙是构成诗歌意境的基础。殷璠所强调的具有言外之意的诗境,实质上正是对“兴象”论的深化和发展。注重“兴象”的描绘,正是为了使诗歌的审美意象构成一种耐人寻味、含蓄不尽的境界。这种诗境可以引导读者发挥想象能力,在欣赏过程中实现再创造。
二、如何创造出具有言外之意的“兴象”的诗歌
首先应当具有“风骨”,既包含“建安风力”“梗概多气”,也是指超然物外、避世隐居的仙风道骨般的飘逸之气。
其次,应当具有“神来、气来、情来”之妙,这和“风骨”是分不开的。因为“风骨”本身就具有自然传神、气势通畅、感情鲜明的特征。
“兴象”的构思要新颖、奇特、巧妙,并且具有自然的声律之美。
三、王昌龄,字少伯,长安人。诗兴象超诣,意境弘深,在盛唐堪称典范。著《诗格》。王昌龄诗论最有价值的是关于诗歌意境的论述,强调诗歌创作必须在意和境密切结合的情况下进行构思。
创作中首先要立意,意与外境融为一体,方能驰骋神思使艺术想象飞腾起来,产生有艺术价值的好作品。
意与境的和谐,必须任其自然,由感兴而生成。
王昌龄关于诗歌创作十七势的论述,是对是个具体艺术表现技巧的总结。势,是指诗歌创作内在的一种自然规律。
王昌龄把诗歌意境创造提高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地位,它不仅是对盛唐诗歌艺术经验的一个总结,而且为意境理论的深化与扩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