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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日记 DAY 3

2023-08-11 16:24 作者:粥叫兽  | 我要投稿

犯罪排除事由

  1. 正当防卫

    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对不法侵害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

    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假想防卫不属)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图。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不具备防卫意识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限度条件:未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相适应。

    无限防卫权: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

  2. 紧急避险(不得已)

    不得已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权益而保护较大权益的行为

    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时间条件:迫在眉睫

    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权益

    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图

    限度条件:保大放小

正当防卫VS紧急避险


故意犯罪的形态

  1. 犯罪既遂

    行为人犯罪行为达成

  2. 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但是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犯罪

    具备犯罪动机、做好犯罪准备、被动停止犯罪行为、尚未着手

    处罚:从轻、减轻、免除

  3.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犯罪未能得手

    处罚:从轻、减轻

  4. 犯罪中止(良心发现)

    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标准:主观上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客观上有中止犯罪的行为

               犯罪过程中、有效停止犯罪或避免犯罪结果发生

    处罚: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应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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