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湖州市
市属:
湖州市民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1号楼3楼社会发展受理窗口(9号-11号)
湖州市吴兴区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2楼卫健窗口1-3号
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社会发展综合事务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H09
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一楼社会事务7、8号窗口
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二楼C区C16窗口
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62号安吉商会大厦F座)三楼综合综合窗口(56、57、58、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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