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使的新娘
相当沉重的旅程呢,融雪之水,巨龙之树,九命之国,夜妖使魔,妖精恋人,你可以永远相信霸权社,时代还是限制了这部作品的绽放,如果放在今天来制作一定可以更加丰富这个世界的,但是已经很棒了。
我是从什么时候真正的爱上这部作品的呢,大概是智世为乔伊尔做“眼眸的祝福”的时候吧,坐在盛开着爱的阳炎的玫瑰园中,曾经只有一瞬间四目相对的,那拥有如红醋栗般美丽眼眸的女子,就站在自己眼前,可我已经是个形如枯槁的老人了。







第一次感到自己的自私(我···很卑鄙,接近那些并不介意我的人,想着被抛弃也无所谓,同时又不想被抛弃,开始因为艾利亚斯有事瞒着自己而感到不满,感到寂寞,感到害怕,我很贪婪),却从不敢将心中的感情具体定义,爱对与少女和夜之爱子来说都太遥远了,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回到亮着灯的家,露出从前从未露出过的表情,体验着从未有过的心情。

这份情感应该称之为爱吗,我觉得应该不是的,他们既幼稚又孤独,与其说爱,更像是两个小孩子之间的相互依偎,在这个鲜与人类相关但并不美好的世界里,凭借着自己第本性和良知,共同摸索着前进的道路,担任彼此的老师。


受诅咒的夜之爱子,虽生在极东之地却长着一头瞩目的红色头发,这份特殊似乎注定在人类的社会里难以生存,如同智世的妈妈。于是她离开了,在这个与人类世界无关的”邻居们“的世界里,找寻到了比自己更加值得珍惜的东西,终于可以和妈妈,和过去的自己告别。





羽鸟智世找寻到了想要留下的地方,她选择成为魔法使的新娘,拥有可以称之为家人的对象,拥有容身之所,拥有朋友,拥有伙伴,拥有永远有人陪伴的未来。或许这个世界并不美好,但一定足够美丽














苍白之眼与我想象中古老的魔物很相称,将人类的真情视为世间最”美丽“的东西,不厌其烦的享受着人们表现出的愉悦,悲伤,痛苦,愤怒。它最为满意的作品——卡达飞尔斯,因向神之子扔石子,而被诅咒为不死之身,在一千年二千年里身体无法停止的腐烂却始终无法死掉,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越来越丑陋和痛苦,最终变为非人的存在,在智世的歌声下得以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