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生产与回报, 剥削的本质和根源
记录日常思考
看完了想骂我, 或者因为我玩原神就想骂我, 又或者想发表一些类似 "某某某知名人物说过/都没说过XXX, 你凭什么XXX"之类的意见的话, 欢迎评论, 我不会回复的.
看完产生了新的想法想要讨论一下的话, 欢迎私信.

这里要说的这个想法来源于十多年前(初中的时候)一次政治课上产生的一个疑惑, 这么多年经历了业余时间反复的查阅和推敲, 最终得出了一个简单的描述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们来看 剩余价值 这个概念,
剩余价值,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我从这个定义中得到几点结论(其实只是通过调换语序来突出重点):
1. 马克思将 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 称为剩余价值, 并且, 剩余价值被无偿的占有了, 换句话说, 资产阶级是不劳而获的, 是没有付出就占有了一部分价值的.
2. 我认为可以说, 马克思认为按照正义(公平)的原则, 劳动者理应获取全部价值.(即资本家不应该获取任何价值)
3. 剩余价值, 是被资产阶级, 微观的来说就是资本家(不付出劳动的出资人), 以一种不公正的方式占有的, 整个过程是不公平的.
然而剩余价值理论中, 对剩余价值和利润两个概念的关系却语焉不详, 中文译本中常从两个方向解释, 称利润为"企业经营所得", 称剩余价值为"被剥削的部分价值", 而二者异同却避而不谈.
我个人根据以上的结论, 认为可以将剩余价值理论中的"剩余价值"在数量上等同于"利润", 即利润等于剩余价值且完全来自劳动者的劳动.

接下来, 我尝试定义一下公平, 这里采用过程公平. 为了简化场景, 只尝试定义双方的公平, 并且设定一个条件: 货币计量, 价值均匀, 即一切因素可以以整个活动内外定价衡量, 比如果我劳动一小时可获得报酬50, 则我一小时劳动可以以50参加计算.
当双方彼此独立, 没有价值交换时, 默认为公平.
当双方产生价值交换, 只要保证1情况下的价值期望不变, 则依旧认为是公平的.
请判断这个定义是否合您心意, 如果您觉得有问题, 那请选择1. 直接关闭页面 2. 原地喷我 3. 私信我.
如果您认同我的定义, 那让我们来一个小故事.
注意, 故事中我会有意使某种因素违反现实情况, 极端化单一因素并且寻找结果与现实的差距是我经常使用的分析方式.
现有小手工者业A, B
两人各自独立经营一种回报周期为24小时的生意, 该生意的特点是, 0点投入10, 然后干一天活, 24点有百分之50概率收入20, 且每个周期互相独立. 即利润期望为5, 看起来还不错.
以上符合双方彼此独立,默认公平
但是AB二者的情况有点不同,
A是个赌棍, 他认为百分之五十的期望收益率值得冒险
B比较踏实, 他厌恶风险
于是B找到A提出了一个交易, 他建议, 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保持劳动计划不变), A出本金并且承担全部可能发生的损失, 发生收益的时候, B将原本的收益让渡一部分给A, 目的是保持二人收益期望不变(保持公平).
那么可得合作条款为
二人付出等量劳动不变, 均为24小时.
A每天支付5给B, 保证B收益期望不变
发生收益时, A获得全额
成本由A全部承担(20)
此时B只付出劳动, 因此我们确定, 劳动价值为5/天. 双方收益期望不变, 公平
过了一段时间后, A腿摔断了, 需要休息,伤筋动骨一百天, 期间不能劳动, 于是根据公平精神, 合作条款变成了
B单独劳动
A每天支付5给B, 保证B收益期望不变
发生收益时, A获得全额(20)
成本由A全部承担(10)
这个时候, 由于A不劳动了, A的劳动收益部分没了, 导致A的收益期望成为0
显然以上条款形成了事实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A从伟大的劳动者堕落成为了邪恶的资本家.
然而根据之前对公平的定义, 这个条款是公平的.

讲完故事我们可以得到几个结论
雇佣关系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根源, 理想状态下, 我们可以获得公平的雇佣关系.
故事最终的雇佣形态之所以与现实不同(现实中巨富总是资本家, 很显然他们的收益期望不是0), 一是因为我指定了风险, 而现实中风险是不可量化的, 第二个原因会在下面阐述.
工资不是被剥削的标志, 相反, 当你的老板对风险评估有误, 或者单纯的运气不好, 他很可能正在被你剥削.
剥削与被剥削的关键在于劳动定价, 或者说风险评估.
对抗(不是消除)剥削有两个可行的方式,其中之一是形成价格垄断. 另外一个我认为落实过程中存在无法消除的坑. 这个之后再说吧.
之所以说是对抗而不是消除, 假设故事中A对B说, "我凭什么要接受你的建议呢?", 那B会怎么办? 记得么,A认为五成利润值得冒险, 两成半或者零利润可就不一定了. 所以说从另一种角度, 所谓剩余价值只不过是服务费而已.
最后, 结合我的生活经验, 剥削来自人性中对风险和未知的厌恶, 这玩意无法消除.

等等,还没完. 以上故事是建立在"全部价值都来自劳动"这个判断之上的, 如果我们思考B第一次找A寻求合作前后, 他们的付出真的等量么? 很显然与合作前相比, 合作后B免去了破产的风险, A承担了比合作前更大的破产风险, 从损益情况来看, A损失期望上升, B损失期望归零, 然而他们的期望报酬却保持不变,这显然违反了公平原则2.
根据损益情况, 我们可以判断, 为了维持第一次合作后的公平性, 承担了更多风险的A理应获得较高的期望回报. 换一种措辞就是: 一部分期望收益, 跟随风险转移给了A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 承担风险的行为是有价值的, 所谓"全部价值都来自劳动" 是错误的.
放到故事里在两次合作协议中, B都不能获得5的期望收益. 另一个明显的变化是, 在第二次合作协议中, A虽然没有付出任何劳动, 他的期望收益却不应该是0.
同时我们要注意, 以上推论都建立在上文对公平的定义基础上.
至此我们得到了一个典型的雇佣模型, 而且它是公平的.
还是要重复一句, 这个公平的模型并不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出现, 因为现实世界中可不会出现百分之五十这种精确的风险. 但不可否认的是, 公平的那个点确实存在, 只不过是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找到.
愿你们依靠逻辑而非经验, 特别是被灌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