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喜欢的区别
在以往的记忆里,喜欢与爱是没有区别的。当我说我喜欢你时,也等于在说我爱你,反之亦然。偶尔也会困惑于该说喜欢,还是爱?
如果记忆可靠,与初恋表白时,我应该是说我喜欢你。得到对方的许可后,彼此的交流越加频繁、琐碎,深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那时,我很少说喜欢你,而是说爱你。不是我懂得了喜欢与爱,只觉得爱更贴切。
最近,我在思索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我认为
喜欢是本能对美的渴求、占有与掌控。爱产生于时间的艺术,是彼此间的了解。罗翔说:要爱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我认为罗翔这句话混淆了喜欢与爱。因为爱必然是具体的,是了解与接纳,并在此基础上的不断完善。喜欢是抽象的,是一种基于对完美的向往。
电影《爱在破晓黎明前》把一见钟情的浪漫或恋爱初始阶段的甜蜜,演绎得淋漓尽致——“情不知所起,风止意难平”。尽管如此,这也基于喜欢,或者是爱的萌芽,还谈不上爱。喜欢是抽象的,是把个人的美好愿景投射在对方身上。这时往往看不见对方,只看到设想中的抽象具体。不是爱使人盲目,而是喜欢。
说到这,发现“爱你如初”的承诺特别危险。首先,爱是随着了解的深入而不断变化的,并不存在不变的爱。其次,爱与喜欢很容易混淆,也许当初就是喜欢对方青春靓丽的模样,或不经意解读错的“温柔”。当爱人逐渐老去,温柔不过是一种对陌生人的礼貌,这种情况下的“爱你如初”是否可以理解为:
因为误会而结合,因为了解而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