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读《呐喊》之《社戏》

个人觉得《社戏》这篇很有味道,可以说是《呐喊》十四篇当中,和《故乡》媲美的双璧。但两者也有所区别,那就是《故乡》是在怀念乡村美好的消逝,而《社戏》则偏重展现乡村的温情。
如果用一个时髦的命题来概括《社戏》的主旨,那么用大城和小镇最为妥帖不过。有的课文,或者说阅读理解当中将鲁迅在北京看戏的片段省去,我觉得这样子的做法,将使文章的理解产生片面化。
鲁迅不仅在文中介绍了小镇,更确切地说是村里听戏的故事,更不厌其烦地将城里听京戏的无趣讲解了一番。
这篇文章的开篇很有意思,颇有那“两棵枣树”的意味。鲁迅说他在倒数上去的二十年里,就看过两回戏。头十年是决不看,这两回全在后十年。按照小说创作时间1922年推算,这后十年开始的时间,应当在1912年。这个时间恰恰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的日子,那时鲁迅也刚过而立之年。
在城里,或者说是在北京看戏。有一个小镇没有的优势,那就是名角。换成当下的语境,那就是只有在大城市才能看到一线明星的演唱会,小农村就甭想了。
但是,大城市的缺点就是人多。鲁迅在北京看了两回戏,第一回“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并感到耳朵喤喤的响,便退出来了。
第二回,鲁迅听说了有个名角要来。但人又满了,连立足也难。身旁有个胖绅士呼呼地喘气,台上冬冬喤喤的敲打,红红绿绿的晃荡,一直等到夜里十二点,那位名角却一直没有出现。这让鲁迅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因而只能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相比在北京看京戏,在家乡看社戏才真正让鲁迅感到惬意而又难忘。
在鲁迅的小时候,他每年都有段时间随母亲住在平桥村外祖母的家里。那时,他最盼望的就是去五里外的赵庄看戏。
那一年,大概是鲁迅十一二岁的时候。社戏开演了,但是早上却借不到去赵庄的船。鲁迅那时候正急得要哭,吃过晚饭之后,几个看过戏的小伙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说是八叔的航船回来了。但是却没有大人开船,小伙伴双喜便打包票,让他们载着鲁迅去看戏。
船飞驶间,沿岸有豆麦和水草的清香扑面而来。不同于在北京看戏,鲁迅问唱戏的名角是谁,反而被胖绅士看不起似的瞥了一眼。双喜一直在给小鲁迅介绍着,说那是铁头老生,能连翻八十四个筋斗。
虽然他并没有翻,但我想这在鲁迅心中已经并不重要了吧。其实和朋友看戏,或者说看电影,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戏的好坏,无关紧要。关键是朋友间能够对此产生共鸣。
说句实话,从内容上来看。那晚的社戏,其实也不过如此。“专到戏台下来吃糕饼、水果和瓜子的”有之,“打呵欠,各管自己谈话的”有之,但我和小伙伴对于戏文的感情和认知却是一致的。
看完戏,鲁迅们还不忘做了回“小偷”,顺路偷了阿发家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煮了吃。第二天,六一公公发现之后,并没有骂小鲁迅,反而夸耀了自家的罗汉豆,又送了些给他吃。
有意思的是,鲁迅觉得没有那晚的好吃,更觉得没有比那晚更好的戏了。
有一个有趣的题外话,全国究竟有多少个鲁迅故居呢?查百度百科,能查出四个来,分别是上海、绍兴、北京、广州。据我了解,在厦门也有一处,但更应该称之为教师宿舍。
鲁迅创作《呐喊》时,基本上是居住在北京,但所描绘的却大多以故乡为主。《彷徨》虽然大多篇模糊了故事的发生地,不过,也有几个名篇围绕鲁镇,或者说绍兴展开。
及至鲁迅从北京迁往厦门,又从厦门搬至广州,继而定居上海,他的小说也只有假托古代神话的故事新编,和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搭噶了。
关于故乡,关于生活过的地方。有些东西,其实只有自己才能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