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2015卷二第60题20230616
(多选题)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项,《刑法》第87条第(四)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劫持航空器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换言之,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 B项,乙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时,追究其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就挪用公款罪而言,犯罪之日是指追究该罪刑事责任之日。2013年4月11日,乙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此时应追究乙的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因此,对乙的追诉时效应从该日起计算。 C项,(1)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87条第(一)项,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也即,过了2005年,对丙的故意伤害案件便不再追诉。(2)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不立案,则追诉时效无限延长。本题中,丙超过了追诉期限才控告,因此不适用追诉时效的延长规定。C项说法正确。 D项,《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被称为追诉时效的中断或更新。应注意的是,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人的追诉时效的中断或更新,互不影响。本题中对王某的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但是,对丁的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保持不变。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