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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 “一五”计划主要指标提前完成

2020-08-02 15:41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1952年12月,《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下达1953年国民经济计划提要。第一个五年计划一方面初步编制和开始执行,一方面继续不断讨论修改,到1954年9月基本定稿。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实际上包括变革生产关系和发展生产力两个方面。



到1956年,“一五”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即已提前完成。 


首先,完成了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1956年,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主义制度已在我国初步建立了起来。 


在国民收入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

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

集体所有制经济由1.5%上升到53.4%。

公私合营经济由O.7%上升到7.3%。

私营经济则由6.9%下降到0.1%。

个体经济由71%下降到7.1%。

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达92.9%。 


在工业总产值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

全民所有制工业的比重由41.5%上升到54.5%。

集体所有制工业由3.2%上升到17.1%。

公私合营工业由4%上升到27。2%。

私营工业由30.7%下降到O.04%。

个体手工业由20.6%下降到1.2%。

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工业已达98.8%。


在批发商业与零售商业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商品批发额:

国营商业由60.5%上升到82%。

合作社商业由2.7%上升到15.2%。

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商业由O.5%上升到2.7%。

私营商业由36.3%下降到0.1%。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国营经济由16.2%上升到34%。

合作社经济由18.2%上升到30.1%。

国家资本主义及合作化经济由0.4%上升到28.3%。

私营经济由65.2%下降到7.6%。

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达92.4%。 


以上情况表明,我国已从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份构成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转变为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剥削人的制度基本上已经被消灭,劳动人民成为社会和生产的主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开始得到实行,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已在中国的土地上确立起来。 




与之同时,我国的经济建设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到1956年就提前实现了“一五”计划规定的主要经济指标,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基本建设方面。

“一五”计划在经济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建立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特别是许多重工业部门,以填补中国工业的空白,建立比较完全的工业体系,而这首先要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


1956年基本建设投资额为139.9亿元,约占五年计划规定投资额的1/3,再加上前三年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已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66.3亿元,即完成“一五”计划的86%,这就保证了到1957年超额完成全部基本建设计划。


1956年开始施工和继续施工的限额以上的建设单位共有625个,比“一五”计划规定的1956年施工的建设单位增加了135个,超额完成了“一五”计划规定的指标。其中86个已全部竣工或投入生产,主要有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电缆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北京电子管厂、西北国棉四厂等。


原来工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的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原来工业不发展的内地的工业有了更迅速的发展,一些新工业基地正在形成。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已经基本建成,上海和其它沿海城市的工业基地也都已经大为加强,在华北、华中和西北地区,新的工业区正在形成,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也开始了部分的工业建设。 




第二,工业生产方面。

1956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86.5亿元,超过了“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1132.2亿元的指标。

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703.6亿元,也超过了“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

“一五”计划前四年,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9.2%,超过“一五”计划规定的14.7%的速度。


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现代工业在全部工业中占了显著的优势。生产生产资料的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有了大幅度的上升。在重工业中,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制造工业得到了加强。轻工业的原料来自重工业的部分增长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的自给率大大提高。 


主要工业产品新增的生产能力(以设计的年生产能力计算)为:

炼铁330万吨,

炼钢282万吨,

轧钢165万吨,

采煤6376万吨,

发电(以发电机容量计算)246.9万千瓦,

天然石油131.2万吨,

人造石油52.2万吨,

合成氨13.7万吨,

水泥261万吨,

金属切削机床8704台,

载重汽车3万辆,

纱锭201万枚,

织布机5.5万台,

机制糖62万吨,

机制纸25万吨。


在列入“一五”计划的46种主要工业产品中,钢、生铁、煤炭、水泥、汽车、机车、纯碱、棉纱、棉布的产量都达到或超过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 


到1957年,我国工业工程技术人员达到17.5万人,比1952年增长两倍。我国已经能够自行设计一些比较大型的、技术复杂的工程,如年产240万吨的煤矿、100万千瓦的水电站、年产150万吨的钢铁联合企业等。

每一个工人平均生产用的固定资产也比1952年提高了49.1%,

每一工人使用的动力机械总能力提高了79.2%,

每一工人使用的电力提高了80.4%。

中国已开始用自己制造的技术设备去发展工业、农业及国防等部门。




第三,交通运输方面。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

1956年铺轨3108公里,

其中新建干线1747公里,

修建公路17499公里。

许多著名工程,如纵横秦岭的宝成铁路、横跨海峡的鹰厦铁路、工程浩大的武汉长江大桥(1957年完工)、贯通世界屋脊的康藏公路等,都在这个时期先后建成。


1956年,铁路通车里程达29237公里,

公路通车里程达226318公里,

内河通航里程103619公里,

民用航空航线里程19082公里。

铁路货运量完成了24605万吨,

货物周转量完成了1204亿吨公里。

公路货运量完成36695万吨,

货物周转量完成了44亿吨公里。

水路货运量完成了13726万吨,

货物周转量完成了343亿吨公里。


以上指标,都达到或接近“一五”计划规定要求。全国邮电业也发展很快,1956年,邮路总长度已达181.1万公里,比1952年的129万公里增长了40.3%,为1957年完成“一五”计划规定的邮电任务创造了条件。 



第四,农业生产方面。

1953年到1956年四年间,除1955年外,农业连续遇到各种自然灾害。在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农业生产仍然取得很大的成绩。

1953年和1954年农业生产计划没有全部完成,但农业总产值分别比1952年增长了3.1%和6.6%,达到499.1亿元和515亿元,粮食产量也比丰收的1952年有所增加。

1955年农产品丰收,粮食产量(不包括大豆)达到1748亿公斤,棉花产量达到151.85万吨,其它农产品的产量也都有增加,农业总产值达到555.4亿元,比1952年增加14.8%。

1956年遇到几十年来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受灾农田面积在2亿亩以上,受灾人口约7000万人,但是,由于国家增加了对农业的投资和贷款,以及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各种水利设施作用的发挥,农业仍获得较好收成。


农业总产值达到582.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6%,比上年增长5%,比1952年增长20.4%,接近完成“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595.6亿元。


粮食产量为1912.5亿公斤,完成年计划的96%,比上年增长4.8%,基本达到“一五”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1928.1亿公斤。但是,一些经济作物和某些牲畜的数量都没有完成计划。




第五,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方面。

国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不断增长。

1953年为348亿元。

1954年为381.1亿元。

1955年为393.2亿元。

1956年为461亿元,比1952年的276.8亿元增长66.5%,为1957年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五”计划所规定的498亿元的任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国物价稳定,商品丰富,市场活跃。 


全国批发物价指数

如以1952年的平均价格为100,

则1953年为98.7,

1954年为99.1,

1955年为99.7,

1956年为99.2。


全国零售物价指数

如以1952年的平均价格为100,

则1953年为103.2,

1954年为105.5,

1955年和1956年都为106.3。


进出口贸易额也迅速增长,

1953年为80.9亿元。

1954年为84.7亿元。

1955年为109.8亿元。

1956年为108.7亿元,比1952年64.6亿元增长了68.2%,提前完成了“一五”计划所规定的增长66.5%的指标。




第六,财政收支方面。

从1953年到1956年,

社会总产值不断增加,由1953年的1241亿元增加到1956年1639亿元,增长了32%。

同期国民收入增长173亿元,增长了24%。

财政收入增加64.57亿元,增长29%。


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年提高,

1952年为29.5%,

1953年为30.1%,

1954年为33.9%,

1955年为32.4%,

1956年为32.5%。


财政支出也不断增加。1953年,财政支出总额为220.12亿元,1956年为305.74亿元,增长了38.9%。


财政支出中增长最多的是经济建设的支出,1956年为159.14亿元,比1953年的87.43亿元增长了82%。


为了保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同时,还努力缩小非生产性费用,非生产性费用(包括社会文教费、国防费和行政管理费)由1953年占财政支出的57.9%,降为1956年的43.7%。


“一五”前三年财政都有结余,共为21.53亿元。1956年由于1955年时农业的丰收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迅速完成,有人提出应把经济发展速度再搞得快些,基建规模再定得大一些,结果出现了建国以来最大的财政赤字,即18.31亿元。四年中财政共收入1044.69亿元,财政支出1041.47亿元,结余3.22亿元。 




第七,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 

在城市,基本解决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全国职工人数由解放时的800万人增加到1956年的2417万人,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但职工人数的增加必须要与国民经济相适应,1956年计划新增加职工84万人,执行结果增加了230万人,超过计划146万人,职工人数增加过多,给经济建设造成了某些不利影响。 


职工工资水平也有明显的提高。1952年,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全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比1949年增长了60%—120%。


“一五”计划开始以后,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巨额资金,在一段时间工资增长有些偏低。如1954年全国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5%,平均工资只提高了2.3%。1955年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0%,平均工资只提高了O.6%。这说明,这两年在处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方面存在某些片面性。


为了克服这方面的不足,1956年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按劳分配原则,如取消工资分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改进工人的工资等级制度,使得熟练劳动和不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轻易劳动,在工资标准上有比较大的差别。改进企业职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制度。推广和改进计件工资制度、奖励工资制度和津贴制度等。


同时增长幅度也比较大,职工平均工资比1955年增长了14%,达到了610元,比1952年的446元提高了将近37%。这样从总的情况看,1950—1956年职工工资增长的速度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基本上是适应的。工资制度更加趋于合理以及工资水平的提高,使城市居民的生活不断改善,也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在农村,由于国家稳定农民的农业税负担,适当地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而在同期,全国农村工业品零售物价基本保持不变,因此,农民的生活比土改完成时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1956年全国农民的收入比1955年提高了4%。据统计,1956年全国有20%~30%的农民过着略有节余的生活,60%左右的农民过着有吃有穿的生活。




在文化教育方面,1953年国家确定了“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文教事业获得很大发展。


1949年,高等学校学生人数11.7万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22.9万人,普通中学学生103.9万人,小学学生2439.1万人。


1953年时分别为21.2万人,66.8万人,293.3万人,5166.4万人。


1956年增加到40.3万人,81.2万人,516.5万人和6346.4万人。


到1956年,全国共扫除文盲2800多万人。


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与经济建设的要求及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情况可以看出,到1956年,“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已经基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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