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要求
1.在进入动物实验室开展动物实验工作之前,应经过实验室负责人许可。一般情况下,应禁止高度易感人群,如孕妇或免疫缺陷人员进入。
2.在开展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动物呼吸、排泄、毛发、抓咬、挣扎、逃逸,以及动物实验操作(如染毒、医学检查、取样、解剖、检验等)、动物饲养、动物尸体及排泄物的处置等过程,可能对操作人员、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等进行了解,并熟悉应对措施。
3.熟悉动物实验室运行的一般规则,掌握动物设施、设备和防护装备的操作要点,并能正确地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4.实验人员应了解操作对象的习性,并熟悉动物实验操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危害及预防措施,熟悉动物实验操作中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
5.此外,严禁在动物实验室内饮食、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