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简史系列】亨利二世,教权王权争夺战,为何基督教流传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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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四世,神圣罗马帝国(前德国)的皇帝,一度想要整顿自己国内的宗教环境。但此举遭到了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的拒绝,他表示国王无权动自己手下的主教。亨利四世不服,格列高利七世就使出了杀手锏,开除了亨利四世的教籍。
在中世纪,被开除教籍是个很头疼的事情。首先,这个人上不了天堂了;其次,教籍是参加很多社会活动的基础,没了教籍,约等于社死,想象一下在中国缺了身份证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作为一国之君,教徒的身份显得更加敏感,再考虑到国内局势比较复杂,亨利四世最后选择了妥协。
寒冬之际,他来到意大利的卡诺莎城堡门前,和妻子一起,赤脚踩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仅仅穿着苦修士的简陋服装和一件毯子,站了整整三天三夜,以此请求教皇的原谅。亨利四世的行为给了格列高利七世很大的压力,为了收场,他恢复了亨利四世的教籍。这次事件,史称“卡诺莎觐见”。

卡诺莎觐见,是中世纪教权与王权斗争的一个缩影。英国,自然也避免不了这个问题。例如,亨利二世。(没错,虽然国家不同,但他的确也叫亨利😅)


亨利二世——金雀花王朝的第一任国王。上任前,他就和阿基坦女公爵埃莉诺结了婚,阿基坦位于法国西南部。
上篇文章说过,亨利二世的母亲玛蒂尔达和前任国王史蒂芬内战,打到最后签订了一个协议:史蒂芬继续当国王,而王位要传给亨利二世。亨利二世的父亲是安茹地区的伯爵,所以在他上任后,就拥有了四个地区:
继承于母亲的英格兰、诺曼底
继承于父亲的安茹
继承于妻子的阿基坦
两年后又得到了布列塔尼半岛

亨利二世在英格兰是英王,在诺曼底和阿基坦是公爵,在布列塔尼和安茹是伯爵,后四个地方属于法国,上面有法王——路易七世。
可想而知,路易七世肯定是很不爽的,自己的地盘出现了一个超级地主,这个地主在其他地方还是国王,和自己地位一样。事实上,他俩确实也闹了很多的别扭,例如亨利二世的儿子反叛,路易七世就很支持。

亨利二世是自威廉征服以来,第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国王,典型的学霸。熟悉多国语言,政治、外交、法律样样精通,但唯独不会英语(作为英王不会英语,就是这么骚,而且这还不是个例)。由于地盘太大了,国家组成也比较复杂,为了更好地进行统治,亨利二世老是奔波于各个地区之间。传说他只有在吃饭、睡觉和开会时才坐下来。
当好国王不容易啊!
上文说到过,中世纪教权与王权的竞争是一个普遍现象。在英国,亨利二世时期这个矛盾达到了一个小高潮,因为国王直接杀了英格兰第一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
为什么双方的矛盾结得如此之深?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得从亨利二世前的政治局面开始梳理。
教权与王权的争夺
英国历史上发生过很多的政治冲突:王权与教权的冲突,人民与国王的冲突,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冲突,各党派间的冲突等等。每次冲突,都带来社会的巨大变革。
与英国相比,中国在政治模式上的冲突相对较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中央集权模式一持续就是两千多年,直到鸦片战争,中国社会才迎来了大的变革。
基督教自罗马时期传入英国。罗马人走后,盎格鲁撒克逊人很快就填补了政治空白,并且有传教士来到肯特地区,说服了肯特国王信奉基督教,并建立了英国第一座官方大教堂:坎特伯雷大教堂。

基督教传播的速度很快,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英格兰全境都信奉了基督耶稣。为什么这么快?
首先,对于老百姓来说:
基督教有明确用文字记录的经典——《圣经》。这就比那些不成文的宗教,比如英国本土的督伊德教要容易流传得多,也更容易规范得多。
在基督教的世界观下,不存在世俗的边界,只要你是人,就能是上帝的子民,所以基督教的传播没有国界,同时也能使人们获得意识形态上的认同。
无论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底层贱民,都得通过赎罪来上天堂,作恶多端就会下地狱,无一例外,这就容易获得民众的支持。
部落战乱年代,人们的生活过得都不容易。基督教告诉人们可以用今世的努力去让来世过得更好。大家就会心存希望,觉得自己的苦是有意义的,是可以忍受的,也就是实用价值。
还有一点很多书上没说,但我觉得恐怕很重要,就是从众效应。亲戚朋友们都信了基督教,我不信岂不是很装怪?
对于统治者来说,除了以上几点,基督教还有别的作用:
1.可以给国王进行背书。我占了这块地,要怎么证明我的政权合法性呢?君权神授。只要大主教给我进行加冕,那就不是我要统治这块地了,是上帝让我统治的。同时,教会也可以因此得到某些特权,比如,抢劫教会要比抢劫一个普通人的罚款贵12倍。
2.基督教可以帮助国王维持社会秩序。因为教廷是有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有的事情可以做,有的事情不能做。
两者就一直保持着这种合作的关系。互相之间虽会进行牵制,但总体来说还算和平。

后来,威廉一世完成了诺曼底征服,英格兰成了一个整体。威廉于1066年征服英格兰。过了没多久,1075年,罗马就发生了一件对于整个欧洲来说都很大的事:文章开头提到过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发布了一道敕令,宣布教皇高于世俗统治者,有权废立国王;并且坚持罗马教廷有权审理一切教界诉案;主教直接效忠于罗马教廷而不是国王。这道敕令能量很大,德皇亨利四世就公开反抗过,结局就是在雪地里站了三天三夜。
威廉一世是个很强硬的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抗议,但他坚持不经国王同意,主教会议的决定和教皇的命令都不生效。主教虽由教皇指定,但新任命的主教或修道院院长,必须先向他行臣服礼,然后才由国王本人亲手把象征权力的指环和权杖授予他们。
后几位国王和教廷一直进行着各种软磨硬泡的抗争,直到亨利二世做了一个骚操作。
亨利二世与大主教
在亨利二世奔赴全国的旅途中,他的重要大臣们会一直跟着他,帮助处理具体事务,其中就有他的大法官“贝克特”。
贝克特出身商人世家,也是个学霸。中世纪社会的教育工作主要由修道院和教会承担,所以最有知识的人普遍集中于教界。而贝克特是其中的尖子,直接由坎特布雷大主教推荐给了亨利二世。
贝克特和亨利二世关系很好,有点好基友的意思。无论多累多麻烦,贝克特都耐心地跟着亨利二世的流动法庭,毫无怨言。有一次亨利二世看到了一位穷人,衣衫褴褛,他便看向贝克特身上一件非常精致的斗篷说:“这个穷人如果能有一衣之蔽该有多好。”贝克特说:“是的,您应该说到做到。”亨利二世说:“不不,这份殊荣应该由你来。”说完,他们俩就半开玩笑地拉扯对方的斗篷,最后大法官拗不过国王,把斗篷给了穷人。
后来,英国宗教界的最高职位——坎特伯雷大主教空了出来。亨利二世便让贝克特去担任,希望他能够配合国王的工作。但没想到,小基友变了。当时,国王们普遍认为,自己的权利直接由上帝授予,国王可以管理教会。但主教们受敕令的影响,认为,教权应该高于王权。这个分歧直接影响了各种世俗权力的归属问题。如教士犯法,国王到底能不能有司法权。

贝克特刚上任时还比较配合,但后来越发反动。比如他会在公共场合,反对国王对教会征收的新税。亨利二世很不爽,他召集俗界和教界的贵族们了一次大会,强行通过了他新颁布的法律——《克拉伦敦约章》。这份约章划分了国家及教会的权限,规定教士犯重罪后的流程应该是:先在世俗法庭检举,再到宗教法庭审理,如被判为有罪而开除教籍,最后再由世俗法庭作最后的宣判。
看得出来,亨利二世希望像往常一样做到两者平衡,但结果是,贝克特拒绝了。亨利二世就不干了,既然你不配合,那就别当大主教了。他开始告贝克特贪污腐败。众所周知,这种理由一告一个准。以往对于斗篷的玩笑也不再是玩笑。贝克特因此逃往了法国,流亡了6年。
在此期间,亨利二世的大儿子——小亨利要举行继承人加冕礼。加冕工作一般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来做的。但贝克特跑了,任命新的大主教不可能得到教皇的支持,所以他只好让英格兰第二大主教——约克大主教进行王位继承加冕礼。

1170年,流亡的贝克特回到英格兰,他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坎特伯雷大主教独有的加冕权,便利用教皇,把参加加冕礼的人全部开除教籍。亨利二世知道这是很麻烦的事,所以妥协了,让贝克特回到了坎特伯雷大教堂。但贝克特并没有收敛,反而把很多从前反对他的人逐出了教会。这些人受到了排挤,就去向亨利二世进谗言。亨利二世勃然大怒,并说:“我的王国里究竟孕育了怎样的寄生虫们,竟然纵容这样一个低贱的教士无耻地羞辱他们的国王?”
有4个亲兵骑士听到了这样的言论,就寻思,国王这意思不就是要干掉贝克特吗?于是他们就来到了坎特伯雷教堂,当场杀死了贝克特。贝克特死得很惨,他先是被削掉了头皮,在地上苦苦挣扎,随后才被一刀结果了性命。
第二天参加礼拜的人全都惊呆了,一开始人们普遍认为,贝克特只是想拥有权利,所以并未同情他。但随后,贝克特的内侍准备葬礼时发现他一直身穿刚式衬衣,说明贝克特一直在苦修。这让贝克特很快成为了圣徒,即死后进入天堂住在上帝身边的人。
此事一出,舆论迅速倒向。亨利二世被迫妥协:废除了《克拉伦敦约章》;对教士犯罪的审讯权和判决权都归宗教法庭;教士可以擅自离开王国等等。总之,教界明显占了上风。这些权利,直到亨利八世(伊丽莎白一世的父亲)宗教改革时才一一收回。
总的来说,亨利二世是一个有能力且勤政的国王。他的流动法庭极大地促进了各地法律机构的完善,为英国走向一个法制国家奠定了基础。
统治后期,亨利二世也遇到了接班人的问题。他有四个儿子,从大到小分别是:亨利、理查(狮心王)、杰弗里和约翰(失地王,在任时被迫签署了《大宪章》)。
他的儿子们在母亲埃莉诺的教唆下,在法王路易七世的支持下,于诺曼底起兵反叛了他们的老子。
何故众叛亲离?下期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