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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令人愤怒的唐山打人案涉及什么犯罪?

2022-06-30 09:54 作者:挑灯为伴  | 我要投稿

有人说看到这种新闻,应该冷静冷静再冷静,不要情绪激动,这种超越性的思维,可能都不是一个温血动物应该具备的情感,连孔子的自我评价都是“发愤忘食,乐以忘究,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当很多人把孔子这里面所说的“发奋”解释为发奋学习,这就有点太过牵强了,孔子的意思就是字面意识,就是表明自己生气的时候会气到吃不下饭,快乐的时候会忘记忧愁,不知道自己都已经老了,还像年轻人那样东奔西走,圣人也是常人,也有常人喜怒哀乐,这样的孔子才是心情重要,才不会让我们这种凡夫俗子觉得距离太过遥远。如果对于邪恶没有这种愤怒,对于邪恶的只有冷漠,那么正义也就失去了他感性的基础。当然所有的情感都需要节制,所以孔子也说了“随心所欲不逾矩”,我们愤怒的情绪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在法治的轨道下正常释放

如果案件的事实如媒体所报道那样,那么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我国刑法的故意伤害是有轻伤,重伤和致人死亡三档刑罚,刑罚分别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是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纯的暴行罪,所以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微伤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寻衅滋事罪可以进行兜底使用。虽然学界对此大多持谨慎的限缩态度。但是对于这种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确实有存在的合理性,它可以弥补故意伤害罪的打击不足,因为故意伤害对于轻伤是不处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法条就说了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其实就是一种流氓动机,所以寻衅滋事罪打击的也就是传统的老百姓心目中的严重的流氓行为。

司法解释对于”随意“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是无事生非,一种是借故生非。无事生非,就是没有任何缘由的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别人好好的吃饭,你去对别人进行骚扰,被人拒绝还恼羞成怒,大打出手,这是典型的耍流氓。还有一种是借故生非,小题大做,张三点了一碗馄饨,有点咸,张三把服务员叫过来说怎么那么咸啊?服务员李四非常非常的忙碌,急匆匆过来,说大家都不觉得咸,是不是您口味有点淡?要不给您重新做一碗?李四口气没有那么的温柔,急躁了一点,张三当时就把馄饨泼在李四脸上,揪着李四的头发一顿猛打,说咋了着还嫌我口味刁是吗?趴在地上把这些馄饨给我吃了!这就是典型的啊。小题大作,借故生非。因此,如果打人事件导致他人轻伤,那就属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当然,如果只是打成轻微伤,没有导致轻伤,那可能就直接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其实处罚可能会比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要重,因为最高可以判到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把他人打成重伤,其实也是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想象竞合,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罚就会更重一点,可以到十年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我们为什么会这个案件生气愤怒呢?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啊,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因为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被人侮辱,所以法律一定是要捍卫人的尊严,要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物化践踏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

当然,法律要鼓励人心向上,保护人们的善行,所以我时常在想,如果在这个案件中,路人见义勇为,把正在施暴者打成重伤甚至死亡,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当然,除了法律更重要的其实还是我们的道德自律,就像孟子所说的,我们是否有羞恶之心,时常审查我们的内心?

所以每一个热点案件,都企图让我自己在审视我自己,我是否能够真正尊重他人,因为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把人作为人来尊重,无论性别身份财富等。

最近老师在带很多啊。同学读柏拉图的《理想国》,2400多年前,当柏拉图假借苏格拉底之口准备提出哲学王的观点,他小心翼翼地进行的铺垫,他预料到可能迎来的批评,他把这些批评比作惊涛骇浪,足以将其淹没,但他说为了真理他必须说出来,他说了好几个巨浪,第一个就是男女平等,认为女性也可以成为哲学王。柏拉图的这种观点远远超越了他的时代,甚至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都对此不屑一顾,惊涛骇浪慢慢地成为了涓涓细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人的性别年龄,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平等的人格尊严,这应该成为我们的共识。无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因为人本身就是目的。所以如果不在内心培育对人的尊重,把人只是作为工具,那类似的热点案件是无法禁绝的。

此刻罗老师在镜头前侃侃而谈,但有一种声音在问他自己,他的内心真正尊重吗?他说了那么多让他自己内心感动的话,但如果在案发现场,他会不会挺身而出,像他想象的那样勇敢正直?

(也许此刻在看视频的我也应审视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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