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5.33 主观与客观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33、主观与客观
①一对哲学范畴。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客观指人的意识以外的物质世界,或指认识的一切对象。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实质上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物质的关系问题,这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继承和发扬了哲学上的唯物主义传统,认为客观的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是不依赖于任何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而存在,但同时也承认人通过社会实践能够正确认识客观世界,能动地改造世界,作到主观和客观相统一。正确的、科学的认识能够指导人们积极地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错误的、歪曲的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引上邪路,妨害历史的进步。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哲学,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观是客观的反映,这是正确的,但由于不懂得社会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把主观[i]看成是对客观的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这是错误的。唯心主义者颠倒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认为主观[ii]决定客观,是精神力量支配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这种片面夸大主观作用的观点是错误的。
②“客观”有时是指人的认识从实际出发;“主观”则是指人们的认识和行动不从实际出发,即主观随意性。
注:
[i] 即人的认识。
[ii] 人的意识或某种“世界精神”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