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煎熊掌(连载1)
两年前,男朋友告诉我,有一种菜叫鱼煎熊掌。有一天,他要亲手做给我吃。
他叫孟思特,所在的地方叫“哈利法克斯”,每次开玩笑说那个地方可以叫“Hurry F*cks”。每次说起这个,我都想挂电话,这就像弹钢琴,我虽然是个钢琴老师,但毕竟不是像肖斯塔科维奇,可以临场变奏。明明是琴键后的弹簧松了,无奈走音的时候,快速跳过,才会让痛苦少一点。然后,好让我的生物钟重新以北京时间运转。好几天上班没遇见话痨出租车司机,马路故事似乎也就此匿迹。怀念,并不想念。
“我和男朋友好麻烦,他要一年后回来。他是一位加拿大丛林中的森林向导,工作是陪富豪打猎,偶尔营救探险者。你无法想象他工作的挑战,比起写字楼的行尸走肉...不,安稳,他生活是可以拍电影那种,有点像英雄。”
我打字的,这是第16位相亲对象,我已经娴熟到可以和对方保持普通朋友稍近一点的关系,但把自己的肉体的温度做冷藏处理。等父母偶然觉察到时,只能“小仙儿啊,别以为年轻可以等,自己要上心了”,下巴像起重机的铁斗子。
对我来说,结婚简直是一片红海,根本就不敢往下跳。父母却有本事自带“相亲”深海雷达,用排雷的力气给我捞年纪大十岁左右的男的,不是名校、名企,至少父母事业有成,习惯性地,感觉是傍了一身标签,就能美其名曰“稳重”。也许是因为有代沟,我总觉得相亲对象们不够耐心,不是第一次见面就说“想结婚”,就是指我去个洗手间都要着急拉手试探。还有一些明明只是吃了个饭,就要暗示别的相熟朋友“我已经是他女朋友”。而我始终不敢告诉父母,我的男朋友其实比我还小一点,但比他们都成熟绅士。
晚上回家又能见到楼下的小咪,我蹲下来伸开双手,轻声说,到姐姐这儿来。我甚至都不确定远处那只瘦瘦的小家伙是不是它,那只初次来我家时像小狗一样拼命啃着肉排的它。直到久违的亲昵又应声匍匐上来,它慢悠悠地钻到我的膝盖下面蹭。上一次见面,男朋友也是这样婆娑我,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养着大胡子,习惯性不洗脸,他说自己需要丛林的保护色。为了见一次面,他起码洗五次脸。
当我将手指伸到它下巴和脖子的结合处时,小咪就自觉扬起脸,眯起眼,预备我的massage。我有时会觉得长指甲是为它留的,哼哼的鼻音告诉我,它珍惜这样的怜爱,希望它也能感受到我的珍惜。想有一颗毛茸茸的小生灵就这样紧紧靠着我,静静看着我的眼睛,被需要总是让人幸福的。但这样的邂逅对我来说是奢侈品,我们的亲昵是无价的。只有在这样早下班的日子里,我才能在楼下的拐角遇见它,而且必须是万中挑一的它。这是一个月之后的第一次。
太紧迫的时间总有能力抹去所有美感,让心不再柔软。这几天我也终于开始关注晚餐。亲手准备好色泽鲜美的色拉,放在油亮的木茶几上,然后慢慢将碗筷居位,摆好,放正。各色碗儿高低错落如峰如岭,倘有点插花的情致还能玩点参差术。小菜们活色生香地敞开了外衣诱着,考验定力。不急下手,单是这样坐着就已经心驰神往,满足感就这样周游了一圈回来才回归本位。只要是自己做的,连温度都是有香味的。这也是一个月之后的第一次。
傍晚的时候,天渐渐变成蓝丝绒色,这时候的光线摄影是最美的。而这样的天色是手机的照相功能没法领略的。我的相机竟独自呆在家一年了,它隐忍着被我的手机取代,也被我无力捕获美的眼睛取代。我要拾它起来。一个月后的第一次,也是数月后的第一次。
我对孟思特说,如果按照月过日子,我们是不是没那么难熬了?七夕的夜晚,他突然说,“亲爱的,我要回来一趟,公司派我出差,要和重要客户见面。”我刹那间觉得,已经吃饱暖风,看饱绿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