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大学法学院考博解析及参考书推荐
一、招生形式
申请考核制招生;
二、招生专业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法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2)英语水平优秀(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分,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不低于110分(其中听力成绩必须达到24分),或者老托福成绩不低于580分,或者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者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6.《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四、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日;
2.申请材料接收时间:2021年12月6日前;
3.材料审核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4.综合考核时间:2022年1月9日(周日)。
五、提交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低于2000字;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低于3000字;
(4)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
(5)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扉页、中英文摘要和目录1份;
(6)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
(7)本科、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的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份;
(9)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10)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
六、材料审核
学院报考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人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涵盖申请人的外语能力、专业背景、基础素质评价、研究计划和研究潜力评价等,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名单。
七、材料审核结果
法学理论专业材料通过2人;
国际法学专业材料通过10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材料通过3人;
经济法学专业材料通过3人;
诉讼法学专业材料通过4人;
宪法行政法学材料通过12人;
刑法学专业材料通过5人;
八、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
(1)原定线下笔试的科目——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全部调整为以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保持不变(各100分,满分共300分),主要是考核申请人外语运用能力、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综合能力;
(2)综合能力,以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满分300分,主要是对综合业务能力(主要涵盖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背景、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潜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面试以研究方向为单位分组进行,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考核评分:每位申请人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申请人评分。评分前可召开面试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
十、参考书推荐(部分)
《宪法学》(第二版)张千帆主编法律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刑法学》(第九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刑事诉讼法学》(第六版),宋英辉、甄贞主编,杨正万、杨雄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际公法学》(第二版),《国际公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经济法学》(第三版)李昌麒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十一、录取(含硕博连读)
2022年
法学理论录取1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录取4人;
刑法学录取2人;
诉讼法学录取2人;
经济法学录取2人;
国际法学录取5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录取1人 ;
2021年
法学理论录取1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录取2人;
刑法学录取1人;
诉讼法学录取2人;
经济法学录取2人;
国际法学录取2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录取1人 ;
2020年
法学理论录取4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录取1人;
民商法学录取4人;
诉讼法学录取1人;
国际法学录取5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录取2人 ;
法学(立法学)录取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