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公平问题
所谓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公平问题,说到底还是各地方利益问题。
根据温铁军老师的讲话,地方利益其实就是税收-财政,各地方其实都想扩大税基,而减少财政负担。
首先明确在个人身上的财政支出是不平等的,有个基本规律:大城市>小城市>城镇>农村。也就是说,在农村个人的财政支出最少,大城市个人财政支出最大,并且财政主要是按户籍人口计算的,非户籍人口只分配很少的财政支持。再来说税收,我国税收主要基于生产税,也就是地方常住人口,你在哪个地方居住工作就为该地方产生税收。
这其中有两个利益不平衡点,这两个利益不平衡被即得利益群体巩固围守,一个是城市与乡村的不平衡,二个是大城市与小城市的不平衡。
在户籍财政下城市与乡村的不平衡,即城市人口的财政支出大于农村人口的财政支出,使得各地方极力减少城市户籍人口,为农村户籍转变城市户口设置屏障,或者在转变时变相上税,而这基本就是农村人进城买房时,转移到此人身上的土地使用费。与此同时城里的常住非户籍人口又与户籍人口一样的产生税收上交财政,这就造成城市上税人口多于财政分配的人口,形成高税收收入低财政负担的结果。利益即得的是城市户籍人口,受损的是城市非户籍人口,是用受损者上的税通过财政分配给了得利者。
为什么近年来城市资产不断升值?就是这种长期利益输送和对新城市入籍者进行砍一刀的结果。
而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关系跟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是差不多的,可参照同理。
根里已经分析清楚了,解决之道就不言自明了,户籍制度只是问题的表象,实际上就是财政分配的公平问题和税收财政对个人的责任权利
问题。
以上仅是个人非专业意见。
温老师在很多问题上讲得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是不想讲清楚,还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