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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亚里士多德 (六)

2021-03-11 23:09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1


把一个科属研究得最透彻的人,才能够明了并把这一门的最真实的原理讲述出来。把现存事物研究得最透彻的人,也肯定能够把所有事物的最真实的原理讲述出来。


一切事物确切的本原一定是必然的,因为它必定是众所周知的原理(所有人都容易对他们不知道的事情产生误解),而且是非假设的原理。


这样的原理不能是空话,应该能够被所有人都理解。凡是被每个人都能理解的原理肯定不会只是个假设,那些原理就应该是在进行专门研究前所预知的原理。现在,让我们来进一步说明,这样的一个最真实的原理是什么。


这个原理就是:同一个主题在同一情况下,只能有一种同样的属性。或者这样说,同一个属性在同一方面,不能同时既属于却又不属于同一个对象。

(比如,白色的物体,它不能同时又“不是白色”的。我们把这一原理称为“唯一确定性”。它既是“确定”的,又是“唯一”的。这种“唯一性”来自于“完全确定”。比如,白色被“完全确定”后,它才是“唯一”的。


如果某一种属性并非“完全确定”的,它就有可能不是“唯一”的。比如说,“他是一个好人”。在这里,“好”的完全确定是指“完美无瑕”,显然这并非一个人能够做到的。所以,“一个好人”也会做出某一些“坏事”。因此,在道德论辩中,我们就会面临许多难以界定的行为判断。)


我们一定要提前预测到,还有哪些可能会被加上的性质,以防备任何可能会遭遇到的逻辑困难。因为符合上面所说的原理,就是所有原理中最真实的。


即使对所有公理来说,毫无疑问这都是一个出发点。



2


有些人声称“同一事物有可能既存在又不存在”,并且人们认为这也是一种事实。许多人在写作关于自然的著作时,都采用了这一观点。


但是我们已经假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同时既存在又不存在。由此表明,这是所有原则中最不争的事实。

(亚里士多德讲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理由作为说明。)


有的人还要求证明这个原理,只能说这些人真的是缺乏教育。因为凡是缺乏教育的,都不能分辨哪些应该去证明,哪些没必要,所以他们也特别爱好辩论。一切事物都加以证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就要做无穷无尽的研究,最后还是会导致什么都无法证明)。但如果某些事情无需证明就可以理解,那么不得不说,这些事情的原理就应该比现在的原理更加不言自明。



3


不过,我们还可以从反面来证明这种观点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的反对者仍然坚持它的话。当然,如果对方不做任何说明,那么寻找论证来反驳没有论证的观点,就太荒谬了。


我现在来说明一下反证和实证。


在实证当中,如果把某一个假设当作已经证明的根据,就说明这个是真理。如果另有人提出根据,那么这个根据也由他负责。我们做的不是来证明它,而是要证明它的反面。


这里所有的辩论,其开端并不要求对方把事物的是或不是说清楚(因为这个就有可能被看作是真理)。我们要求的,就是对方把事物的两方面说得能够让我们都明白就可以了。


如果一个人想说话,就应该运用这样的标准。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样一个人就不能够成功被说服,他与其他人之间也无法进行交谈。如果有人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证明仍将是可能的。


要是有人肯定说的这些,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些明确的事物,证明就可以进行下去。


如果人们承认这个,也就是认定有些事物可以不经过证明,这些事物就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真理(所以每个事物就不能同时既是对的,又是错的)。



4


首先,至少这一点显然是正确的,即“存在”和“非存在”都有确定的含义,因此并不是每个事物都“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再次,如果“人”有一种含义,可以是“两足动物”。我理解的这个含义是:如果“人”的含义是“X”,那么如果A是一个人,“X”就是“A”的“所以成为人”的含义。


即使“人”这个词有多种意义,只要数量有限,就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每个定义运用的词语都不同。例如,我们可以说“人”有几种意义,其中一个定义即“两足动物”,也可能有几个定义,但每个定义都要有一个特殊的名词。


如果数量没有限制,名词就会有无限的意义,那么显然推理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具有一个意思就是完全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意义,就无法进行理解,实际上就连自我认识都荡然无存了。因为,如果我们连思考一件事情都做不到,那么思考任何事情也不可能实现;凡可能想到的事物,就会有这个事物的命名。


正如开始提到的,假设命名有意义,而且只有一个含义。既然“人”只有一个含义来说明它的主题,那么谁说“是一个人”和“不是一个人”没有差异,这就是不可能的了。


在这里,我们不能把“具有一种含义”和“表示某种与一个主体有关的东西”相等同,因为这样的话,“高雅的”“白皙的”和“人”就会拥有同一种含义,因此所有的事物都可能成为一,因为它们可能都将会具有相同的含义。



5


所以同一个事物就不可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除非用词比较含糊。就好像我们叫一个人“人”,其他人则称他为“非人”。(就像某些戏剧中的台词,“他不是人”。)


但是问题的重点并不在这里,而在于这一个事物是否能够同时在“名称”和“事实”上既是人又不是人。


现在假如“人”和“非人”含义并不相同,显然这时候所说的“不作为一个人”和“作为一个人”就不再会有含义上的不同了。因此,他们虽然词不一样,但是指的事物却可以是一样的。如果可以这样表达,比如“衣服”和“服装”,按照定义就是同一事物;如果“人的存在”和“人的非存在”是同一件事,那么它们一定意义相同。


但之前已经表明,它们的意思不同。因此,说它是一个人,那它就是一只两足动物(因为这是“人”的定义)。

(这里又要注意,“两足动物”也不是“完全确定”的。因为,即使有人因为意外而失去了双腿,他仍然是一个人。可是,虽然我们“确定”他是一个人,但他现在显然不具有“两足”了。所以,当我们在讲到这一个问题时,已经自动排除了这种特殊情况。这就是前文所说的,“我们必须提前预测到,还有哪些加上的性质,以防备可能遇到的逻辑困难”。)


如果这是必然的话,同一个事物不同时是一个有两只脚的动物,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因为“必然的”就意味着这个事物不存在是不可能的。因此,认为同一个事物同时是人又不是人就是不可能的。



6


“是一个非人”和“是一个人”是不同的,“是白的”和“是一个人”其含义也不一样。前者(非人和人)的含义是相反的,与后者相比,差异更明显,这一定是指不同的生物。因此它们能够更加清楚地表达不同的含义。


如果有人说“白”和“人”是同一个事物,这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如果说同一个事物不同的称呼混为同一个含义,那么不仅相反的事物将混为一谈,所有的事物都将混为一谈。即使承认是这样也是不可能的,只要对方一一回答我们的问题,那结论就显而易见了。


当我们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在答案中有相反(矛盾)的事物,那他就不是在回答问题。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同一个事物既是人,又是白以及其他数不清的事物。


但如果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这是一个人,这是对的还是错的?”


那回答的人就应该回答是“对”还是“不对”,表明“是人”还是“不是人”,而不能说“是白的”或者“是大的”。


大体上说,那些这样说的人实际上取消了实体和本质。因为他们一定认为所有的属性都具有偶然性,不存在“本质上是人”或“动物”的东西。因为假如存在诸如“本质上作为一个人”的事物的话,那么就不会存在像“作为一个非人”或者“不作为一个人”这样的事物了(这些是对人的否定)。它表示的是某个东西,即某物的实体,意味着事物的本质就是别无他物。这样一来,其含义就已经是专指这个事物了,不能再随便指其他事物。


因此我们的反对者一定会说,“不存在一个对任何事物的定义,因为所有的属性都是偶然的。”


但是本体和偶然属性是不同的,比如对于“人”来说,“白”这个属性是偶然的,因为尽管有白色人种,但白色并不是人的本质特点。


如果所有的说明都来源于属性,把偶然当作主题的范畴,那么事物将没有基本成因,所以这样的范畴就会无限制地累加下去。假如所有的表述都是偶然的,就不会存在一个就它们而言首要的东西。


可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属性的范畴之中,只要有超过两种的属性名词,叠加就很麻烦。这是因为,


(1)一个偶然并不来自于另一个偶然,两个偶然只有同属于一个主题,才可以作为连续的范畴。比如我们可以有两种描述一个人的说法,一种是那个“白的”是“有文化的”,另一种是“那个有文化的是白的”,有这两种说法,这仅仅因为两者对于人来说都是偶然的。


(2)但是,“苏格拉底是有文化的”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仍然可以说,“苏格拉底是白色的(白人)”,却不能说,“白苏格拉底是有文化的”。“有文化的”能够和苏格拉底结合,但是却不能与“白苏格拉底”结合;“白”的范畴也不能由另一个名字来担任,比如“有文化的”之类的都不行。因为两个都有各自的属性,没办法说哪个包含哪个,或者哪个胜过哪个。就算是由于相同的主题,两个联系到了一起,也并不是相互归属的,只是看着像而已。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词项都是偶然的。那么,一定也存在着某种可以表示实体的事物。如果的确是这样,那就表明矛盾不能够同时被表述。



7


还有,假设对于同一个主题来说,在同一时间里所有相反的说明都是正确的,那么所有的事物都会混为一谈。


假如可以随意肯定或否定任何事物,同一事物将会是一艘楼船、一堵墙或一个人,诸如此类(这个前提一定会被那些持有普罗泰戈拉理论的人所接受)。


假如任何一个人认为,人不是一艘三桨战船,那么显然他就不会是一艘三桨战船。所以如果照他们所说,矛盾的表述都是正确的话,他也可以是一艘三桨战船了。


我们能够从阿那克萨戈拉的学说中得到这一点,即所有的事物都是互相混合的,所以没有任何事物存在。他们似乎在谈论不确定的事情,而且自以为是地认为,“非存在即为存在”,因为它是潜在的存在,而不是完全真实的存在,也是不确定的。


但是他们必须要对每一个主体的每一个属性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表述。


如果说每个主题本身都可以否定,而其他的范畴上那些不允许否定,这就是说不通的。比如是“一个人”却说他不是,你认为这样说没错,那么你任意地说他是什么,也都一样是没错的了。例如,假设“一个人不是人”是真的,那么显然也可以认为一个人是一艘三列桨战船,或者不是。


如果可以表述肯定的话,那么也可以表述否定。如果不可表述肯定的话,那么相比表述主体本身,至少更容易表述否定。


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把“不是一个人”作为“人”的否定,“不是一艘楼船”当然也可以作为“楼船”的否定。并且,如果这个能够被表述,那么肯定也将会能够被表述。



8


于是,这就逼得那些坚持这个观点的人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肯定或者否定都是不必要的。


因为,如果一个事物既是人又是非人,那么显然,它也既不是人也不是非人。因为这两个主张相对应着两个否定,并且如果前者被认为是由两个主张合而为一的,那么后者显然就是一个与前者相对立的主张。


再有,或者这个理论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正确的,比如一个事物既是白又是非白,既是存在又是非存在,其他所有的肯定和否定都和它们相类似。又或者,这种理论在某些情况下是正确的,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却不是。


如果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承认存在例外。但假如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那么,

①要么在肯定是真的情况中,否定也是真;而且在否定是真的情况下,肯定也是真。

②要么在肯定是真的情况下,否定是真;但是在否定是真的情况中,肯定不一定是真的。


并且,在后一种情况中一定不存在某种固定的事物,这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信念。



9


如果“非存在”是某种无争议并且可知晓的事物,那么与它相对立的主张就一定更加会被知晓。


如果有可能被否定的事物,它也有相同的可能性被肯定,那么某个人就一定会说,“分开所进行的表述就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真的”(例如,说一个事物是白的,然后又说它是非白的)。


如果分开陈述是不真实的,我们的论敌就没有真正表达他们的观点,而且一切都不存在。但是非存在的事物怎样像他一样讲话或者走路呢?按照这种观点,所有的事物都成为一了,就像曾经说过的那样,人、神、三桨战船以及它们的相反者都会是相同的。如果相反者可以被表述为像每一个主体的话,那么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就不会有什么差别了。


因为,如果有差别的话,那么这种差别就会是某种真实的、独特的东西。


真可以分开进行表述,就会有我们上面所说过的结果,更进一步说,一切都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我们的反对者也就要承认自己是假的。


同时,我们无法就任何事情与他进行讨论,因为他什么都不说。因为他既不说“行”也不说“不行”,而是说“也行也不行”。


但是,他又否认了上述两种情况,认为“行”和“不行”都不可以,否则就会出现某种确定的事物了。


因此,如果肯定是真,那么否定就是假,反之亦然。不可能同时肯定和否定同一事物,但也许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10


再有,有人判断一事物,或者说“是”,或者说“不是”,另外还有人则判断这事物“既是又不是”。那么谁的判断对,谁的错呢?


若说是选择两可的人对,那么现存事物的性质又怎么解释,到何处去探寻呢?


认为一切都一样,真假不分的人,实际上也说不出什么让人明了的事物;因为他既说是又说不是,对所有事情都不做判断,模模糊糊,好像有道理,又好像没道理,这样的人和草木没什么区别。


因此,正是在最高程度的证据上,那些持有这个观点的人和所有其他人没有一个处在这种境地中。


为什么当一个人认为他应该走路去麦加拉的时候,他是真的走路去了麦加拉,而没有待在家里呢?为何在他走路的时候,不是走向深渊或是悬崖?我们看到他走每一步都会思考,就是因为他不想走到深渊或悬崖里。显然,他并不觉得掉下去是同样的好和不好,而是认为一种更好而另一种则更糟。


如果大家认同这样的判断,那么他也肯定有自己的判断,认定一个事物是“人”,另一事物是“非人”,某一事物是甜的,另一事物就是不甜的。


因为他不将一切事物等量齐观,所以他走到水边,肯定是因为口渴,走到别人前面是因为要有事问。他总想着办法来关注这些事物。


假如同一个事物既是又不是人,他就会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相等的。但正如我们所说,每一个人都会明显地躲避一些事物而不躲避另外一些。所有人的行动都是趋近好的事物,避免坏的事物。即使不能辨明一切,所有人也会对某事做出是好还是坏的判断。


如果说这些都不算是知识,只能算是猜测或是意见,那么他们应该会更加渴望真理。就好比一个病人,他对于健康的渴望比正常人要强烈得多。因为有意见的人和有知识的人相比较,就好像真理并不处于它本应该处于的健康状态中。



11


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是和不是”。此外,在事物的性质上,也是有差异的,有的会多一些,有的会少一些。


我们绝不能说二和三一样,都是偶数。并且,一个把四看作五,和一个把五看作八的人,都有错误,但是错误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说他们的错误程度不一样,那么程度小的就会更接近真实。


如果对得更多、更接近标准的话,那么就一定会存在某种真理,越接近它就越正确。


假如没有的话,也会有某种和真理比较接近的事物。由此,我们就会摒弃那些阻碍了思想中正确判断的不合理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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