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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玉玺到底到哪里去了?(五)

2021-02-21 00:01 作者:瀚海狼山  | 我要投稿



上一篇瀚海狼山(匈奴狼山)谈到。虽然缅甸翡翠很多高端品种,也有外包“玉皮”的特点。与和氏璧在前后几十年中,三次献给楚王,前两次都被当做石头而把献宝人处于刑罚有关。因为有玉皮的存在,很多“老坑翡翠”确实外表看上去像石头。但是其他包括和田玉籽料在内的其他软玉的品种也有很多是带玉皮的。特殊美观的玉皮被行业内叫做“糖”,如果糖的位置适当而且雕刻处置合理,那么反倒会大大增加羊脂玉籽料的价值。不过缅甸翡翠的玉皮纯粹就是石头质地,基本没有人特意把高端缅甸翡翠的部分玉皮在加工后专门留下来。可见翡翠的玉皮基本和“糖”无关。那么既然翡翠也有玉皮,而且还真的很像普通的石头,为何要说和氏璧和传国玉玺不可能是缅甸翡翠呢?这就是在于缅甸翡翠被充分认识价值而且被大规模开发和引进,


时间是非常晚的,只有从明朝中后期才开始;甚至有人认为是明末清初才开始。之前的几千年,中原人根本不知道还有缅甸翡翠这种硬玉。也有人引经据典地认为在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就在当时流传下来的诗句中,提到了“翡翠”二字。因此认为翡翠被认识并且当宝物,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而实际上在明朝之前,“翡翠”二字 ,大多数是指代一种非常漂亮的小鸟,也就是翠鸟一类,而并不代表是一种漂亮的发绿发蓝的硬玉。只不过在明清引进缅甸翡翠之后,找不到一种词汇可以代表这种新开发的硬玉,于是有人把颜色和观感有些相似的鸟类羽毛联想到了这种硬玉。在现代词汇中,翡翠既可以指鸟,也可以专指缅甸翡翠。而即使在唐宋以前谈到翡翠是专指一种宝石,那么也绝不是现代的缅甸翡翠。因此说老坑翡翠,从历史年代上讲并不算特别“老”,只有不超过500年的开发史。


明朝初年的郑和下西洋,除了其他的重大意义外,在珠宝史上也是一件大事情。在郑和下西洋之前,中华崇尚玉文化为潮流,玉文化中又以和田羊脂玉为极品。其他的珠宝,基本就是珍珠的价值比较高。但是珍珠并不是矿物而是蚌类的产物而且含生物质。因此珍珠有天然寿命;所谓人老珠黄。导致古代的知名珍珠几乎没有留下来的。也就是说当时除了黄金白银之外,珠玉是最值钱的奢侈品。而郑和下西洋,带回了大量的海外宝石。基本都是用茶叶和瓷器交换来的。这些宝石包括钻石、蓝宝石、红宝石和祖母绿;当然也有传统的珍珠。大明朝T把这些宝石大量赏赐给王公大臣。到今天还可以到湖北博物馆看明朝梁庄王墓的大量海外珠宝。这也可以算是郑和下西洋带回海外物资到今天唯一一批珍贵的实物资料。原因是梁庄王墓建成后不久因为内部灌水而500年来没有被盗掘。更因为梁庄王正好生活在郑和下西洋刚刚返回不久的富裕年代;另外还因为梁庄王没有继承人,他的所有私人宝物都陪葬了。


因此大量明初珠宝原样保留了下来。而缅甸翡翠也基本是郑和下西洋之后才开发的。郑和下西洋在明朝初年扩大了对宝物范围的认知,但是属于昙花一现。因为郑和下西洋带回来的这些价值连城的新式珠宝。在当时并不能为朝T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当时的内地社会并不“认”这些新式的蓝宝石或者祖母绿的价值。比如明初梁庄王墓中,全球最大的一颗无色蓝宝石重达200克拉。即使不算文物价值,在当今国际市场,单纯这颗宝石也价值十亿美元。不过在当时的大明朝的王公和朝臣们来看,不过是一个块罕见的透明石头而已。朝T把郑和带回来的部分宝石当“工资”发给大臣,反倒让这些大臣很头疼,因为当时很难把这些宝石顺利换成现银维持生活。可以说明初社会,仍然认为传统的金银珠玉是真财富。对新宝石识货的不多,这也是下西洋被认为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最终有大批朝臣反对的原因之一。就算在梁庄王墓中,也不缺极品羊脂玉,部分海外宝石也只能给羊脂玉当陪衬。


说缅甸翡翠不可能成为和氏璧,除了开发的很晚之外。还有切实的考古证据,就是在明代之前的古墓中,几乎从来没出土过缅甸翡翠的实物制品。这个考古证据是实打实最有说服力的。有人说近几年发掘的曹操墓发现了一枚类似的翡翠含珠。其实这颗珠子更像是水晶珠或者玛瑙珠,和现代的缅甸翡翠基本无关。而号称“薄葬”的曹操墓内,羊脂玉的随葬品却是实打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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