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一卷 第十一章 论地租 本章结论(完)
0.1
先总结一下“斯密的总结”。
①靠地租为生、②以工资为生和③以利润为生的人。这是构成每个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的阶级。
①当公众商讨与商业和政治有关的规定时,土地所有人为本阶级的利益打算,是不可能起到误导作用的。这一阶级所处的安乐稳定地位,使他们自然变得懒惰,进而使他们变得无知,而且不会用脑筋去思考。
②劳动者的利益虽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但他们没有了解这种社会利益的能力,更没有能力理解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他们的大声疾呼受到其雇主们的鼓励、激发和支持,不是为了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是为了达到雇主自己的目的。
③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和指导着劳动者的一切最重要劳动活动,而利润则是这一切规划和设计提出的目标。然而,不论在商业或制造业的哪个部门,商人的利益在某些方面往往和公众利益不同,甚至是相抵触的。因为他们这班人的利益,从来不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也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
0.2
三大阶级与产品之间的关系
①土地所有者
土地所有者又称为“不生产阶级”。他们主要的收入来自于出租土地获得利息,所以又称为“食利者”。
所谓“不生产阶级”,并不是说他们不生产产品,而是说他们以自我满足为首要目标,产品并非为了“交换”其他产品。他们也不追求产品的产量,生产产品通常是出于兴趣。
他们也会用产品的产品与他人交换,但并不计较交换是否遵循“等价”原则。就是说,最终的成交价格也往往是随性的,甚至会大大地偏离市场行情。
出于这样的理由,他们的消费也常常是“非理性”的,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甚至是完全的浪费掉。
②工薪阶级
工薪阶级又称为“劳动阶级”,一般以出卖劳动力的方式,获得维持生活的主要收入。
工薪阶级是社会生产的主力军。人们为满足自身需求而消耗的产品称为“消费品”。几乎所有的消费品,以及用来生产消费品的原材料和设备,都是由工薪阶级制造的。
工薪阶级虽然亲手生产各种产品,但是所有这些生产出来的产品,都不归自工薪阶级所有。看起来,工薪阶级更像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件工具而已。
工薪阶级的主要消费是为了维持生计。由于工薪阶级占据了社会中的大多数,所以我们也可以把工薪阶级的生活状态,看做是社会生活的“普遍状态”。也正因为如此,工薪阶级能够接受的产品价格,通常就是这一种产品的“市场行情”价格。
因为工薪阶级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工作收入,所以“工作机会”对工薪阶级来说至关重要,决定了自身和家人的生死存亡。
③雇主阶级
雇主阶级又称为“资本家阶级”,因为他们需要支付资金组织生产,这个用于组织生产的资金就叫做“资本”。
雇主阶级不仅是生产的组织者,而且完全占有生产出来的所有产品。雇主阶级必须把这些产品卖出去。组织生产所花费的资金称为“成本”,出售产品获得的资金称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成本,如果还有余额,这个余额就称为“利润”。如果没有余额甚至出现负数,就表示雇主的投资是失败的,“亏本”了。严重的,雇主会失去自身所有的资产,称为“破产”。由于破产的可能性不能在投资之前预见到,所以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为“风险”的存在,所以雇主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会有非常大的差异。有的雇主会像土地所有者一样地追求奢侈,有的雇主却会像工薪阶级一样克勤克俭。
不过,总体来说,由于大多数雇主的收入都远远地超出了工薪阶级,所以雇主的生活方式和品质也远远地在“普通生活”之上。
0.3
两个中间阶级
①小生产者
小生产阶级在性质上属于雇主阶级,因为他们也是自己拿出资金,自己组织生产。只不过,他们的盈利较少,所以就实际状况来说,基本接近工薪阶级,也属于“普通人”的生活水平。
②中产阶级
中产阶级在性质上属于工薪阶级,因为他们也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维持生活的主要收入。不同的是,他们的收入大大超过了普通工薪阶级,因而更多地会追求生活品质的改善。
中产阶级的收入,完全来自于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所以他们也往往更愿意向雇主阶级靠拢。
0.4
既然工薪阶级的生活就是大多数人的生活,那么社会的“普遍”富裕和幸福,当然也首先是工薪阶级的“普遍”富裕和幸福。
“富裕”,这个生活状态总是“比较”后得到的。与从前相比,我们能够获得的产品更多更丰富更优质,我们就可以说,现在比从前“富裕”了。
但是,“幸福”,这是一种“心理状态”,并且经常是“个人化”的。我们当然可以说,“现在比从前富裕,所以我感觉到幸福”。但这并非是“普遍适用”的。也会有人说,“现在确实比从前富裕了,但我仍然感觉不幸福”。
因此,“富裕”能够转化为一个可见的,有明确的目标或者说能够得到认可的标准。
“幸福”却要困难的多。虽然也曾经有人试图“控制”人心制造幸福,但最终都失败了。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我们虽然一直在前行,却好像始终没有寻找到通往终点的正确方向。
不管怎么说,既然“富裕”总是人们依靠自身力量就能够实现的,我们也就应该首先努力探寻“共同富裕”的方法。
1
我将用下面的话结束这冗长的一章:所有社会状况的改良都直接或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即增加地主的真实财富,使地主对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有更大的购买力。
改良及耕作的扩大,可直接抬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在产品中的份额,必然随全部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在土地的天然产物中,有一部分真实价格的上升,最初是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的结果,接着,又是促进土地改良和耕作扩大的原因。例如,牲畜价格的上升会直接而且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土地的地租。
地主份额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支配他人劳动的真实能力,会随土地产品的真实价值的提高而增大,而他在全部生产物中所占的份额也会随之增大。
这种生产物,在其真实价值升高以后,并不需要使用比以前多的劳动量来取得它。因此,在土地全部生产物中,只须以一小部分来弥补雇用劳动的资本及支付普通的利润。所以,它的大部分必然归地主所有。
2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都会直接降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进而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
地主通常用他自己消费不了的天然产物或剩余天然产物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去交换制造品。凡降低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事情,均会提高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因为,同量的天然产物等于更多的制造品。于是,地主便能购买更多他所需要的便利品、装饰品和奢侈品。
社会真实财富的增加以及社会所雇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都有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这种劳动量有一定部分必然属于土地。有更多的人和牲畜从事耕作,土地产品将随投资的增加而增加,而地税又随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而相反的情况,即对耕作及改良的忽视,土地的天然产物任何一部分真实价格的下降,由于制造技术退步和产业衰落而发生的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上升,以及社会真实财富的减少等,都会降低土地的真实地租,减少地主的真实财富,使地主对于他人的劳动或劳动产品的购买力变小。
3
每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或这种年产物的全部价格(二者是一回事),自然分成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
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即靠地租为生、以工资为生和以利润为生的人的收入。
这是构成每个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的阶级。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归根结底,都来自这三大阶级的收入。
由此可见,这三大阶级中第一个阶级的利益和社会的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凡是促进或妨碍一种利益的事情,也必将促进或妨碍另一种利益。
当公众商讨与商业和政治有关的规定时,土地所有人为本阶级的利益打算,是不可能起到误导作用的,至少是在他们对本阶级利益具有相当认识的时候是如此。的确,他们往往缺乏这种基本认识。他们在上述三阶级中是唯一这样的一个阶级:他们的收入既不用自己劳动,也不用自己操心,仿佛自行来到他们的手中,不靠自己任何计划与打算。
这一阶级所处的安乐稳定地位,使他们自然变得懒惰,进而使他们变得无知,而且不会用脑筋去思考。而要预测和理解任何公共规定的效果,思考是必不可少的。
4
第二阶级即靠工资过活的阶级的利益,也同样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
如前所述,劳动工资最高的时候,就是对劳动的需求不断增加或所雇劳动量逐年显著增加的时候。
当社会的真实财富处于停滞状态时,劳动者的工资很快就会下降到他仅够赡养家庭或延续劳动者种族的地步。当社会衰退时,其工资甚至会降低到这一限度以下。
土地所有人阶级在社会繁荣时的所得或许比劳动者阶级更多,但没有一个阶级比劳动者阶级在社会衰落时所经历的痛苦更大。
但是,劳动者的利益虽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但他们没有了解这种社会利益的能力,更没有能力理解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他们的处境不能让他们有接受各方必要消息的时间,即使有时间,他们的教育和习惯也不能使他们对任何消息作出适当的判断。
因此,在公共讨论时,他们的声音很少被人听到或较少受人重视,除非在某些特殊场合。他们的大声疾呼受到其雇主们的鼓励、激发和支持,不是为了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是为了达到雇主自己的目的。
5
雇主们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构成第三个阶级。
推动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的,正是为追求利润而使用的资本。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和指导着劳动者的一切最重要劳动活动,而利润则是这一切规划和设计提出的目标。
可是,利润率不像地租和工资那样,随社会的繁荣而上升以及随社会的衰落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穷国自然高,而它总在正迅速走向没落的国家最高。
因此,第三个阶级的利益与社会一般利益的关系和其他两个阶级的利益不同。
在这一阶级中,商人和制造业者通常是运用资本最大的两个阶层。因为他们最富裕,所以最受人们的重视。他们在整个人生中从事规划与设计,因此通常比大部分乡绅具有更敏锐的理解力。
但是,因为他们通常考虑的是他们自己特殊事业的利益,而不是社会一般利益,所以他们的判断,既是基于最大公平作出的(这种判断并不是在每个场合都是公正的),也是取决于前者利益的考虑,而很少取决于社会一般利益的考虑。
他们比乡绅高明,与其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公共利益,倒不如说是他们更理解自身的特殊利益。由于这种更好的认识,他们往往利用乡绅的慷慨大度,说服其放弃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这是根据一个非常简单但又诚挚的信念,即他们的利益(而不是乡绅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
然而,不论在商业或制造业的哪个部门,商人的利益在某些方面往往和公众利益不同,甚至是相抵触的。
商人的利益总是要扩张市场,缩小竞争的范围。扩大市场通常与公共利益是一致的,但缩小竞争范围总是违背公共利益的,让商人的利润提高到自然水平之上,进而为了他们自己的好处向其余的同胞课征一种荒谬的税。
因此,这一阶级所建议的任何新商业法规,都应当十分小心地加以考察。非小心翼翼地抱着怀疑态度作了长期的仔细检查以后,决不应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班人的利益,从来不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
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也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