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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

2023-04-12 09:16 作者:Apocalypse_Yuan  | 我要投稿

第一部分:康德

一、

前批判时期

1.

自然观:星云假说

· 宇宙最初是一团原始星云,即云雾状的物质粒子,后由于自身的引力与斥力相互作用而形成星云的漩涡运动,逐渐演化成太阳系。 · 在此假说中,上帝的第一推动力被取消,并由此得出一切有限的东西必有起始和终结。 · 上帝仍是宇宙原始的原因,自然界的必然规律体现了上帝的意志,而有理性的人的产生则是上帝的目的。

2.

批判哲学的形成

(1) 休谟的挑战 · 经验论者认为人们从感官经验和科学归纳中获取知识,而唯理论者认为人们从天赋观念和理性演绎中获取知识。 · 经验论者休谟走向彻底的怀疑论,认为人的知识无法超出经验和感觉,一切从主观观念和经验出推出客观实体存在的做法都是无效的,并提出了对因果性和实体性的解构,动摇了科学的根基。 (2) 康德的回应 · 康德把认识分成两个领域,可认识的现象和不可知的物自体。 · 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无法建立在物自体的客观确定性上,但却可以建立在由认识主体而建立的先天必然性上。 · 任何经验都包括后天经验性成分,即物自体刺激感官形成的知觉和印象,也包括先天的成分,即先天直观形式和知性纯粹概念。 · 现象的认识对象,由于人们不变的先天认识结构,即时空和范畴,表现出由主观性建立起来的客观性。 · 康德认为不再是自然为人立法,而是人为自然立法,真理不再是观念符合对象,而是对象符合观念,这是认识论中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二、

认识论:《纯粹理性批判》

1.

总问题: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 先天指逻辑上先于经验,不一定涉及认识对象,而先验不只是先天,而且还是关于经验知识得以可能的条件的,故一定涉及认识对象。 · 先天分析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但谓词包含在主词中,无法拓展知识;后天综合判断谓词不包含在主词中,但具有偶然性;先天综合判断谓词不包含在主词中,可以拓展知识,又具有普遍必然性。

2.

先验要素论----先验感性论

· 运用感性解决纯粹数学如何可能的问题。 · 感性或直观由先天直观形式和后天直观质料组成。 · 感性的先天直观形式是空间和时间,空间是几何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时间是算术之所以可能的先天条件。 · 空间是外感官形式,时间是内感官形式,故时间优于空间。 · 时间和空间具有先验观念性,是主体的先天主观观念,而不是物自体的属性;它们还具有经验性实在性,可以普遍地运用到经验内容上形成经验对象,并建立起现象中的客观实在。

3.

先验要素论----先验逻辑----先验分析论

· 运用知性解决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 · 一切知识都包含判断、逻辑、理性知识;理性知识/知性便是先验逻辑。 · 先验逻辑包括建设性的先验分析论和批判性的先验辩证论。 (1) 概念分析论 1)范畴表 · 当一个概念的普遍性达到天地万物都适用于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就是范畴;先验逻辑/知性的范畴用来建立有关对象的知识,即自然科学的知识。 · 十二范畴分为四类,每类判断有三个,体现为正反合。 · 量的范畴包含单一性、多数性、整体性;质的范畴包含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关系的范畴包含实体与偶性、原因性与依存性、协同性或交互性;模态的范畴包含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现实性与非现实性、必然性与偶然性。 · 范畴表是人为自然立法的根本,也是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 2)范畴演绎 · 范畴演绎意在说明范畴何以运用于经验对象。 · 范畴代表主体的能动综合能力,最高的综合就是人的自我意识,即统觉;一切能动性的根源便是“我”,而这个我不是经验的而是先验的统觉。 · 范畴演绎的最高点便是先验自我意识的统觉,范畴表之所以可以运用于经验对象,在于人的主体能动性。 · 自然科学之所以可能,是在于人的先验统觉通过范畴建立起的先天综合判断。 · 能动性的来源不得而知,属于物自体,物自体包含了认识主体。 (2) 原理分析论 1)时间图型 · 原理分析讨论把知性范畴运用于经验质料的原理,这种运用需要一种中介来结合知性和感性,这种中介叫做图型,而这种图型便是时间的先验规定。 · 时间内部直观先天形式,空间是外部直观先天形式,故时间比空间更具有根本性,时间与主体性关系更加密切。 · 时间之所以有这样的先天规定,是由于人的一种直观能力,即想像力所导致。 2)范畴图型化 · 量的图型是时间的系列,即数的规定;数是对时间进行均匀的分割而形成的。 · 质的图型是时间的内容。 · 关系的图型是时间的秩序;实体性的图型是时间种的持存性,因果性的图型是时间中的前后相继,协同性的图型是时间中的同时性。 · 模态的图型是时间的包容性;可能性的图型是不同表象与一般时间的条件一致,现实性的图型是在一个确定时间里对事物的规定,必然性的图型是一切时间中的存在。 3)纯粹知性四大原理 · 通过图型把范畴运用于经验对象,建立了作为法规的四大原理体系。 · 量的原理是直观的公理,所有事物都处于直观的综合中,一切知识都有直观层面,可以进行定量分析。 · 质的原理是知觉的预测,这里不是指预测纯粹质,而是指预测质的程度。 · 关系的原理是经验的类比,一切事物都在时间中持存(实体性),在时间中先后相继(因果性),与其他事物发生作用(交互性)。 · 模态的原理是一般经验思维的公设;其他三种范畴讲的是自然的构成方式,模态范畴讲的是人对自然的态度;其他原理是自然界本身的原理,模态的原理是认识的原理。

4.

先验要素论----先验逻辑----先验辩证论

· 运用理性解决(以往的)形而上学作为自然倾向如何(不)可能的问题。 · 理性比知性更高一层,是从有条件者追溯无条件者的推理的能力,不涉及经验对象。 · 理性通过先验的理念进行推理,理念包括主观的灵魂、客观的宇宙、主客观统一的上帝。 (1) 理性心理学 · 理性心理学通过逻辑推理来证明灵魂实体的存在和规定灵魂实体的性质。 ·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是先验的“我”,一个逻辑前提,一个主词,而不是经验的“我”,一个主体,一个实体。 · 实体作为知性范畴,只运用于时间和空间之中的感性对象,而灵魂不在时间和空间之中,也就无法用实体去规定。 · 灵魂是一种理念,是超验的,不是先验的,不涉及经验对象,故若把理念作为知识,将会产生幻相,即伪知识,但灵魂的存在在道德实践中是有意义的。 (2) 理性宇宙论 · 理性宇宙论凭借纯粹理性推理对整个宇宙总体获得一种最终的知识。 · 二律背反是在逻辑上不能并存的截然相反的观点各自成理,暗示理性不可以超出经验的范围去认识自在之物。 · 第一个二律背反是宇宙是有限/无限的(量),第二个二律背反是构成宇宙的基本单位是单一/复合的(质);这两个二律背反中,正反双方都不正确,因为混淆了可知的现象和不可知的物自体。 · 第三个二律背反是宇宙中有/无自由的因果性(关系),第四个二律背反是宇宙是必然/偶然存在的(模态);这两个二律背反中,正反双方从物自体/现象的角度来说都是正确的,尤其自由的理念在道德实践中使人成为责任/义务主体。 (3) 理性神学 · 理性神学的理念是上帝存在,是一种理想,比其他理念更高,带有价值判断。 · 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证明用自然界的合目的性证明上帝存在,托马斯的宇宙论证明通过自然界的因果性证明上帝存在,都依赖于本体论证明。 · 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通过上帝这一最完满的概念包含真实存在的概念证明上帝存在,混淆了系词“是”与实在存在,从概念推存在的过程中没有涉及经验。 · 目的论证明依附于本体论证明,虽理论上错误,但隐藏了道德情感需要,是唯一可能的建立于道德神学之上的上帝存在的证明。

5.

先验方法论

· 解决(未来的)形而上学作为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 (1) 纯粹理性的训练 · 独断论的训练意在区分可由直观直接提供质料的数学和离开直观便是空洞的哲学,排除哲学中的独断论倾向。 · 怀疑论的训练意在让所建立的形而上学接受怀疑论的挑战,能够经受住质疑才可靠。 · 假设的训练意在为非认识/实践的目的做出假设,如灵魂不灭、意志自由、上帝存在。 · 证明的训练意在说明不能只用逻辑证明形而上学的结论,必须区分物自体和现象,证明必须是在现象中受到经验支撑的证明。 (2) 纯粹理性的法规 · 纯粹理性的法规只可以运用于现象而不是物自体,不具有绝对普遍性,只有实践/行动而非认识意义上的法规才具有绝对普遍意义。 · 认识和科学的实践目的是为人类谋求幸福,但此目的由于立足于感性,只是自由的任意而不是自由意志,真正的纯粹实践理性法规是自由意志的规律,即道德律。 · 纯粹实践理性的法规贯通了幸福、道德、宗教,即三个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 · 实践理性是严格意义上的纯粹理性,因为不受感性约束,故高于纯粹理性。 (3) 纯粹理性的建筑术 · 建筑术不是技术,而类似于艺术,是一种有机的整体,各方面相互呼应、不可分割。 · 康德的方法论以量、质、关系、模态四个层级划分,如康德讨论牛顿物理学,分为动量学(量)、动力学(质)、力学(关系)、现象学(模态)。 · 未来的形而上学分为自然形而上学和德性形而上学,德性形而上学包括法的形而上学和道德形而上学。 · 《纯粹理性批判》是未来形而上学的轮廓和导论。 (4) 纯粹理性的历史 · 理性派/唯理论/唯心主义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经验派/经验论/唯物主义可以追溯到伊壁鸠鲁/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继承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 · 唯理论代表人物包括笛卡尔、伽桑狄、马勒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经验论代表人物包括培根、霍布斯、洛克、贝克莱、休谟。

三、

道德哲学:《实践理性批判》

1.

整体结构与和《纯粹理性批判》的对比

(1) 程序 · 《纯粹理性批判》从感性出发到概念再到原理,自下而上,《实践理性批判》从原理出发到概念再到感性,自上而下。 · 纯粹实践理性作用的对象不是感性经验,而是概念对象,即善与恶,它讨论的是道德的问题,道德的动机伴随着对道德的敬重感这一感性因素,带有一种道德和幸福的辩证论。 (2) 标题 · 《纯粹理性批判》到达理性顶点后,要对纯粹理性进行自我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不批判以自由意志为根基的纯粹实践理性,而批判以一般欲望为根基的一遍实践理性。 · 纯粹实践理性不言自明,无需批判,需要做的是用纯粹自由意志这种纯粹实践理性作为标准,衡量一般实践理性中的行为。 (3) 实践与认识 · 人有自由意志,虽无法证明其存在,但也无法证明其不存在,先验的自由是从纯粹理性批判到实践理性批判的过渡。 · 自由存在实在性,此实在性是实践的实在性,而不是认识的实在性,不能在知识层面证实,但能在行动层面证实,知识不能把握道德行为的本质。 · 意志是自己实现自己对象的能力,自然界万事万物的运动由对象决定,按照法则运作,而意志活动作为目的活动,由对象的观念决定,按照法则的表象行动。

2.

原理分析

(1) 法则和准则 · 准则是主观有效的,建立在个人欲望之上,而法则是对一切意志普遍有效的,是建立在纯粹实践理性上的动机。 (2) 纯粹实践理性四条定理 · 第一条(消极)是意志的动机不能建立在现实的欲望的对象上,否定了功利主义伦理学的普遍客观性。 · 第二条(消极)是说个人幸福不能成为法则,否定了幸福主义伦理学的普遍客观性。 · 第三条(肯定)是:“能够提出这样一条实践理性的法则,就是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成一个普遍立法的原则。”这条解释了实践理性法则的本质,即道德律,对于道德律,唯有人格、人性是实现自己的终极目的而不是单纯的手段。 · 第四条是自律的原则,即道德法则并非外人强加,而是自由意志自己立法制定的,说明意志的规律/道德律本质是意志的自律。 · 人需要保持意志的一贯(绝对命令),而不是片段地使用意志,才能有真正的自由意志。 (3) 演绎:自律何以可能 · 纯粹理性批判的演绎考察范畴如何必然能运用于经验对象之上,实践理性批判的演绎考察道德律如何必然在实践行为中成为纯粹意志的规定性根据。 · 思辨理性演绎的根据在于人的自我意识,实践理性演绎的根据在于人的理性;人的理性促使他把自己看作处在有理性的人际关系中,使他想到自己是可以按照普遍的法则去规定自己的准则的。

3.

概念分析

(1) 善与恶的概念 · 善与恶的概念是纯粹实践理性的对象,相当于纯粹理性批判中的范畴;范畴不能脱离感性经验,而善与恶与经验材料无关,只涉及人的动机(包含结果)。 (2) 自由范畴表 · 量的范畴包含执意、规范、法则,质的范畴包含践行、制止、例外,关系的范畴包含与人格的关系(实体性)、与个人状态的关系(因果性)、人的状态的交互关系(交互性),模态的范畴包含允许/不允许,遵循/违背义务、完全/不完全义务。 · 实现了自由是善,违背了自由是恶。 · 范畴表从带有最多感性色彩开始,一步步排除感性,涉最到义务就不涉及感性了。

4.

纯粹实践理性的动机

· 作为感性存在的人,想要在生活中实现纯粹实践理性,需要感性的动机,这是一种排除一切情感的情感,即对道德律的敬重感,这是一种类似于“崇高”所带来的渺小感、痛苦感。 · 道德的动机是促发行动的推动力,是感性的敬重感,而道德的动因是感性后面的作用,是自由意志。

5.

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 真正的至善是道德和幸福相配,不仅在道德上高尚,效果还要好。 · 斯多葛派认为道德就是对人的报偿,不为幸福,伊壁鸠鲁派认为真正的幸福就是道德的。 · 德福一致是一个先天综合判断,两个条件是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这两点在认识论里是先验的幻相,而在实践论里被恢复为两大悬设,二它们是通过第三大悬设、最根本的悬设,即自由意志推出来的。 · 道德比宗教更加根本,是宗教的基础,道德可以独立于宗教存在,而宗教不能没有道德。

四、

美学与目的论:《判断力批判》

1.

审美判断力批判

(1) 审美判断力的来由 · 《纯粹理性批判》谈认识/知识领域,《实践理性批判》谈实践/意志领域,但还缺乏对情感领域的考察。 · 哲学三大问题是“我能够知道什么”(认识)、“我应该做什么”(实践)、“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三大问题总结起来便是“人是什么”。 · 一开始康德认为情感与一般感官感觉一样,把情感问题当作经验科学来考察,后来他发现人在情感方面的先天共同性,想要寻找审美和鉴赏的先天原则。 (2) 审美判断力的作用 · 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太过对立,现象不能反映物自体,物自体方面可以实践不能认识,而哲学家讨论道德实践,是把它当作一个对象来认识,这种对立使得人无理由对道德本体达到认识与自觉。 · 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需要中介,把有知识的人引向有道德的人,审美判断力就是两大批判中间的桥梁,美不是道德,但可以暗示道德。 · 在审美和艺术活动中,我们用认识能力满足情感,认识能力在自由活动中,我们获得满足感,在这种情感中,我们意识到自己的自由。 (3) 两种判断力 · 规定性的判断力是连结知性和感性、把知性运用到感性对象上的能力,这种判断力的结果是形成知识。 · 反思性的判断力是从特殊具体的感性对象出发,反思到主体对它的普遍原则的能力,这种普遍性不是客观对象的普遍认识,而是主观的、人性的普遍性。 · 从审美中感到愉悦,是因为当人的认识能力投入到对象的感性特质中,在自由地进行一种协调游戏,不需要概念,只需要概念能力。 · 在认识过程中,认识能力的协调是有外在目的的,为了达到客观认识,而审美判断力中,认识能力活动的目的是内在的,是为了自由协调活动本身。 (4) 鉴赏力的特点 · 反思的判断力与规定的判断力不同,目的是内心对自由的追求,运用认识能力做协调游戏,代表便是审美/鉴赏。 · 审美判断力批判研究鉴赏力何以可能的问题。 · “一个东西是美的”是一个关于美的先天综合判断,而不像先验感性论只涉及感觉印象、时间空间。 (5) 美的分析 · 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中,量的范畴放在最前面,因为自然科学最明显的特点是定量化,而在《判断力批判》中,质的范畴放在最前面,因为审美完整地保留了不能量化的质,审美中的量从质上升到主体,在主题的情感中寻求情感本身的量。 1)美的四个契机 · 质的契机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讲的是审美感受的性质,审美中认识能力的协调活动像是趋向共同的目的,但又没有具体的目的,这个性质被看作审美的本质。 · 需要撇开的目的活动是快乐和善,因为它们都有具体的目的,关系到事物的利害。 · 量的契机是无概念的普遍性,审美的普遍性通过感受而非概念达到。 · 关系的契机是主观形式的合目的性,指向人自身的目的而非外部对象。 · 人在审美活动中,欣赏形式而非内容,形式的合目的性是自然美,考虑到内容的是依存美。 · 模态的契机是共通感,讲的是审美的必然性,康德把鉴赏定义为“对一个给予的表象的情感不借助于概念而能够普遍传达”。 2)认识活动的自由协调活动 · 对美的鉴赏是想像力和知性的自由协调活动,在审美活动中,需要想像力这一直观能力,也需要知性对想像力加以凝聚,这不是概念性的约束。 · 在认识活动中,想像力造成时间图型,知性造成概念,并通过时间图型运用到经验对象而形成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感受到的愉快是科学美。 · 在认识中美属于从属地位,在审美中美是目的,审美让人体会到自由,故审美欣赏是进入道德境界的预备阶段。 (6) 崇高的分析 · 知性提出范畴,只能把握有限的东西,理性提出理念,即涉及无限的概念,故在欣赏涉及无限的对象,即欣赏崇高时,必须运用理性而非知性。 · 为了欣赏崇高,要先经历知性面对无限而感到无能为力的痛苦,然后经过理性训练,使理性和想像力达到一种自由协调。 · 数学的崇高是指面对自然界无限的量和庞大的体积,人感到自身的渺小,但这种体积和数量是盲目而无理性的,人可以用自身无限的理性超越它,超越一切物质层面达到精神层面。 · 力学的崇高是对力量的畏惧,但人的理性的力量比这种盲目而无理性的力量更大,所以人可以利用理性克服这种恐惧与痛苦。 · 美是道德的象征,崇高/自然界的力量是理性/道德力量的象征。 (7) 审美判断的演绎 · 审美判断是先天综合判断,有这样一种特点,它是主观的判断,却必须好像是客观的,美的是主观的,但它具有一种主观的客观普遍性。 · 审美的先验演绎是说审美判断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有共通感,人的情感有先天的共同性;审美的经验演绎是说艺术作为客观经验手段,是我们达成审美共识。 (8) 艺术理论 · 艺术的作用是使人进行审美情感的交流与传达,是后天的,比不上先天的鉴赏力,因为鉴赏象征的道德,但艺术有一种教化作用,它使人更容易接受道德。 · 人的共通感通过艺术在经验中实现,所以鉴赏力靠先天原则,而艺术靠天才这一大自然的偶然产物(示范),只有艺术天才能给人类情感订立普遍法则,因为天才具有“典范式的独创性”。 · 人们之所以觉得自然美,是因为自然像是艺术品,而艺术品又是在它好像是自然的产物的时候是美的。 · 最纯粹的美不带任何目的,如自然美,艺术美从创造出来就带有创作的目的,但它给予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所以才能表达美。 (9) 审美判断力的辩证论 · 经验派美学(浪漫主义)认为艺术和美是没有标准的,而理性派美学(古典主义)认为艺术和美是有标准的,应由美的概念来进行评论与分析。 · 康德认为审美的感性判断力是没有外在标准的,但审美的理念,代表着共通感这一方向,是可以作为非固定的审美标准的。

2.

目的论判断力批判

(1) 目的论判断力的意义 · 目的论判断力批判讨论自然界有没有目的性的问题,机械论认为自然没有目的性,然而随着进化论、细胞学说、宇宙大爆炸等理论的出现,人们开始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 目的论判断力批判讨论自然界有没有历史,历史不是单纯的时间延续,而是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方向,时间不是各向同性而是各向异性的。 · 在康德时代,社会发展史处于初级阶段,卢梭提出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2) 目的论判断力的分析论 · 把自然看成艺术品,一个有目的的产物,提供了自然界目的论的观念,这种观念不可认识,需要人们在自然界反思出来。 · 目的论判断力分析论不像审美判断力分析论那样分成质、量、关系、模态四点,但仍尽量在分析中融进范畴。 1)有机体 · 在有机体中,每个部分都为整体而存在,体现出一种合目的性;有机体像艺术品,每个部分都为体现主题,但不同的是艺术品只有部分服从整体的目的性,而有机体则具有各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相互产生性。 · 自组织,即自我产生、自我修复、自我繁殖,是关于有机体的重要概念,现代系统论运用了自组织的观点,目的论的概念就是内在目的论的观点。 · 外在目的论的目的和手段是相互外在的,而内在目的论的目的和手段是内在的,以整体为目的,以部分为手段,但由于部分与整体相互作用,部分也是目的,整体也是手段。 · 生物学没有解决目的论如何解释的问题,达尔文用进化论的自然选择来解释,而康德用反思的判断力来解释,有限的知性和机械论的因果律不足以解释有机体,故需用把握无限的理性加以弥补,提出带有目的性的理念。 · 自然界的目的性是人的主观判断,它好像是客观实在的目的观念,但还是由人的主观反思构造。 2)自然目的系统 · 有目的的有机体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是自然界的环境,在有机体的概念下,这些环境条件也具有一种外在的目的性,而自然对有机体不体现内在目的,自然环境具有偶然性。 · 地球上形成生态平衡,有机体互为目的,互为手段,这种关系仍是一种无目的的机械关系。 · 康德认为自然链条中仍有某种目的性,人比动物要高级,因为人有文化,人的理性不仅出于生存需求,更在于人的文化。 3)对道德目的的推演 · 文化的发展始于劳动技能,在这一阶段人的理性是为满足生存需要,劳动技能的发展为了满足人基于欲望与爱好的幸福。 · 在之后的文化发展阶段中,人们发展科学和艺术来提高满足欲望的能力(贪婪/野心),也发展法制来调和人们追求幸福的欲望。 · 科学、艺术、法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人发展道德,道德律是自由意志的和谐,一种绝对命令,一种内在法则;法律是道德的外在体现,为了启示人的道德意识,科学使人更理性地思维,艺术使人更细腻的表达情感,传达共通感,道德使人无限地高于整个自然。 4)终极目的和道德神学 · 唯一有意义的对上帝存在的证明是道德目的论证明,其实它不诉诸证明,而诉诸人的道德情感,上帝创造的环境给人带来惊异感,促使哲学的诞生;由于人有道德,必须设定上帝的存在,人的道德使自然界的终极目的。 · 想要做到为义务而义务,需要假定灵魂不朽、上帝存在、自由意志,将上帝建立在道德律之上,这便是康德提出的理性宗教/道德神学。 · 康德认为法的形而上学是道德形而上学的外在体现,但黑格尔认为道德和法律是两种法则,道德不是绝对命令,而是伦理和法律的产物。 · 康德的道德思想是形式主义的,受限于自由意志及其连贯性,自由意志被归结为一种启示,启示人认识到内心的空的道德律,当人们都认识到空的道德律,便有希望达到永久和平。 (3) 目的论判断力的辩证论 · 目的论判断力的辩证论是机械论和目的论的辩证论。 · 为了解决机械论和目的论的二律背反,从自然科学角度上看,应把机械论当作精密的科学,而把目的论当作机械论无法做出解释时的补充。 · 从道德的角度上看,机械论是目的论的手段,人的道德和审美在自然界中融合,自然目的利用不同层次上的机械关系来实现自身,最终通向人的道德这一终极目的。 · 科学精神是人文精神的一个成分,康德已有人和自然界进步的思想,人类历史在整体上好像走向道德与文明,似乎有某种天意在起作用,这种思想被黑格尔发展为理性的狡计。 · 在西方文化中,人的贪欲社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自然/理性利用人的贪婪的弱点,促使人在竞争中提高层次,使社会进步,换句话说,恶是历史进步的杠杆。 第二部分:费希特和谢林

一、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行动哲学”

1.对康德哲学的批判

(1)抛弃“自在之物” · 费希特接受康德哲学中的“主体性即自我”,不接受康德哲学的“半批判性”,强调对一切进行批判,却又假定了一个客观的“自在之物”。 · 不依赖人而存在的自在之物是无法证明的虚构,这是康德想要调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表现,但是它们不能相互调和,也不能相互驳倒,因为它们的根据都在经验范围之外,而人的知识都只是经验的。 · 主张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从物质出发还是从自我出发,取决于人的“利益”或“兴趣”;当人的自我意识尚未觉醒,对外物有依赖性,就会相信唯物主义,而当人已经发展了自由独立意识,不需要外物来支撑人格,就会相信唯心主义。 · 如果一个人对精神没有意识,就不会发现唯物主义的理论上的矛盾,唯物主义假定自在之物,而无法解决自在之物如何产生出主观表象的问题;只有去掉自在之物,把一切事物归结为自我的能动活动,完全从自我出发去理解人的一切知识构成,才能摆脱矛盾。 (2)发挥主体能动性 · 费希特主张从主观唯心主义方面来完善康德的先验唯心论,客服其唯物主义和二元论。 · 费希特把诸范畴从自我意识中逻辑地推演出来,而不是从形式逻辑中引出来。 · 费希特从先天的形式中经验地创造出质料,发扬“理智直观”,而不是从人的认识能力中排除理智直观,使形式和质料、先验和经验对立。 · 费希特将康德的认识论扩展到涵盖实践、道德和历史的全部领域,建构一门包括“全部知识学基础”的哲学,回到人的“自由内观的能力”。

2.知识学的基本原理

(1)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合一 · 费希特把康德的“理论理性”中的最高原理“自我意识”和“实践理性”中的最高原理“自由意志”合二为一,提出“自我”就是“自由”,即一种纯粹的“活动”,它创造并发展自己,是绝对第一性的、绝对能动的,是哲学(知识学)的第一原理。 · 在此第一原理的基础上,认识和实践、思维和存在、现象和本体是一回事。 · 自我是一切经验的根据,一切现象的本体,既是思维也是存在,既是主体也是客体,它不需要从外部世界(自在之物)获得感性经验,而是由自身活动中产生整个经验世界。 · 事物、客体本身不能知觉到自己,只有知性的自我可以知觉到它们,同时知觉到自己,自我在意识到任何客体时首先意识到自己。 · 自我意识本质上是把自己当作对象的意识,所以它无需外接对象就能建立起思维和存在的统一;在知识学中,外界客体和经验依赖于自我,但自我不依赖于外界客体和经验。 (2)知识学的三条基本原理 · 费希特把知识学的基本原理规定为三条,它们构成一个正、反、合的命题系统,由此可以逻辑地推演出康德的一切其他范畴和原理。 · 正题是:自我设定自身,这是一切哲学的核心,是一条绝对无条件的原理,费希特借此强调自我的绝对自由和自因,即它的第一性和不可证明性;“自我”是自己产生并实现自己的活动,不依赖于别的东西,既是行动者又是行动的产物,是作为事实的行动。 · 反题是:自我设定非我与自己对立,这条原理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唯一的限制条件是它必须设定一个与自我不同的东西,即非我,所以它在质料上是有条件的,知道“自我”是什么才能知道“非我”是什么。 · 合题是:自我在自我之中设定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这是自我和非我的对立统一(统一于自我)原理,它在形式上以前两个命题为条件,但在质料上是无条件的,它表达了“绝对自我”的原则。 · 自我和非我的相互对立和限制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扬弃”,即既取消(分割来看)又保留(合起来看),在绝对自我中得到统一。 · 统一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自我设定非我为对自己的限制者,自我本身是被限制者,非我作为对象决定自我,这是理论理性;另一种是自我设定自己为对非我的限制者,这时自我是主动的,非我是被动的,这是实践理性。 · 自我经过这一过程,就成了绝对的自我,不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我论”的自我,而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普遍的自我。 · “自我设定自我”相当于形式逻辑的“同一律”A=A,“自我设定非我”相当于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A≠A,“自我设定非我和自我对立”相当于形式逻辑的“充足理由律“。 · 三条原理相应于康德的“质的范畴”中的“实在性”、“否定性”和“限制性”,这些范畴不是从形式逻辑的判断分类中引出的,而是由三条知识学原理推演出来的。

3.理论知识的基础

(1)自我与非我的关系 · 自我和非我在理论理性中的关系是:自我要受到非我的限制,但这种限制是自我主动设定的,所以“自我设定非我限制自身”这个命题是矛盾的,因而是对立面的能动的综合;能动的综合在形式上推出一系列其他范畴,在质料上引出知识的经验对象。 · 感觉是自我与非我的相互限制作用,它好像是被动的,其实是通过想象力无意识地构成的,这种想象力在受到非我的客体限制时就形成了空间和时间的直观形式。 · 一切主体活动本身还是无意识的,只有当它把非我建立为对象时才意识到自身,才从感性上升为经验知识并从中看出自己的能动综合作用。 · 我们在认识中似乎在处理被动给予的对象,但实际上是以这种形式实现自我的知性能力,如果自我不受到对象的限制,自我就无法意识到自我了。 · 费希特把对象意识的感性质料纳入自我意识的创造性中,但同样面临感性质料如何能在“无意识”中主动地作用于自我意识的问题,这个作用的“推动力”对于理论理性来说仍是自在之物,这是康德的现象和自在之物、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二元论的残余。

4.实践知识的基础

(1)自由的超越性 · 自我和非我在实践理性中的关系是:自我设定自我去限制非我,这个定理也是矛盾的,自我是在受到非我的限制的被动性中发挥出自我限制非我的主动性的。 · 绝对自我的能动性是主导性的,它不是被隐藏在“无意识”中,而是作为自由和独立的力量出现,表现出对非我的努力、冲动和渴望,要超越非我的一切限制而达到无限。 · 实践上的超越性从理论上看仍然是不可证实的,它只是每个人心中的经验性的事实,并构成了绝对自我的道德义务和“良心”,一个人的义务和良心就在于按照自己的自由而行动。 (2)历史哲学 · 世界历史就在于从经验自我中所包含的自由独立倾向发展出绝对自我的自我意识,克服阻碍其自由的对象世界,使经验的人上升为自由的人,成为世界的创造者。 · 在法哲学中一个人的自由面对另外的人的自由,当人们的自由处于经验层面上时,他们是相互冲突的,只有当他们从经验自我中发展出绝对自我,并以此为原则建立契约关系和国家法律,人们的自由才能得到全面的实现。

二、谢林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同一哲学”

1.对费希特的批判和“绝对同一性”的提出

(1)主体和客体的绝对同一 · 谢林认为费希特的自我不能是哲学的出发点,因为会导致唯我论,费希特的“无意识的自我”不是自我,而“普遍的自我”要受到非我的限制,所以不能是绝对的;谢林引用斯宾诺莎哲学,认为真理之能是观念与对象的符合。 · 哲学必须从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提升到客观唯心主义,首先确定主体(自我)和客体(非我)之上的那个绝对同一的东西,从这里出发推演出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 · 谢林和费希特一样反对把唯物主义者的自然或“自在之物”当作哲学的出发点,认为这是一种“原始偏见”,对自在之物的客观存在的独断论的假定是不能证明的。 · 费希特遇到的问题是自我的表象如何能够符合不依赖于它而变化的对象,唯物主义者的问题是无法解释现实世界的客体如何与人的表象相应地发生变化,前者是哲学的第一任务,即解决对客体的认识和理论之所以可能的问题,后者是哲学的第二任务,即解决主体的实践之所以可能的问题。 · 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同时把主体和客体分别作为出发点来解决双方的问题,这会使两者都称为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导致不可调和的矛盾,使理论和实践都失去根据。 · 谢林想要从相对的主体和客体上溯到两者的“绝对同一”,它既不是主体,又不是客体,也不是二者的结合,而是超越二者的“绝对”,又称“绝对理性”或“宇宙精神”,它是主体和客体的无差别性和同一性。 · “绝对”有一种内在的要发展自己、认识自己的冲动,并由此产生出自然界和人的精神及其差别与矛盾,这些矛盾推动万物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回归到绝对同一,这时世界精神就达到了彻底的自我意识。 · 自然界和人类历史都是由“绝对”所分化和发展出来的一些阶段,在每一个阶段中,具体的事物都包含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因素,只是比例不同。 · 在自然界中客观性为主,但也包含主观性,自然界的层次越高,主观性的因素越强;在人和人的自我意识上这种比例形成了一个转折点,世界历史从客观性占优变为主观性占优,直到主观性完全吞并客观性于自身,又回到了主客完全同一的状态。 · 谢林的同一哲学被划分为“自然哲学”和“先验哲学”两个阶段,前者把自然界的发展过程归结为理智的规律(认识论),后者把理智的规律实现为绝对的客观性(实践论)。

2.自然哲学

(1)“冥顽化的理智” · 谢林在自然哲学中体现了斯宾诺莎的泛神论特点,把自然界看作由“绝对”派生出的产物,其中充满宇宙精神。 · 谢林在泛神论中加入了目的论因素,认为自然界是绝对精神由于其无意识的欲望活动从自身分化出来的,最初是一种不成熟的理智,但已具有内在的目的性,这种目的性不是康德的“反思性的判断力”对自然界所作的主观反思,而是自然界本身固有的客观倾向。 · 从机械作用经过电学、磁学、化学到有机作用,自然界越来越表现出机械性和目的性的统一;经过从矿物、植物、动物到人的发展,自然界在人身上达到了自我意识,自然必然性最终被消解为自由的理智。 · 精神的东西只能认识精神的东西,所以人对无意识对象(客体)的认识证明了那个对象就是无意识的精神,即“冥顽化的理智”,自然界不可认识的物质性就消失了。 (2)“两极性” · 自然过程由绝对无差别的同一无意识地否定自身的无差别性而发展出差别和矛盾造成的,所以谢林注重揭示自然过程中的“两极性”,把它当作自然界的一个总原则。 · 自然界是由这一原则推动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较高级的事物是较低级的事物的合题,从合题中产生新的两极性和差别,再归结为更高的合题,自然界是生成为人的一个必然的合目的性过程。 · 人以自由原则来规范自己的目的,力求在自己的行动中达到主观和客观的自觉的同一性,这就进入了先验哲学的领域。 · 无论是在自然哲学还是先验哲学的每个阶段中,出现的差别都是绝对同一在发展出有限事物时在“因次”上的量的差别,即主客观所占比例不同,而从绝对同一的质的角度看仍是绝对的无差别。

3.先验哲学

· 谢林把自己的先验哲学成为“先验唯心论”,即研究自我意识从自身中创造出客观性来的历史,这一过程分为认识、实践和艺术。 · 在认识论中,谢林和康德与费希特一样主张我思故我在,先验自我意识发挥自己的统觉作用来为自然界立法,并在自然界的法则中看出自我意识的法则,不再认为对象世界是独立于意识的存在。 · 谢林从自我意识的能动性中引出其产生对象以达到主体和客体的同一性的实践意义,在理论的终结处进入实践哲学。 (1)自由与历史规律 · 实践哲学的开端是人的自由,人类历史是人的自由从萌生到发展最后与必然达到同一的过程。 · 在过程的开始,人的自由与必然是分裂的,这种自由是任意性,任意性只在它发生的一瞬间是自由的,但马上被命运支配,历史表现为一种盲目的毁灭力量,这是从远古时代到希腊时代的情况。 · 从罗马帝国到谢林所处的时代,人的自由受到自然必然性的强制,这种强制不是盲目的,而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因此对人的自由来说仍是偶然的;君主的意志体现着人们所向往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对他人来说是偶然的,因此是扼杀他人自由的专制暴政。 · 从谢林的时代开始,人类在相互关系的无穷的偶然性中意识到背后起支配作用的必然性,并使这种必然性上升到自由的必然性,人自觉地使自己的自由受到自己的理性所建立的“第二自然”的必然制约;这是理性的法制时代,自由与必然协调得最完美,自由的理想被实现。 (2)法哲学 · 法制状态有规律可循,就不再是单纯的实践哲学,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理论哲学,即法哲学。 · 法哲学比实践哲学的道德哲学要高,康德的道德哲学还只是任意,因为它没有相应的后果,而法哲学既立足于人的自由意志,又在社会中必然地实现出来,是现实的自律。 · 这个过程在时间中是无限的,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所以要真正达到主客体的无差别的同一性,还需要艺术直观,这是艺术哲学要研究的。 (3)理智直观 · 人总是自由地行动,但又总是受到必然性的支配,这一矛盾过程使得自由与必然逐渐融合,显露出背后起作用的“天意”,表明起作用的本质是神秘的“绝对同一”。 · 人总是意识不到绝对同一,达不到对历史的真正的自我意识,而只有通过“理智直观”才能意识到历史的最终目的,在这种理智直观中,人凭借理智创造出直观的对象,从而使自己与这个对象直接同一。 · 这是哲学家的工作,但这种依靠“精神的艺术感”的哲学的创造尚未把客观现实完全融入于主观创造中,因为对象仍与主观对立,完全具体的主客观同一是在艺术直观中达到的。

4.艺术哲学

(1)艺术直观 · 在艺术的创造中,人不但现实地创造出一个客观对象,还忘情于对象之中,达到一种主客不分的境界,有意识和无意识、直观者和被直观者、有限和无限、自由和必然在这里是完全同一的。 · 谢林的艺术哲学并不研究艺术创造的特殊规律,只是研究以艺术形象出现的宇宙,从而回归到了自然哲学。 · 一切美(包括自然美)都是艺术创造出来的,因为艺术作品体现了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无限的统一,而这种被表现出来的无限事物就是美。 · 人的艺术直观由上帝的艺术启发而来,上帝(绝对)以自然界的丰富多彩启示人将自己的主观融于客观去创造,像上帝那样达到主客观无差别的境界,这体现了绝对对自身的认识和自我意识。 · 神秘的艺术直观比理智直观更高,艺术直观取消了艺术的客观性就成为理智直观(哲学),赋予哲学客观性就成为艺术。 · 艺术不仅是内心的直观,还是客观形象的直观;作为一种世界观,艺术直观要人们去建立一种“新神话”,在其中体验上帝对人心的启示,去艺术地体验客观精神的绝对。 第三部分:黑格尔

一、

批判与总结

1.

批判康德

· 黑格尔认为康德区分知性和理性是重大发现,理性高于知性,因为它追求无限和全体,而理性的本性就是进入这种追求后必然陷入矛盾。 · 康德划分现象与物自体以回避矛盾,但黑格尔认为矛盾体现了理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主体的能动活动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现象与物自体、自由与必然之间的鸿沟。

2.

批判费希特

· 黑格尔认为费希特把实践的能动性赋予纯粹思维,使思维由自身推演范畴,并有可能使范畴成为由自身发展出的能动体系。 · 但是,费希特对思维能动性的理解局限于知性的形式逻辑的理解,限制自我的非我仍然外于自我,是物自体的残余。

3.

批判谢林

· 黑格尔接受谢林的同一哲学,但反对谢林把这种同一理解为绝对无差别的同一,这种同一应该是具体的、自身内部包含差异的同一,这样才有内在的冲力通过自我否定实现一个过程。 · 黑格尔认为一切都要从理性和逻辑概念来理解,绝对的宇宙精神也是合乎逻辑的理性精神,但此逻辑非形式逻辑,而是客观世界内在的精神本质,是宇宙精神把自身能动地发展出来的必然规律。 · 自然哲学(自然领域)与先验哲学(人的领域)并非只在包含主客观性的成分方面有量的区别,而是绝对精神从潜在(自在)到实现(自为)再到完成自我意识(自在自为)的历程,是质的等级的上升过程。 · 因此,正反合的进程不是把两个不同的方面组成一个统一体,而是同一个体在发展中自我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产物。

4.

主体即实体

· 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解决了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在辩证的理解中统一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制约性。 · 绝对精神是绝对的实体,又是能动的主体,从一个绝对的点出发,最初以纯粹逻辑方式,按照全部逻辑理念即范畴把自己展示在一个扩展的体系中。

5.

总体结构

· 黑格尔所提出的逻辑学体系是绝对精神即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的全面筹划,万物都按此范畴体系运动发展。 · 在逻辑学的终结处,绝对精神凭借内在冲动外化出自然界,所以自然界也是逻辑理念的一种形式,和逻辑理念本身一样经历了从低到高的上升发展。 · 从自然界中发展出人和人的精神,便进入精神哲学的领域,精神哲学经历了从主观精神到客观精神再到绝对精神的历程,最后回到整个过程的出发点,但不是简单的回归原点,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达到了绝对精神的自我意识。

二、

逻辑学

· 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开端,而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构架和方法论,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就是上帝,它的精神是上帝创造世界的蓝图。 · 逻辑学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

1.

存在论

· 存在论又称本体论,研究的是作为存在的存在,即实体,亚里士多德开启了在本体论中提出存在的概念的习惯。 · 存在也被译成是,它是作为连接中介的系词,是表示在起来这一行动的动词,也是表示存在的名词。 · 在形式逻辑中,一切命题都可归为是命题,一句话中必须要有个是才有意义,所以是或存在在逻辑学中是第一位的。 · 黑格尔认为逻辑学的开端只能是是或存在,无论笛卡尔的哲学开端怀疑,还是费希特的哲学开端自我,都以是为前提。 · 这里的是是一个动作,表示是起来或存在起来,它在康德鲜艳范畴演绎中是一种联结活动,它的能动性源于先验自我意识的本源的统觉的综合统一。 · 康德的是不是完全能动的,黑格尔将它彻底能动化,这个概念成为在起来或是起来的一个决心,一种逻辑学上的内在生存冲动。 · 这个是有能动性和创造性,归结于上帝的创造,万物都是上帝,都有创造性,这就是黑格尔的泛神论。 ·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提出了没有任何进一步规定的存在的概念,后面所有的范畴都是由存在的概念能动地发展出来的,这种思想包含了存在主义的萌芽。 · 这个没有任何进一步规定的存在是空洞的,它只有一个无,即非存在,这个无不是外在的,是寄托在有上面的,故有是第一范畴,而无是第二范畴。 · 有和无的交替产生了变,也就是第三个范畴,这个范畴包含前两个范畴,有—无—变构成黑格尔第一个三段式。 · 这里变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有自己的定在,即确定的存在,它有了质,可以进行定性的分析。 · 质也是一个范畴,在一个东西变的过程中确定其前后关系,这种规定性是一个定在的质,一个定在的某物与他物不同,某物与他物的互相规定便是质。 · 从某物到他物的链条是无限的、不确定的,但可确定的是任何某物都无限可被规定,它是一个一,而其他的定在对它而言是多,这又引进了量的范畴。 · 量的积累带来质的飞跃,这背后是理性的狡计,自然科学探讨量与质之间的度,即自然界规律,在度与无度的关系中找寻事物规律,这就是本质。 · 海德格尔认为,以往的存在论讨论存在者,而黑格尔的存在论讨论在起来的行动。

2.

本质论

· 存在论的范畴是过渡关系,从没有关系的两边相互转化,而本质论的概念必须和与之对立的概念结合后才可以理解。 · 黑格尔在存在论中强调能动性、自发性和不可解释性,在本质论中又强调寻找事物背后的根据,黑格尔的逻辑学体系具有存在主义和本质主义的特点。 · 黑格尔认为事物的根据就在存在之中,本质是存在的深化,是存在的过去式,是存在的真理,由存在的概念自身发展出来。 · 本质无法直接把握,而是反思到的,需要追溯历史,黑格尔将本质论的范畴称为反映的范畴,这些范畴是一对一对的。 · 存在论中的反思是外在的,由考察者运用理性加进去,而本质论中的反思是内在的,在概念上体现出来,一个概念必然反映与之对立的概念。 · 本质论中对立的概念是统一的,但这不是终极目的,对立统一引向矛盾,矛盾与外在的对立不同,是内在的。 · 形式逻辑中的矛盾,由于排中律必须排除,而辩证逻辑中的矛盾是对立面相互转化、达到统一的根据,是万物的根基,是最后的根据,是无根据,是荒谬,是自由。 · 对立统一是表面的,而矛盾的同一性是内在的,自相矛盾导致自我差异,一个东西总要变成非己的东西,这又叫差异的内在发生。 · 本质论的范畴建立与对立统一和矛盾同一性原理,包括质料和形式、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全体与部分、力和力的表现、内和外、可能和现实、偶然和必然、实体和偶性、原因和结果,还有交互关系或相互作用关系。 · 在相互作用阶段,绝对实体内部的自我否定的无限的自身关系就是自由,从自由的角度理解范畴,便进入概念论。

3.

概念论

· 黑格尔的概念不是抽象的概念,是自由的概念,是具体的概念,而具体的概念就是自由的原则。 · 概念是本质的存在,是存在的本质,真正的存在是自由,概念论是真正的存在论,也是现实的本质论。 · 黑格尔把逻辑看成一种历史,存在论和本质论是概念的形成史,而概念论才是真正的本体论,这也是对把本体论限定为存在论和本质论的传统本体论的批判。 · 黑格尔认为概念不是主观的设想,而是客观的思想,是万物的本体。 · 存在论中的范畴是一个一个的,相互过渡,本质论中的范畴是一对一对的,相互反映,概念论中的范畴是三个一组的,相互照应、解释,体现具体概念的发展。 · 发展的概念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否定之否定与肯定不同,经过一个否定的过程,它的层次更高了。 · 发展的概念包含进步的概念,通过发展,概念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复杂,包含的概念越来越丰富,包含的规定越来越多,成为具体概念。 · 概念论分为三个阶段,主观性阶段、客观性阶段和理念阶段。 · 主观概念讨论形式逻辑,即概念、判断和推理,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这些方面进行改造和深化,从主观性中挖掘客观意义,从而形成辩论逻辑。 · 这些改造主要是对普遍、特殊和个别的解释,传统形式逻辑中只有普遍和特殊,没有个别,而黑格尔强调把普遍和特殊统一于自身,上升为一种整体性。 · 普遍性是一种自由的威力,面向特殊性,把自己设为特殊的东西的追求目标,并把特殊的东西纳入自身之内,是自己成为丰富具体而不抽象的东西。 · 特殊的东西在普遍的概念中,起到一种手段的作用,而通过手段把目的实现,这种实现便是个别性,个别的东西是无穷无尽的,个别性是真正的实体。 · 具体概念就是个别概念,一个主要特点是能动性,体现在自我否定,也就是差异的内在发生,这种自我划分建立了判断。 · 形式逻辑将判断定义为对两个概念的联结,而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将判断定义为一个概念自行划分为两个概念,这样在后面才可以统一起来。 · 推理是从判断中把一个概念的内在联系揭示出来,从判断的分裂状态回到概念的统一性,揭示出的概念的内在关系不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 · 任何事物都有内在的必然规律,都是一个概念的内部矛盾进展的一种展示,在推理这个主观性的最后阶段想客观性过渡。 · 客观性包括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目的性是最高级的,体现在客观事物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这种性质在机械性和化学性阶段尚未体现。 · 客观性中包含主观性,但是是经过了否定之否定的更高层次的主动性,是统摄客观性于自身内部的主观性,也就是理念。 · 在柏拉图的哲学中,理念和现实分离,但黑格尔认为理念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具有能动性,表现出符合主观概念的客观性,即真理。 · 真理有三个特点,第一是全体性,对自己发展的各环节否定片面性,保存真实内容,第二是具体性、能动性,第三是真理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发展过程,这是历史主义。 · 理念有三个环节,第一是生命,即客观的主观性,从目的性和有机性来,第二是认识,即主观的客观性,第三是绝对理念,即对全部概念在方法论层次上的概括。 · 在认识方法上,黑格尔将把分析和综合看作是一个运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哲学方法既是分析的又是综合的,就像目的和手段的关系。 · 意志提供决心,绝对理念提供实现决心的方法,决心不再空洞,意志外化为自然界,这就是上帝创造世界,这样绝对理念又回到存在论的开端,成为了具体的决心。

三、

应用逻辑学:自然哲学

1.

从逻辑学到自然哲学

· 上帝的能力不仅停留在思想上,他能按照思想有目的地把客观现实构造出来,这显示了上帝的能力,同时也是一种逻辑学上的堕落,上帝把自身外化到自然界的层次。 · 上帝没有感官,他就是理性,就是思想,凭借思想可以创造出世界,费尔巴哈批评这种说法像是神话,而列宁认为理念外化为自然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明自然界和物质世界包含能动性,而不是像旧唯物主义把自然界看成机械的、摆在那里的东西。 · 上帝创造自然界,一是为显示能力,二是为使自然界自发地产生更高层次的精神,这个精神比逻辑学中的抽象精神更加丰富,这是上帝的一种需要。 · 上帝让自然界从内部产生精神,他不干涉这个过程,而只是赋予自然界本身的规律,自然界凭借此规律向人生成,向人的精神生成。 · 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人的精神性和意识性的东西从物质中产生出来,所以精神和物质不是对立的,而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可能性,物质世界发展出人的精神来完成自身。 · 黑格尔超越了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对立,包含人的精神在内的自然界才是完整的自然界,与自然界合为一体的人才是完整的人。

2.

看待自然的两种眼光

· 人的灵魂归结于上帝,但是要从自然界的发展中产生出来,自然科学探讨的问题是灵魂如何通过自然界产生出来。 · 黑格尔看待自然界的第一种眼光是把它看成离开人的自然界本身,是僵死的、没有发展的,只有空间,没有时间,但它掩盖着具有精神的东西。 · 另一种眼光是把物质的自然界看作精神的外壳,物质外壳中包含能动的精神,有自由的冲动,自然界看起来没有精神,却包含着潜在的精神的可能性。 · 黑格尔说,上帝永远不会僵死,僵硬冰冷的石头也会呼喊起来,是自己超升为精神,谢林也有类似的思想,把自然界成为冥顽化的精神。

3.

自然哲学的三个阶段

· 自然哲学的第一阶段是机械论,把自然界归结为原子分子的不同组合,万物本质上都一样,是一种力学的存在,以机械位置移动的方式存在。 · 原子分子是最根本的,更高层次的植物、动物、人都可以还原为原子和分子运动,这是还原论,一首诗也可以还原为一个数学公式。 · 机械论的自然观立足于量的层次,将一切定量,强调可操作性,把科学完全变成一种技术,不再需要思想,依靠逻辑和数学就可以理解和掌控自然界。 · 更高层次的第二阶段是物理论,包括机械力学以外的物理学,如电学、热学和和光学,物理论强调事物质的区别和特殊的运动规律,看到运动质的多样性和相互转化。 · 自然哲学的第三阶段是有机论,遵循生物学、人类学的规律,它有了目的性;人按照观念把目的实现,这就是目的论。 · 有机论的顶端是人,人的目的性不仅是生物学的,人的精神、意志、自由、历史也发展出来了,自然界在人身上达到自我意识,人的自我意识是自然界的自我意识。

4.

从自然哲学到精神哲学

· 自然界和精神不是两个东西,精神是自然界的潜在的本质,只不过在人以前还没有表现出来。 · 机械物理学揭示出一个非人的黑暗世界,但黑格尔认为自然界是有精神的、有生气的、有过程的东西。 · 马克思讲过自然的人化和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界被看作人的本质的体现,自然在人的身上意识到自身,在这个最高阶段,自然哲学过渡到精神哲学。 · 自然哲学有两极性原则,自然界的东西是对立统一的,而精神哲学是三项式的,根基在于否定之否定,在于事物的自我否定,矛盾是最根本的辩证法。 · 自我否定是人的原则,是自由的原则,而两极性和对立统一是客观事物的原则,是非自由的原则,对立统一可操作,但自我否定不可操作,只能诉诸人的能动性和自由。 · 自然辩证法不是科学技术,而是一种人本哲学,它的真正意图是要将眼光从自然界引向人,用的的眼光看待自然界。 · 理解自然界的差异及其内在发生、对立统一和两极性,才可以理解人的自由、能动性和创造性,追求自由是追求自身和自身的对立,是不满现状而追求其他的可能性。 · 人从自然中产生,自然辩证法告诉我们人是怎么来的,它的实质是人学,黑格尔说,在自然中体现出了精神的潜在本质。

四、

应用逻辑学:精神哲学

1.

主观精神:精神现象学

(1) 何为精神现象学 · 马克思认为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黑格尔称他的的逻辑学是上帝创世前的蓝图,这是非批判的态度,而精神现象学实际上是黑格尔哲学开端,被设为主观精神的一个阶段,来对这个蓝图进行说明。 · 精神现象学是意识的经验科学,用一种科学的、客观的方式描述和梳理意识中的经验,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所说的意识是黑格尔自己作为哲学家的意识,将自我意识等同于上的的自我意识和绝对意识。 ·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只讨论不属于任何个体的一般性的精神现象,不涉及精神的本质和客观现实,精神在历史中体现为各种现象和事实,但精神现象学不探讨这些,只探讨他们所表现出的精神结构和层次。 · 精神的层次性是黑格尔和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共同点,胡塞尔将客观存在存而不论,以实现现象学的还原,并显现意识的层次,使意识呈现出意向性结构。 · 胡塞尔不考虑意向性所指的具体对象,而是从现象方面来分析它,对于任意意向对象,它和意向活动间有一种结构,胡塞尔探讨的就是一般意识结构。 · 一般意识结构不是特定存在,而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先验结构,现实意识结构是先验意识结构的特例,人的行为在一些特定意识结构下将其部分实现,胡塞尔从实现的现象中提取先验意识结构,这就是现象学的还原。 ·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结构体现为一个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这发展史高度抽象,不是在现实中、在时间中的,而是在可能性中的、在逻辑层次中的。 · 精神现象学不揭示现象的历史,而揭示本质的历史,揭示在现象的历史背后起作用的逻辑结构,所以逻辑学是精神现象学的基础。 · 精神现象学是所有一切意识的客观规律的科学,任何人都逃不过,黑格尔为精神层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标准、一个谱系,人们可以依次衡量自己的精神层次。 · 与胡塞尔现象学不同的是,黑格尔现象学的每个阶段对应逻辑学的某种范畴、某种逻辑本质,而胡塞尔的意向对象之后没有其他本质,且黑格尔现象学是发展的,其发展与历史发展平行,而胡塞尔现象学中意识本身的结构是永恒不变的。 (2) 意识 1) 感性确定性 · 精神现象学从感性开始,目的是为了扬弃感性,在追求感性确定性的过程中认识到感性的不可靠性,从而上升到自我意识。 · 意识是自我和对象相区分的一种观念,有意识就是知道自我和对象是不同的,意识在最开始由感性确定,所以感性意识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把感性确定下来。 · 黑格尔认为感性是最抽象的,他所指的具体是概念的具体,也就是一个概念包含许多概念,不是感性的具体,即表象的具体。 · 感性确定性说不出任何东西,表达不出范畴、概念、逻辑,是空洞的;人们认为概念抽象而感性具体,相反,黑格尔认为概念具体而感性抽象。 · 感性表达自身确定性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指着某对象说“这一个”,感性是单数的,是特指,在一个人说“这一个”的时候,此指代实际在变化,所以感性确定性是不断变化的,“这一个”所指代的特殊对象是一个共相,所感受到的意谓是在流失的。 · 通过感性确定性唯一可以确定下来的,就是“这一个”这个语词、共相,是抽象的,所对应的意谓是不能确定下来的。 · 感性达到确定性,必然会成为一个普遍抽象的概念、共相,此概念通过语言、语词得到,语言可以颠倒名实关系,语言为名,感性对象为实。 · 黑格尔理论体现出西方倒名为实的传统,即唯心主义,把语言和概念看作比经验事实更为根本,认为语言可以将感性抽象掉,语词本身则成为确定的。 · 语词代表一种共相,共相的内容可以变化消失,语词才是永恒的、实在的,本质的、超越的,而感性的东西是表象的。 2) 知觉 · 知觉是对于共相的普遍性把握,与感觉不同,感觉是被动的,而知觉是主动的,心理学说知觉是意识到了的感觉。 · “这一个”是一种共相,可以指代任意感性对象,在知觉的心理状态下,一个人可以把这个共相称作物,知觉所知觉到的都是物。 · 当一个人在知觉时,把对象当作一个共相,把自己也当作一个共相,自我和对象便成为对立的共相,这是知觉比感性确定性更自觉的地方。 · 在感性情况下,意谓是此时此地的,我此时此刻全部沉浸于一种感觉中,而在知觉时,我不再是感性状态下的具体意谓,而被超拔出来,不再变化,对象也不再变化,始终是一种“我”面对“物”的状态,虽无确定性,但所有感性包含于“物”。 3) 力和知性:现象界和超感官世界 · 感性中具体的东西都无法确定,被归结于物,被看作向感性显现出来的现象,而物本身又是不可知的,这就是康德提出的现象和物自体的矛盾,我们以为现象属于物自体,其实确实属于自己的,是主观而非客观的,知觉和事物的矛盾,即事物该理解为现象还是物自体。 · 康德认为人们之所以可以形成物的概念,是因为先验自我意识具有统觉能力,用一个先验对象把感性材料统摄在一起,这种统觉能力是一种普遍的力。 · 康德哲学是知性的哲学,知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力的角度看待事物,现象界的事物都是由先验自我意识的统觉能力所建立的,但有些事物是不可知的。 · 黑格尔反对设定现象和物自体的界限,把物自体看作力的载体和发出者,把它融合在力和力的关系中,物自体就这样被黑格尔取消了,在黑格尔这里,现象和物自体不再隔绝,物自体也变为一种本原的力的表现,是一种力。 · 力是抽象的,它的结果可被感觉,但它本身不可被感觉,知性着眼于抽象概念力和力的表现,这时意识的思维层次被提高到超感官世界,感觉和知觉离场,概念上场。 · 知性的另一特点是找规律、找原因、找根据,规律组成现象界,知性的思维方式认为,用规律把握现象界,就接触到事物的本质。 · 从知性的角度看,事物是有规律的,世界是静止的,黑格尔不满意这种世界观名,认为知性必须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 现象是无限复杂和无限多的,现象的千差万别体现为它所包含的规律的千差万别,本质上说,现象和规律没有区别。 · 现象和现象有时是对立的,规律也是如此,但它们本身就是现象界的客观规律,所以在这里有一个规律,等同的东西是不等同的,而不等同的东西又是等同的。 · 此规律是对立面转化统一的规律,是动态的而非静止的,它属于第二个超感官世界,知性的超感性中没有感性,而这里的超感性规律可用来解释感性。 · 知性无法解释相互矛盾的现象,只能将一些现象看作规律而将另一些现象看作偶然现象,而第二种规律要把握这些相互冲突的现象。 · 第二个超感官世界是理性的超感官世界,黑格尔称其为颠倒的世界,对立面相互转化,现象本追互相颠倒,理性射击辩证法,所以可以解释相互冲突的现象。 · 实践层面的自相矛盾是自由,而意识层面的自相矛盾就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是当我把握对象时,我意识到此对象就是我,而此时我又意识到我和它不同。 · 我在考察对象时实际在考察我自己,此对象是我建立起来的,这是康德提出的先验统觉的工作,我在认识对象时,必须把先验的我的结构设定到对象中去,这样我就达到了自我意识。 · 黑格尔说自我意识就是我把我和我本身区别开,我同时意识到这种差别是没有差别,这样自我意识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自欺。 (3) 自我意识 1) 自我意识本身 · 人心是一个颠倒的结构,先是表面的,后来的东西在一开始就有,属于更高的层次,后来才被揭示,自我意识是意识的本质,当人们有意识时就有自我意识,作为意识的最深根基的一种意识形态。 · 自我意识是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意识自身不确定时可能不会显现出来,意识被确定时就会被发现。 2) 自我意识的结构 · 我把自己区分为我和对象两部分,同时意识到这两部分是一个整体,这就是自我意识的结构,是一种真理的结构,真理就是观念和对象的统一。 · 这里的对象不是外在的,而是意识一分为二形成的,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立足于我们对自己的认识,自我意识就是自我与对象最基本的同一性。 3) 自我意识的三个环节:欲望、生命本身、类意识 · 自我意识和对象的统一首先表现为对外部世界的追求,一种欲望,人的欲望是一种意识的状态或结构,人总想占有、否定对象,自我意识表现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 · 自我意识还表现为一种更高的追求,即对生命本身的欲望,这是一种对“类”的欲望,对人类生命整体的欲望,自我意识体现在“类”上,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 · 自我意识的更高表现是类意识,就是意识到我的生命不是个人的生命,而是人类的生命,只有在“类”里面,自我意识才不受肉体状态限制,我不再局限于我的肉体,而被扩展到人类的存在,这种自我意识便是无限的。 4) 自我意识结构的无限性 · 自我意识是对自我的无限的离开和划分,自我意识结构展现为一种类的无限性,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黑格尔说,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中才能得到满足,它只有在别人那里才能获得无限性。 · 国民性、民族文化、集体无意识都是通过个体和类之间的交互关系形成的,所以每个人的自我意识都体现了普遍自我意识,个别自我意识和普遍自我意识间有辩证关系。 · 人们对待自然界的态度是对自然界的人化,也是对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这就是自我意识的结构的体现。 (4) 自我意识的独立与依赖:主人与奴隶 1) 自我意识的两面:自我的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 · 自我意识有两方面,一是把自己对象化,二是把对象人化,类意识不仅是人类的意识,还包含宇宙的意识,宇宙也通过人的自我意识展开,体现了自我意识的无限性。 · 从自我意识的主观来看,我和我们本是一体,但在客观上必须得到他人的承认,否则就无法成为真正的类意识,成为社会结构,反而丧失自我意识。 · 自我意识如果无法建立,它就会以命相博,因为自我意识就是生命,通过生死搏斗逼迫比人成为自己的奴隶是建立自我意识最初的唯一方式。 2) 主奴关系的辩证法 · 主奴关系是一种辩证的政治关系,是早期人与人之间相互承认的一种关系,由生死搏斗建立,战胜方成为主人,战败方选择死或成为奴隶,这是一种自愿的选择。 · 主奴关系中包含高贵意识与卑贱意识的对立,主奴共建一种客观的自我意识,自我是高贵的主人,对象是卑贱的奴隶,自我意识是自我和对象的关系。 · 主奴在一种辩证关系中得到相互承认,主人若失去奴隶,便认为自我意识不完整,自己可能成为别人的奴隶,奴隶失去主人也无所适从,因为他没有独立人格。 · 在此关系中,主人是被动的,通过奴隶间接地和自然打交道,奴隶是主动的、能动的,直接和自然打交道。 · 奴隶有自我的意志,但他没有意识到,认为自己在服从主人的意志,而在具体的劳动中,他运用自己的意志,使自己的对象内在化,开始形成自我意识。 · 主人不劳动,只能享用劳动成果,而奴隶在制造产品时,在对象上分离他的欲望,把对象看作自深本质的对象化表现,自我意识由于他在对象上看到自己而建立。 · 主人只能把奴隶看作自己的对象,可奴隶也有自我意识,所以主人看似高贵,前途确是堕落为卑贱,奴隶看似卑贱,而前途是上升为高贵。 · 主人的高贵建立在生死搏斗的偶然性上,而奴隶的高贵是人格的高贵,人比动物高贵就在于他有人格,所以主奴关系走向人格独立平等意识的觉醒和自由意识的诞生。 3) 自我意识的自由 ·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一个人可以剥夺、处死另一个人,但无法毁灭他的人格,支配它的意志,黑格尔提到了斯多葛主义,斯多葛主义提出,戴上枷锁,我还是自由人,主人和奴隶、皇帝和平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 · 斯多葛哲学是三个自我意识的哲学之一,另外两个是伊壁鸠鲁哲学和怀疑论哲学,伊壁鸠鲁派的自我意识建立在感性上,怀疑派的自我意识建立在排除所有感性和理性的基础上,斯多葛派是建立在理性上的普遍自我意识的哲学。 · 斯多葛派从普遍理性的上建立自由哲学,不受感性的纠缠,伊壁鸠鲁派强调只有通过个体幸福才能感受自由,怀疑派追求抛弃感性并悬置理性。 · 自由意识需要一个超越性的普遍根基,个别的感性根基不能提升自由意识,斯多葛派用普遍的自我包容一切对象,用自我意识凌驾一切。 · 斯多葛派讲求,不管外界环境和肉体折磨,人始终自由,这导致了一种灵(自我)与肉(对象)的对立,造成一种苦恼意识,人陷入灵与肉的买矛盾而不能自拔,执着于理性导致放弃一切世间的欢乐,执着于享受便会成为动物。 · 基督教里出现了自我意识分裂的心理结构,即苦恼意识,体现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的矛盾,自我意识的两个环节在这里被切断,灵魂才是真正的自我,肉体属于魔鬼。 · 灵对肉的排斥是自由意识的第一步,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人们重新得到世俗的东西,更高层次的超越性精神追求还在,并沉淀为人格中的内在环节。 · 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的矛盾只有在理性的层次才可以和解,理性是精神,是世俗生活、自然界和社会历史中的规律,理性解决了苦恼意识。

2.

客观精神:法哲学

· 理性的两个层析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走向实践理性,自我意识便得到了完成,精神现象学说明自我意识如何建立,也就是主观精神。 · 当人们确立了自由意识,便想创造出符合与这种自由意识的外在关系形式,一种自我和对象的关系形式,即客观精神,主观精神是客观精神的主观基础。 · 客观精神首先是抽象法,然后是抽象法转向内心形成道德,最后道德和抽象法结合形成伦理,其中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 · 国家是客观精神的最高体现,每个国家代表一种自由意识,而国际关系在历史中趋向一种自由的完善,黑格尔认为历史是自由意识的发展。 · 历史会对国家的发展作出公正的评价,所以历史的偶然性中体现出一种必然性,人类社会把重心在不同国家转移,表现出自由意识的进步,这是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思想。 · 世界历史不是人类可以预料和支配的,那是上帝的事,客观精神超出人类的理解范围,而真正的精神哲学最后把绝对精神通过人类精神生活的方式展现出来。

3.

绝对精神

(1) 绝对精神的三个环节:艺术、宗教、哲学 · 绝对精神包括艺术、宗教、哲学,是上帝在人精神中的现身,讨论人的精神生活。上帝在客观精神中没有完全现身,而在绝对精神中出现。 · 绝对精神所谈论的精神生活不再是一种心理结构,自我意识也不再是客观制度,而是客观精神生活,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在绝对精神中达到统一。 · 一个人虽没有亲身经历世界历史的审判,但可以在艺术、宗教哲学中,通过一种理想化的方式掌握世界历史的掌握标准。 · 艺术、宗教、哲学是绝对精神,本身又是一种历史,是发展的,这三者在历史中呈现出递进关系,虽然每个时代都有这三者,但地位不同。 · 艺术以感性的方式把握绝对精神,宗教用象征的方式把握绝对精神,哲学用概念的方式把握绝对精神,黑格尔认为自己的哲学达到了绝对真理,世界历史在此终结。 (2) 艺术 1) 美或艺术的概念和自然美 · 康德认为美只能有欣赏与评价,不能有科学,而黑格尔认为美可以有科学,这种科学实质上是艺术哲学,美的本质是有关艺术创造的哲学所探讨的对象。 · 艺术创造是感性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绝对精神表现的是理念,但最初只能用感性的方式表现出来。 · 自然本身无所谓美不美,它为人的审美意识而美,人用艺术的眼光看待自然才能发现美,所以自然美的本质是艺术,是人的精神活动、创造活动。 · 理念是普遍的概念,理念的的概念包含客观性,当这种客观性通过感性显现出来,就构成了艺术和美。 2) 艺术的三个层次:内容、形式、艺术家 · 美的内容是理念,黑格尔对艺术的第一个要求是,艺术必须有思想性,第二是这种思想性通过感性而非概念表现出来,不能直接称为理念,黑格尔称其为理想,即以感性作为表现形式的理念;美和艺术的两个层次是理念内容和感性形式。 · 内容的第一个层次是“一般世界情况”,是普遍的、时代的、民族的精神,体现出普遍精神的普遍性,黑格尔称为神性;内容的特殊层次是“情景和动作”;内容的个别层次是“人物性格”,是典型形象。 · 人物性格的中心是情致,艺术的核心是表达情致,情致是一种普遍性的情感,可以引起共鸣,打动别人,类似于康德提出的共通感。 · 要想打动人,情致需要有普遍性,也要有特殊性,艺术中人物性格的特殊可以扩展人性的内涵,艺术可以拓宽人的心灵。 · 形式是感性的,所以是自然的,凭空想象的东西是抽象的,然如果用感性的、对象化的形象表现出来,就可以在形式上达到完美。 · 古典主义强调和谐、对称、平衡,我们以往认为那是自然的规律,黑格尔认为自然界存在这些和谐,是因为人将自然人化,人通过意识创作改造了自然,这些看似是自然界的规律,实则是人的规律,这是通过人和自然的交互作用解释的。 · 艺术的客观性不是外在自然界的客观性,而是人的内心的客观性,人物性格本身有必然性,个性和情感的真实是艺术家首先要考虑的,而外表真实和自然真实是次要的。 · 抽象艺术不能从想不想的角度去看,而要体会艺术家创作时的心情,黑格尔把形式也归结于内容,反对形式主义,认为那是艺术的衰落。 · 艺术家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艺术作为一种主体的创造活动,诉诸于艺术家的天才的灵感,但黑格尔不重视这些,他的美学是理性主义的美学。 3) 艺术史 · 黑格尔描绘的艺术史不是艺术作品的罗列,而是通过时代精神划分,从哲学角度领悟一个时代艺术的共同特质,并与另一个时代的艺术作对比。 · 艺术初期是“象征型艺术”,体现在建筑上,内容和形式在相互寻找,没有很好地结合,理念被掩盖在自然物质之下,这种艺术具有一种象征性,意思和形象相互隔离。 · 到了古希腊罗马是“古典型艺术”,体现在雕刻上,内容找到了与之吻合的形式,即人体,反映了个人独立的时代精神。 · 到中世纪之后是“浪漫型艺术”,内容和形式开始主动地分裂,有些人开始卖弄技巧,把艺术变成光和影的游戏,黑格尔认为这是艺术的衰落。 · 浪漫型艺术在内容方面偏向于搞不懂的、神秘的东西,走向了宗教的神秘主义,宗教不再用感官打动人,而用观念引导人,以这种方式表达绝对理念。 (3) 宗教 · 宗教在历史上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是“自然宗教”,包括印度教、儒教、佛教等,儒教讲求天人合一,天是一种道德规范,建立在自然界之上。 · 更高的层次是“精神个体的宗教”,包括古希腊宗教和犹太教,讲求天人相分的超越性,把精神表现在个体身上,人的精神克服、超越了自然。 · 最高的宗教是基督教,它是宗教的宗教,体现了宗教的超越性本质,犹太教中的上帝高高在上,而基督教设置了一个中介,就是耶稣基督,他身上显示了人和神的统一,这不再是崇高的宗教,而是绝对的宗教,可以统一一切东西。 · 基督教经历了三个阶段,《旧约》是“启示的宗教”,《新约》是“实证的宗教”,宗教改革后的新教是“自由的宗教”,它的启示不靠奇迹和威吓,而依靠内心的启示,在此阶段,宗教扬弃了表现而进入到哲学,新教是最具有哲学意义的宗教。 (4) 哲学 1) 哲学就是哲学史 · 哲学体现为一种历史的发展,即哲学史,而在西方传统看来,哲学和历史是对立的、无关的,很多人认为写哲学史就是收集材料,但其实哲学史要写成哲学,体现哲学思想的内在发展,马克思把这叫做逻辑和历史相一致。 · 哲学和哲学史是同一的,哲学家的观点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全人类,哲学家的哲学活动是人类精神的集体活动,哲学家的精神代表人类的精神。 · 哲学家提出一种哲学,这种哲学的原则在他的哲学中占统治地位,而在历史发展中,通过后人的批判和吸收,下降为后人哲学体系中的一个环节。 · 一般的哲学原理不存在,学习哲学就是学习哲学史,黑格尔认为二者是平行的,它的存在论相当于巴门尼德,本质论相当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中世纪,概念论相当于近现代哲学。 2) 绝对精神与历史 · 恩格斯认为黑格尔是历史上第一个在历史中发现规律的人,人的精神发展展现出一种轨迹,不断地自我否定,从而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 黑格尔的理论看起来像是历史决定论,然而他所表达的是,人由自由意志创造出历史,这个历史表现出规律。 · 马克思认为历史没有创造任何东西,而在历史中活动中的人创造了历史,这个思想在黑格尔那里也有体现,不过被掩盖在绝对精神的框架之下。 参考文献

邓晓芒,赵林,《西方哲学史》 邓晓芒,《康德哲学讲演录》 邓晓芒,《邓晓芒讲黑格尔》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 康德,《判断力批判》 黑格尔,《逻辑学》 黑格尔,《自然哲学》 黑格尔,《精神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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