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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石普法 | 合同诈骗罪之相关规定

2023-03-15 10:39 作者: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合同诈骗罪之相关规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仅仅利用简单的传统诈骗形式有时无法使犯罪份子的犯罪目的得逞,因此他们采用签订合同的这种合法形式来掩盖自己的违法目的,骗取当事人的财产。

并非所有签订合同的诈骗行为都能够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合同”需要体现一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包含财产转移和市场交易情况,能够为行为人带来经济利益。其合同形式可以为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如果使得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并非合同本身而是合同以外的欺骗行为,那么应认定为普通诈骗罪。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基准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有详细规定,其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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