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称「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
我没有查看具体发言细节,单纯表达个人理解。
包括刑法,任何法规都不可以超越宪法对个人权利的保障,这才是首要前提,而后才可以论是否处罚。就算是罚,也有轻重之分,包括警告处分等等。
另外,社会上的各种潜规则或不正当的东西,并不应该只有法律根据才算是科学的,科学所不能证明的也不能说不是客观事实,很多事实就是客观的存在,也是目前科学研究无法解决/证明而已。
补充: 知乎中分享了自己的单纯想法之后,在头条新闻平台上看了视频内容,略有所思,另行补充。
首先,视频中的“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守住这个观点是核心,而这里的核心又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意思,即当事人和子女,这里的子女是指个人,也就是相关个人权益的问题,而之所以这里出现争议,也是我想补充的观点,
其中一点是宪法概念,尤其是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很少有人提及,思路偏向于法制社会以及法律在一切之上的认知上,
另外主要分享的是,亲自关系中的子女个人的概念,这个个人的概念和日本人认知中国的个体的概念有很大差别,我也是在中日对比中才勉强领悟一点点相关个人和个体的本质区别,这也是中国留学生很难习惯和融入日本文化的重要因素,
在国内普遍认知中的个人,放在一个人的立场就是指自己,那么什么是自己?
英语的「自己」是,Personality,也就是自我定位,那么个人立场,利益是否代表自私?人不自私天诛地灭那种?
这是人性,所以是天经地义?如果认同这个,那么这里的个人,自己的本质涵义,将意味着侧重于自我的概念,也就是自我中心,
那么,日本社会中的一员,也就是日本人对个人的理解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都是人,必然会有共同的人性的自私,这一点不可否认,
只是,也有很大区别,这也是中日两国文化的传统的区别,也就是传统习俗,思想等。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的根基应该是儒教思想,而日本文化的根基里流淌着古宗教思想,西方思想的影响虽然很大但底层里的还是达和传统文化和宗教相交融的特殊的日式文化,至今仍然深度影响着各种传统礼节和行为模式。
那么,个人这个概念,在中日两国间的认知区别点在哪里?
单纯说就是自我和他我,「自我」(identity)更侧重于自我中心,他我的概念是他人眼中的自己,
换个说法是,个人和个体的区别,个体侧重的是组织,团体中的一员,必然要意识团体的影响,
而个人的概念,可以形容为脱离或远离团体的个人,哲学或心理学上的"我是谁?"这种,而这种个人与团体,人与团体共识的行为模式或准则,放在中日两国人的认知对比中,就会反向明显的不同点,
即,日本人被说成是集体主义*,也就是相对于集体的个体,为中国人往往被认为是一盘散沙,也可以形容为踩在红线的机会主义。
可是,这个问题如果放在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大环境里的各种规矩,法制的层面上考虑,又像是截然相反,
即,中国人更注重人情法制,而日本人更重视个人权益的保护。
这种表里的错位认知,很容易产生异文化的差异,甚至误解,歧视等。
同时,中日两国人都很在意公平公正的理念,
但这里也存在思路根基的不同,
看了Wikipedia的解释,中华思想的根基是儒教思想,所延申在人际关系,处事处人的行为模式基于传统的差序格局,
即由“横向的弹性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和“纵向的刚性的等级化的‘序’”构成,强调血缘、地缘之重要性和公私、群己关系的相对性的这种基于人伦本位的中国社会最深层的价值基础与构建原则,人伦规范也就相应成为个体相互间的角色定位来形塑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
其中有一个非常形象❣️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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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本人的思想中也渗透着平等,公平,但个侧重或在意的是所归属圈子里的相对公平,个体有时会受到不平等对待,但日本人的潜意识里始终都很害怕被排挤出局的想法,这种圈子意思特别根深蒂固。
最后,我认为在人性的观点上,人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生活的环境影响着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和判断价值的尺度,共同生活的社会里,法律规范,道德伦理规范,
宗教信仰等影响错综交织,下面的回答中↓↓,对这些彼此的关系,分享了个人的粗糙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