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餐后1大学生回家摔死在电梯井里,其父母索赔70多万
同学聚餐后1大学生回家摔死在电梯井里,其父母索赔70多万
2019年4月16日,李某从外地回来,提议与在湖南某大学2016级的同班同学A、B、C在学校附近饭店聚餐,席间,A、B又叫来了D、E、F、G一起聚餐。
酒足饭饱,醉薰薰的李某要回家,跌跌撞撞摔倒几次,同学A和B把他送到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某小区4栋2单元电梯口就分手了。
李某进入电梯后,直接上了楼顶,他在楼顶睡了一觉,还以为那楼顶就是他的家,跌跌撞撞找厕所,却从楼顶的电梯井摔下。
2019年4月17日早上8点,李某的女朋友和物业保安发现了李某的尸体,警察赶到,调查走访证实李某属醉酒后高空坠落死亡。
李某的父母把当晚聚餐的A、B、C、D、E、F、G七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64070.5元。
长沙县法院判决如下:李某承担89%,李某的同学A、B、C各承担3%,D和E各承担1%,F和G不承担责任。7人共赔偿李某父母84048元。
判决的理由是:李某是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A和B送李某回家,却只送到电梯口,负有一定的责任,C没有送李某也没有电话通知其家人,因此与AB负等同的责任;D和E提前离席,但在一起饮酒,责任轻于ABC;F和G与李某不在同桌,席间也没有劝酒,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