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事业单位考试时间确定,预计2022联考时间将在5月中旬
2022年的省考联考基本确定在3月26号,而上半年大型的考试除了省考联考,就属事业单位联考了。目前,已经有两省确定了考试时间↓
湖南:5月14日
浙江:5月29日
2021年事业单位统考是在5月22日举行的,而此前湖南省就发布了公告所以按照这个时间以及今年湖南、成都两地公布的时间推测,今年的事业单位统考预计也将在5月14日举行。



湖南事业单位
关于提供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集中委托考试服务的函
为满足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需要,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人事考试命题等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21〕4号)精神,经研究,2022年我院将为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2次集中委托考试服务。现将有关具体安排函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次集中委托考试统一提供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关服务。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第一次集中笔试在5月14日(周六)举行。
第二次集中笔试在9月17日(周六)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08:30一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一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特点,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别设考,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公共科目试卷。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公共科目外,笔试需加试专业科目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安排。
(二)结构化面试。分别安排在7月上旬和11月上旬举行。要求上午8:30统一开始,不得提前或延后。
二、组织形式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
我院负责命制提供公共科目试卷,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委托考试报名、组考等考务工作。参加集中委托考试服务的省直事业单位,直接向我院提交委托考试服务申请。
参加集中委托考试服务的市(州)直事业单位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向我院提交委托考试服务申请,在规定时间从我院领取试卷,并具体组织做好报名、组考等考务工作。市(州)笔试和面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市(州)一级。
笔试阅卷评分由我院集中实施。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做好考试服务委托工作。考前50日(即3月25日和8月1日)前,参加集中委托考试服务的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直事业单位向我院提交委托申请。
(二)做好考试报名工作。考前30日(4月15日和8月19日)完成网络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的,省直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实施,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的报名由各市(州)确定。
(三)做好试卷预订工作。报名结束后,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分考试科目上报笔试参考人数和试卷预订单,同时根据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完成考场编排。
(四)做好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省直单位考务由我院组织。市(州)考务原则由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要按规定落实考点,按统一考务规则编排考场、准考证号,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流程规范组织笔试和面试。
(五)做好阅卷评分和成绩公布工作。市(州)在笔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将答题卡(答卷)押送移交我院。阅卷完成后,我院将成绩移交市(州)公布。参加考试服务的各单位和各地原则上应在同一时间公布笔试成绩。
(六)做好面试工作。参加人事考试机构组织面试的,省直事业单位由我院具体组织;各市(州)事业单位由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面试试卷预订单。
四、经费保障
按现行政策规定和“以考养考”原则,我院向委托用人单位和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收取考试服务费,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和组考等方面成本开支,具体标准由我院根据实际成本测算后在委托服务协议中明确。
五、有关要求
参加集中委托考试服务的单位及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应早计划、早准备,及时做好计划审批、公告发布和委托工作,规范做好报名、组考等工作。各地要把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密组织、规范流程、严肃考风,严防各类考试作弊特别是有组织高科技团伙作弊,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公平公正。集中委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组织任何培训。
联系人: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电 话:0731-85063796 0731-85063791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2年1月17日

浙江事业单位
关于提供 2022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2022 年大事要事喜事盛事多,做好今年的人事考试工作具有特殊意义。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工作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48 号)精神,按照自愿参加、分级负责原则,计划在 2022 年度提供 1 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公共科目笔试。
安排在 5 月 29 日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2上午 9 :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要求不能放松。今年事业单位招聘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仍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大纲见附件 1)。
(二)结构化面试。安排在 6 月 25 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30 统一开始,开始时间不得提前或延后。面试共设3 道试题,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 15 分钟。面试工作须在一天内完成。
二、有关工作事项
(一)做好考试服务委托工作。
1.市、县(市、区)两级有关单位应在 4 月 20 日前提出委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报至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委托函格式见附件 2;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3)。
2.省直有关单位应在 4 月 20 日前,在省人力社保厅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并通过“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委托命题等考务工作”模块向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委托,同时书面发函并致电确认。
3.委托项目分为笔试命题、面试命题和网上报名,不单独接3受面试命题。不得将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命制的试卷用于未经委托的单位考试。
(二)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委托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考试服务的单位均应使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省直、市直、县(市、区)分级负责原则,分时段开通报名权限(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规定见附件 4)。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做好考点落实和准考证编排工作。报名结束后,各地根据考生人数及时落实考点。各市、县(市、区)在 5 月 19 日前,按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见附件 5)完成考场编排,按规定格式将考生数据库(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报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四)做好试卷预订工作。各市、县(市、区)务必在 5 月10 日前上报笔试试卷预订单。各市、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 2 个工作日内,上报面试试卷预订单(预订单模板见附件 6)。
(五)做好试卷运输、交接和保管工作。各市、县(市、区)的笔试和面试试卷领取方式以考前通知为准,各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运送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押送回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省直有关单位至少派 2 人携面试试卷订单、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件,于面试当日早上赴省社会保险4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领取面试试卷,并于考后 2 日内送回。
(六)做好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笔试和面试工作,分别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上级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派巡视人员指导考务工作。省直有关单位笔试工作由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七)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在做好考务工作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可参照《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组织实施。
(八)做好考试经费保障工作。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 号)规定,考生的考试费按每人每科 50 元标准收取。
三、有关要求
(一)委托统一考试服务的单位应早计划、早准备,及时做好计划审批、公告发布和委托工作。公告应明确报考时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次笔试考试形式变化较大,各地各单位须认真对照考场规则(附件 7)和监考人员工作程序(附件 8),加强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
(三)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服5务均无指定教材。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名义组织培训。
(四)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委托统一考试服务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严守保密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 年 1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