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养殖及野生水产品获准输华
近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11月24日起,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古巴养殖及野生水产品进口。
此次获准向中国出口的古巴水产品,是指养殖和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古巴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独立冷库)和养殖场,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捕捞船、运输船、加工船和独立冷库),应获古巴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向中国出口养殖和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在中方注册。注册企业名单可在中国海关总署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