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选拔大赛项目征集
项目征集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推进海归人才来湘回湘干事创业,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选拔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本次大赛与第十届“海归论坛”联合举办,着力于遴选并支持一批高水平、高层次的创新创业团队,营造海归创新创业氛围,助力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01活动目标
通过赛事路演公开选拔一批在湘或有意来湘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并对获奖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促进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激发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热情,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02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致公党湖南省委会
主办单位:
湖南省专家服务中心(湖南省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致公党长沙市委会
承办单位:
海梦岛创新社区
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之家
合作单位: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3活动规则
一、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大赛分创业组和创新组两个组别。创业组项目参赛范围为在湖南境内,由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有前瞻性、创新性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组项目参赛范围为有意在湖南省境内落地,由留学回国人员发起的有原创性、创新性的创业项目。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得参赛。具体条件如下:
1.创业组
(1)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研究生)、博士后等学习、工作经历;
(2)企业注册地在湖南境内,且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3)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
(6)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2.创新组
(1)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研究生)、博士后等学习、工作经历;
(2)截至报名时尚未在湖南省境内登记注册企业的创业项目;
(3)申报人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
(5)申报项目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具有可行性、创新性、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及良好的经济、社会价值预期。
二、奖项设置
1、标准奖
由“湖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为获奖企业(创业组)或创业团队/个人(创新组)提供一定经费资助,获奖项目均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1)创业组
设置一等奖1名,资助18万元/名(共18万元);二等奖2名,资助12万元/名(共24万元);三等奖3名,资助6万元/名(共18万元);优胜奖4名,资助2万元/名(共8万元),资助奖金共计68万元。
2)创新组
设置一等奖1名,资助5万元/名(共5万元);二等奖2名,资助3万元/名(共6万元);三等奖3名,资助1万元/名(共3万元);优胜奖4名(仅颁发证书),资助奖金共计14万元。
2、特色奖
组委会将根据赛事情况另设置特色奖项用于褒奖创业特色典型项目,该奖项不给予经费支持。特色奖项包括最具投资潜力奖6名(创业组、创新组各3名),最佳科技创新奖6名(创业组、创新组各3名)。获奖项目均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04配套支持措施
一、落地支持
1.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入驻我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省级留创园、海归小镇等园区及创新平台,按园区及平台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扶持。
2.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场租和管理费用减免;对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提供评估入园、孵化培育、转化出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一站式”服务;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
3.获奖项目可获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之家入驻优惠政策扶持。
二、国家级项目平台推荐
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国家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中国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项目评选;推荐参加大连“海创周”、广州“海交会”等国内大型海外人才交流平台展示。
三、创业指导及创业孵化服务
参赛项目可参加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留学人员创业训练营”系列活动提升创业实战能力,加入留学人员创业交流社群,同时按政策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孵化服务。
四、知识产权服务
参赛项目可获由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集授权分析、确权咨询、侵权判定、维权援助于一体的知识产权集成保护服务包,所创造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纳入国家级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通道。
五、融资平台推介
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可获向湖南财信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岳麓山科创路演中心、湘江基金小镇·麓谷基金广场路演基地以及红枫资本、万渡投资、三泽投资、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柳枝行动等创投机构推介机会。
六、其他科技资源
可获“长沙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提供的开发和培育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包括创新项目海内外预孵化和成果转化、项目孵化场地、对接海外工作站、投融资咨询等服务;可获“致公麓商会”“致公致多星”“致公党长沙市委会经济专委会”“海梦岛创新社区”等机构提供的市场拓展、技术合作和供应链整合等一系列跟踪扶持。
七、宣传展示
通过致公党湖南省委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归论坛、新湖南、兴人社等多个媒体平台为参赛项目提供项目展示、产品推广以及宣传优秀创业团体、个人典型。同时宣传专区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平台、投融资机构宣传。
05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者任何参赛费用。大赛组委会未安排任何第三方开展赛事代理服务,不承认任何获奖协议。参赛项目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装或申报。
(二)参赛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须签订承诺书;参赛者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提交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支持经费及荣誉。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由申报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三)初赛、复赛、决赛结果均通过致公党湖南省委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公众号,以及授权的新湖南、兴人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致公党湖南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部门对赛事进行监督。
(五)赛事支持经费属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应遵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规定,支持经费用于创业项目创新发展,不得用于购买房地产项目或个人消费等与创新创业无关事项,获奖对象应对经费使用负责。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获奖企业及项目适时回访、跟踪问效,掌握经费使用及项目动态。
(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七)为促进参赛项目更好发展,组委会有权将项目材料在举办地向各大企事业单位、园区、科研机构公开,创造交流对接机会。如参赛项目有保密需求,应在报名时提出保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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