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意识与对象事物的辩证关系
我们在把握对象事物时,头脑中所产生的意识就可以规定为对象意识。在这个意识过程中,意识与对象达到同一,就可以理解为是真理。意识与对象未达到同一,就可以理解为是错觉。
思维意识在与对象物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固有的唯一对象物一般是恒长和确定的,而我们的思维意识却包含着多样性。
由于思维意识自身所具有的主体能动性,在认识同一客体对象时,不同的主体所表现的思维意识又会各不相同。一方认为真、善、美和好的事物,另一方则认为这个事物假、恶、丑和坏。
在这些认识过程中,客体对象未做任何改变,相对于自身而言不会多一点也不会少一点,它始终保持在自身之中,而主体的思维意识正好相反,表现为无限多样性。
把握一个对象时,不仅要从意识出发,同时也要从对象出发,在两个相向运动的交接处去认识对象。如果两者没有交接,则不可能把握到对象。
人们不可能去认识一个空的无,要认识到对象。首先它必须是个有,这是基础之一,另一个基础是意识主体自身的存在。眼瞎之人无法看到,耳聋之人无法听到,失去味觉之人吃什么都是一个味(无味)。缺少它们其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
一个事物只有在被有思维意识的主体认识到时,它自身的各种属性才能显现出来。意识者的思维层次和思维方向决定了他所认识到的对象物的层次和方向。
任意一种事物
具有常识心态的人去观察它时,此事物就显现为常识之事物。
具有艺术心态的人去观察它时,此事物就显现为艺术之事物。
具有宗教心态的人去观察它时,此事物就显现为宗教之事物。
具有科学心态的人去观察它时,此事物就显现为科学之事物。
具有哲学心态的人去观察它时,此事物就显现为哲学之事物。
比如就拿一个杯子来举例
大多数人都会以常识的心态去把握它,认为它就是个生活日用品,也许会考虑它的价格和实用价值。
有些人会以艺术的心态去把握它,认为这个杯子很美或者是很丑,如果觉得很美,可以把它收藏起来,说不定千年之后杯子的艺术价值会得到完美的体现。
一些具有宗教心态的人去把握它时,如果这些人都是基督徒,他们会认为万物都是由上帝创造的,这个杯子也不例外。
科学工作者在认识这个杯子时,如果是个数学爱好者,首先他会考虑到杯子的体积、容积和圆度,并且会列出一大串公式去解答。如果是个物理爱好者,那么它会考虑杯子的材质是什么,以及这种材质的分子和原子属性。
当把这个杯子放到一个哲学工作者的面前时,他首先考虑的是,杯子是他认识的客体对象,而他自己则是认识的主体,在主客体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他所看到的杯子究竟是杯子的本质还是杯子的表象。杯子的本质和表象的属性哪些是认识主体所给予的,哪些又是杯子本身所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