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7岁女生,在恋爱前会考虑的事
我今年27岁,主评委会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很尴尬。
想谈一场简单纯粹的恋爱,好像已经晚了;
谈一场权衡利弊、势均力敌的现实主义恋爱,我又不甘心。
总觉得自己还没来得及浪漫,就要变俗气了。
亲戚们常对我说,“不要太挑,适当降低点要求。”
朋友们常对我说,“不要勉强自己,一直单着也挺好。”
可仔细想想,我还是想谈恋爱的,只是恋爱的标准已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前段时间和同事吃饭,聊到择偶标准时,我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不能接受异地恋。”
因为我前几年曾谈过一场异地恋,真的太辛苦了。
需要对方的时候,永远不在;
遇到问题的时候,只能通过电话沟通解决;
一年能见面、能拥抱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我在跟一部手机谈恋爱,而不是人。
时间长了之后,两个人都心生疲惫,不知道这样的恋爱还有什么继续的必要。
所以现在,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再经历异地恋了。
我不想再隔着屏幕说想念了,也不想再一个人过生日、纪念日了,更不想难过的时候,只能握着手机。
我需要一个具体的人,能出现在我生活中的人,能和我一起感受人间烟火的人。
在这个年纪,承认自己仍然需要爱情,似乎是一件幼稚的事。
身边跟我差不多大的朋友,要么已经结婚有孩子了,要么已经在筹备婚礼的路上,好像只有我,还在寻找所谓的”爱情“
每次别人给我介绍对象,问我想找个什么样的人事,我都会有点不好意思说:”我想找个互相喜欢的。”
因为他们会告诉我“现实一点,只要有好,感情可以慢慢培养”、“人是会变的,还不如抓点现实的东西”、“那么多人没有嫁给爱情,不也一样过得挺好吗?”
我必须承认,这些话在生活中得到过一些印证,从某种层面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可即使如此,我还是想把爱情放在第一位。
我需要爱情,我需要和一个我很喜欢的人一起过日子。
傅首尔曾说过:“一定要和自己很喜欢的人结婚,只喜欢一点点是不够的,喜欢一点点是不足以抵挡岁月漫长的,可能孩子多哭几声,多吵几次架就不喜欢了。所以想和一个人结婚;喜欢一定要足量,份量足到柴米推不断,油盐浸不烂,风雨打不散。”
早些年听到“门当户对”这个词的时候,我是有很强的抵触情绪的,总觉得这是一个很封建落后的词。
如果恋爱结婚要门当户对,那还会有爱情吗?
但是等自己到了快要结婚的年纪时,就明白了,要求门当户对是有一定道理的。
记得蔡康永之前在《奇葩说》中说过:
“我印象中的门当户对包括了自身教育阶级、文化背景等。家境不同,社交圈不同,婚后彼此交换的话题会越来越少,最后导致夫妻越走越远。”
年幼的时候谈恋爱,可以什么都不看,只要互相喜欢就够了,但是到了27岁再谈恋爱,不可能不考虑双方家境的区别。
因为“家境”能够给予一个人的,除了物质基础,还有爱的能力,同时还有教育、平台、审美、喜好、三观等很多东西。
家境相差过大的两个人,不管多么相爱,走到现实生活中,也会被这些差距慢慢拉开。
27岁谈恋爱,不是一件轻松简单的事情。
因为无法不考虑一些现实因素,所以遇到一个人的时候,难免会权衡利弊;
可又做不到完全屈服于现实,心里始终有一个角落,期待着用爱情来填满。
我知道爱很难,被爱也很难,维持爱情更难,但我还不想放弃,我还是怀有期待。
一直很喜欢《恋爱的犀牛》中的一段话:
“你要坚信上天会厚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如果你爱什么东西,渴望什么东西,你就去爱吧、去渴望吧,只要你有足够强大的愿望,你就是不可战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