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爱孩子
像我那老母亲经常说的一样,“爸爸妈妈爱孩子,孩子疼,爸妈心里也疼,孩子快乐,爸妈也感到幸福”。所以,多年以来每当我有所机会可以在朋友或公众面前演讲一番以表露我心意的时候,我总是强调我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人,因为我有如此爱我的父母。无论我到哪里去,我都时刻想到我父母,想到他们的牵肠挂肚以及他们在我身边时候无微不至的关照。
在我一位关系不很亲近,但也谈不上疏远的表弟那里,我常感到放松:献县的青草地和白白胖胖的云朵是我在市区难能一见的东西,它们不像我上下学的沥青路面一样单调,让人感到疲乏、空虚。因此,能够在假期去他家做做客,在村里四处撒欢无疑是我热衷的事;而说回来,尽管那有着让我向往的景色,却也多了些麻烦。
这麻烦,不是与亲戚寒暄客套,亦非在撒欢之后赶回家补作业。而是和我表弟共处。
我的意思是,当您按照俗话说的“礼节”,得体地完成了一位客人基本的、对主人的尊重,不必过分拘谨地坐在主人家准备的位子上时,您大概很难接受一个喧哗吵闹的孩子无时无刻不待在你身边、面前。
或许我不该那样说。毕竟喧哗、吵闹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名。这甚至可以是一个所谓阳光开朗大男孩所具有的特点。
令人头疼的是他同样无时无刻地不在我面前向我引荐他的什么“爱豆”。
这大概又是我失言了。关于娱乐——或者说,流媒体偶像及其衍生的一系列社会现象,我接触的不算少。关于这点也不必多说,偶像行为是再正常不过的,我只反感那种很过分的。当然,我不是说我表弟很过分,我,唉,我怎么能指责我的表弟呢,他会因此疏远我的。
你可以明白的是,我并没有所谓“流媒体偶像行为”——这只是我自创的词,当然你们也能明白我所指出的意思。除了动漫的女主角,我似乎没有类似我表弟的崇拜对象。所谓“崇拜”,
更近乎“喜欢”,因为某某某的外表美丽,性格气质招人喜爱,或者其他的什么原因。“喜欢”也是用来搭配这种行为的最好的词,你怎么可能对一个素昧平生的偶像产生“崇拜”呢?因为某某某的品质过人,胆识非凡或充满智慧或其他什么原因,我认为,才算得上是“崇拜”的对象。可当我试图了解我表弟曾向我介绍的几位他“崇拜”的人时,这整件事充满了很多令我疑惑的问题。
他说,要我看他为他的“偶像”斥巨资购买的“大礼盒”,我不敢相信这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准备的丰富豪华、价格不菲的“礼物”——那上面还贴着收据呢。喔,也许我又失言了。也许我不应该认为“陌生人”就不可以被送“大礼盒”,也许我太也许我太重视物质了。也许我表弟的这位偶像家境贫寒,十分需要这份大礼盒的慰藉和来自我表弟的“祝福”。
他又让我听他偶像的演唱会。老实说,那歌曲还不错,即便编曲是百分百照搬另一个乐队的,主唱气虚,吉他手假弹——我想我们应该加以理解,毕竟偶像能做到假唱就极不易了,要知道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钞票和钞票!或许我又说错了话。既然先前提到过偶像两袖清风、经济状况不甚理想,那么他们哪来的钱开演唱会呢?哦!对!粉丝们的钱呗!
于是很多次,经过我的闪转腾挪,好不容易在青草地上慢悠悠地数着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望着湛蓝的天空度过难得的一下午,却不料被我表弟强制拉上他的摩托,驮着个音响满村跑,一边放那歌的DJ版一边去见他的另外几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
老实说,虽然我的表弟不是个淘气的孩子,但你很难能接受他行事的作风。我的意思是,就算你们具有很强的耐力,你也很难能与他相处超过两天。
那么,我也不是不乐于倾听他对于“喜欢”和“崇拜”的看法。他的意见是,区别于这两者,他更近乎“爱”。爱是无私的,关于爱这一情感,从古至今,从郭德纲到马克·吐温,再从黑猫警长到周杰伦,无数的先贤都从未停止过对爱的研究、定义。那么我想爱很简单。爱可以不必放手——时时刻刻都不必。爱是无私的,爱无比美好,这是因为我们所爱的人都是极度完美的人,没有任何缺点,也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为偶像献上一切呢?
即便我抱着一吐为快的心情向各位倾诉了上述意见,我还是要为我的表弟说些客观的话,而这些话,也包含了他自己经常说的。一个偶像,即使他不认识你,你也会爱他,因为他是你的老公,你的老婆,甚至是你的儿子,他经历了那么多挫折和坎坷,你作为他的一生挚爱,应当和他共度余生美好,时刻不忘他的幸福。追求偶像,是因为你们永远彼此相爱,即使他用各种手段来掏空你的金钱和精神,你也爱着他,即使他不认识你是谁,你们之间的爱也是无比纯洁珍贵的,即使你只是在网络上与人反唇相讥来维护他的利益,你们之间的爱也是无比真实的、高过世间一切爱情的。
是啊,世界上最纯洁的感情莫过于崇拜者对偶像的真情。像我那表弟常说的一样,“爸爸妈妈爱孩子,孩子疼,爸妈也疼,孩子快乐,爸妈也感到幸福”,所以多年以来,每当他有机会能在适当的时刻为偶像做出牺牲的时候,他总是选择无私地奉献,因为他有如此美好的偶像,无论他到哪里去,他会想到偶像的开膛破肚和无与伦比的靓照。